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央刑事法院法官 Bobbie Cheema-Grubb【文首截圖】星期四中午宣判,66歲香港ETO職員袁松彪入獄8年,41歲英國前邊境人員衛志樑入獄10年,二人都要至少完成三分之二刑期才可申請提前出獄。
小弟有2個網誌:一個關於自己私人生活,一個關於歐洲動態(大部份是政治經濟)。我盡量將兩者分開:前者純粹是個人所想所感,後者則較「理性」(能否做到「看君一席blog,勝讀十年書」則是另一回事)。但這篇文章會同時在2個blog一同post出來,因為這新聞既涉及歐洲社會動態,也有少許涉及個人的生活。 事緣一名在法國工作的英國籍秘書4月時因為寫網誌,而被其公司解僱,她現正在英法兩地法庭控告這間公司,認為這是無理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