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央刑事法院法官 Bobbie Cheema-Grubb【文首截圖】星期四中午宣判,66歲香港ETO職員袁松彪入獄8年,41歲英國前邊境人員衛志樑入獄10年,二人都要至少完成三分之二刑期才可申請提前出獄。
哲古華拉,大家應該很熟悉,但有沒有留意,在英文,有時候他的名字是寫作"Che" Guevara,Che是有引號的? 因為Che只是他的匿稱,他的真正名字是Ernesto Guevara,至於有「哲」這個匿稱,只是代表他是一個阿根廷人。在拉丁美洲的西班牙文,Che是對阿根廷人的俗稱。阿根廷西班牙文出名是口音重和特多自己的slang和字,多到甚至不少slang和字是其他西班牙語國家的人都聽不懂。其中一個特點是經常用che這個字,類似英文的hey、man、dude,例如「Che,你最近怎樣呀?」,是一個毫無意義、只對極老友的人用的字眼。哲古華拉跟其他拉丁美洲國家(如古巴)的革命同志搞革命時,私下說話時經常用che,這在其他拉美人來說是很突兀的,因此他的同志便匿稱他為「阿哲」。 突然提起他,是因為我在哥倫比亞的西班牙課堂結束在即,是時候要正式策劃南美遊的路線--正如之前說過,既然來得南美洲,也想在此分享一下這兒的見聞。策劃旅遊時,便順道看看不同美洲國家的西班牙文分別,包括阿根廷式西班牙文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