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在西藏案中要求向江澤民等人發出通緝令的是西班牙國家法院刑事辦公室第四組,其主席為Angela Murillo;照片來自西班牙《世界報》]
西班牙法院要求通緝江澤民、李鵬、喬石、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陳奎元及中國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彭偑雲,指他們要為侵犯西藏人權負責,不少香港傳媒都有報導。其實這件事可追溯至2006年,當時有人在西班牙的法院提出起訴,印象中當時都有報導,我自己都好像有寫過西班牙的「環球司法權」問題(是在本網誌還是在其他地方,就不太記得),現在事件有新進展,不妨舊事重提。
一般各國的法院只能對在該地發生的案件才有司法管轄權,西班牙法院是少數(或唯一?)對其他地方的違反人道罪也有司法權的法院。最著名的案件應數到1998年通緝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當時英國政府又不知什麼原因而「陪西班牙顛」,真的應西班牙要求而拘留正在英國的皮諾切特,事件擾攘近2年,最終內政大臣以皮諾切特健康欠佳為由,強行將他釋放及讓他回國。
西班牙法院的環球司法權其他見報的消息,亦有2009年有人就關塔那麼灣監獄而要求起訴美國小布殊。如果當時有中國憤青為此感到興奮的話,他們應後悔,忘記這是雙面刃。
不過,說實話,這種環球司法權只是「得啖笑」--畢竟「環球」,只是西班牙你自己說了算,哪個國家說過承認?而且,你要對全球事務有司法權,首先要有全球拘捕的能力。即使上述五人出國,有沒有國家敢扣留他們,執行與西班牙的引渡協議?
若要真的說實際作用,西班牙這種環球司法權勉強對拉美國家的獨裁政權或內戰時的侵犯人權有一丁點作用,因為兩地有西班牙殖民史的關係,而且相對而言,拉美國家更願意接受國際法庭的裁決(中國會接受國際法庭就釣魚台主權的裁決嗎?)。但即使這樣,西班牙法院至今仍未就這方面作出過重要裁決。
倒是想看看中國政府的反應。會否如對付挪威般,劉曉波獲和平獎至今已3年,仍在針對挪威三文魚?如果中國真的因為這問題而制裁西班牙,反會把事鬧大,那就真的中了圈套了。
相對皮諾切特案件,其實西班牙法院的環球司法權現在已收緊了,只有西班牙國民提出的案件才能受理,而今次西藏案是因為有起訴的西藏僧侶有西班牙國籍而才受理。
而這宗案件中間亦有轉折。原本負責此案的法官Ismael Moreno及檢控部門都認為,此案證據不足,拒絕拘捕江澤民等人的要求,這次是由國家法院(Audiencia Nacional)刑事辦公室第四組決定推翻Moreno的決定,下令Moreno向江澤民等人發出通緝令。
西班牙法院要求通緝江澤民、李鵬、喬石、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陳奎元及中國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彭偑雲,指他們要為侵犯西藏人權負責,不少香港傳媒都有報導。其實這件事可追溯至2006年,當時有人在西班牙的法院提出起訴,印象中當時都有報導,我自己都好像有寫過西班牙的「環球司法權」問題(是在本網誌還是在其他地方,就不太記得),現在事件有新進展,不妨舊事重提。
一般各國的法院只能對在該地發生的案件才有司法管轄權,西班牙法院是少數(或唯一?)對其他地方的違反人道罪也有司法權的法院。最著名的案件應數到1998年通緝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當時英國政府又不知什麼原因而「陪西班牙顛」,真的應西班牙要求而拘留正在英國的皮諾切特,事件擾攘近2年,最終內政大臣以皮諾切特健康欠佳為由,強行將他釋放及讓他回國。
西班牙法院的環球司法權其他見報的消息,亦有2009年有人就關塔那麼灣監獄而要求起訴美國小布殊。如果當時有中國憤青為此感到興奮的話,他們應後悔,忘記這是雙面刃。
不過,說實話,這種環球司法權只是「得啖笑」--畢竟「環球」,只是西班牙你自己說了算,哪個國家說過承認?而且,你要對全球事務有司法權,首先要有全球拘捕的能力。即使上述五人出國,有沒有國家敢扣留他們,執行與西班牙的引渡協議?
若要真的說實際作用,西班牙這種環球司法權勉強對拉美國家的獨裁政權或內戰時的侵犯人權有一丁點作用,因為兩地有西班牙殖民史的關係,而且相對而言,拉美國家更願意接受國際法庭的裁決(中國會接受國際法庭就釣魚台主權的裁決嗎?)。但即使這樣,西班牙法院至今仍未就這方面作出過重要裁決。
倒是想看看中國政府的反應。會否如對付挪威般,劉曉波獲和平獎至今已3年,仍在針對挪威三文魚?如果中國真的因為這問題而制裁西班牙,反會把事鬧大,那就真的中了圈套了。
相對皮諾切特案件,其實西班牙法院的環球司法權現在已收緊了,只有西班牙國民提出的案件才能受理,而今次西藏案是因為有起訴的西藏僧侶有西班牙國籍而才受理。
而這宗案件中間亦有轉折。原本負責此案的法官Ismael Moreno及檢控部門都認為,此案證據不足,拒絕拘捕江澤民等人的要求,這次是由國家法院(Audiencia Nacional)刑事辦公室第四組決定推翻Moreno的決定,下令Moreno向江澤民等人發出通緝令。
甘呢5條友唔可以入西班牙境。
回覆刪除正確
刪除西班牙法院是少數(或唯一?)對其他地方的違反人道罪也有司法權的法院。-->不是,阿根廷亦因為法輪功被逼害問題通緝江澤民和羅干,這種全球司法管轄權應該係西語語系國家的法律遺產。
回覆刪除http://mobile.reuters.com/article/idUSTRE5BM02B20091223?irpc=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