就「香港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央刑事法院法官 Bobbie Cheema-Grubb【文首截圖】星期四中午宣判,66歲香港ETO職員袁松彪入獄8年,41歲英國前邊境人員衛志樑入獄10年,二人都要至少完成三分之二刑期才可申請提前出獄。
剛從台灣回來,還未能下載照片,遊記決定稍後再整理,倒是在台北見到最新一期《遠見》雜誌的封面故事,介紹近年急速崛起的西班牙時裝製造商Zara,內容挺有趣的。 Zara在2004年於香港開設首間分店,據聞在香港都有一些支持者--據聞,是因為網主不太熟悉時裝潮流。不過,撇除衣服好不好看、是否迎合潮流,Zara的經營方式近年備受服裝零售業及商界注視:營業額過去10年以20至30%增長、每年售賣逾4億件衣服、每年設計逾2萬款款式的時裝、全球分店由9年前622間增至目前3010間、營業額如今已追過瑞典的H&M,成為全球第二大服裝零售商,僅次於美國的GAP,其經營方式已創出「fast fashion」模式。 Zara品牌的母公司是Inditex(全稱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紡織設計工業),在不斷併購下,目前擁有8個品牌,但以Zara為主力。公司總部設於西班牙西北部地區Galicia的城市拉科魯尼亞(La Coru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