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文章上載於荷蘭時間7月7日中午12時53分,更新於7月15日下午2時44分】
荷蘭著名記者Peter de Vries上星期二晚(7月6日)在阿姆斯特丹街頭遭槍擊,搶救9天後,今天7月15日下午終告不治,終年64歲。
當局相信21歲疑犯為開槍的人士,35歲疑犯為駕車協助槍手逃犯,據報他本身是波蘭逃犯,在波蘭打劫後逃避追捕而前來荷蘭,在案發前一週曾因涉嫌恐嚇而曾經被捕。
由於de Vries報導犯罪事件為主,因此仇家眾多,現時仍未知道2名疑犯是否自己決定犯案,不是的話又是誰幕後買兇殺人。
de Vries經常出席電視節目,評論時事,事發前他剛出席了RTL一個節目。
de Vries在1978年展開記者生涯,以就重大案件作偵查報導、揭發犯罪集團而著名,代表作包括就1983年喜力(Heineken)啤酒創辦家族第三代傳人Freddy Heineken被綁架案的偵查報導,2003年踢爆即將嫁入荷蘭王室的Mabel van Oranje原本是「黑幫大嫂」,曾與已故販毒大亨Klaas Bruinsma有密切關係,他2008年憑就一宗美國少女失踪案的報導獲得艾美獎。
他初時替報刊工作,一開始在《電訊報》(De Telegraaf),但在1995-2012年主持電視節目《Peter R. de Vries:罪案新聞記者》(Peter R. de Vries, misdaadverslaggever),講述不同奇案,令他成功「入屋」,成為國內家傳戶曉的記者。
de Vries有很大影響力,對不少疑案鍥而不捨追查報導,有能力令公眾關注一些重要但被人忽略的案件,一些被錯判有罪的人士也靠他的偵查報導翻案。不過,他跟一些罪犯保持一定關係,例如Heineken綁架案的罪犯,這令他的工作手法面對一些爭議。
de Vries送院時已危殆,情況在過去9天未曾好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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