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英國報業一場泥漿摔角開始,《每日電訊報》被指控因為商業壓力而刻意淡化近日鬧得熱烘烘的滙豐協助逃稅醜聞後,該報決定向大肆報導此指控的兩大報業集團對手反擊,其中一篇報導稱,《泰晤士報》和《太陽報》母公司News UK(即梅鐸的新聞集團旗下英國報刊業務子公司)近日有2名廣告部員工疑因公司定下的營業額目標太高,壓力太大而自殺身亡。有關報導還放在21日頭版(圖中左下角紅色框框)。
先順序講講本週大概發生了什麼事。
(1)17日,剛辭任《每日電訊報》(下簡稱《電》)首席政治評論員的Peter Oborne在openDemocracy發表文章Why I have resigned from the Telegraph,批評《電》多次因廣告利益而把廣告商的負面新聞淡化,其中焦點是滙豐,而他亦說,去年9月《電》刊登有關中國的特刊廣告,而該報之後沒有顯著報導香港佔中,連英國議員被拒入境香港,《電》亦沒有如大部份主要英國報章般,在社論抨擊中國的做法。Oborne形容:
(2)19日,BBC引述多名現任及前任《電》編採部人員,指出《電》的文章受商業利益影響,Peter Oborne所說的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其他例子,其中連動畫電影Despicable Me 2的評論評分因此由2夥星變成3星評級。
(3)20日,《電》發表社論「《電訊報》對我們讀者的承諾」(The Telegraph's promise to our readers)強硬回應,第一段開宗明義這樣說:
(5)20日晚上,《電》網站再上載本po文首那篇有關News UK的報導。從標題看,該新聞好像只是在指控News UK的廣告部壓力太大,以及News UK已就此作內部調查的事實報導,但首2段寫下有關報導後,第3段筆鋒一轉變成這樣:
(6)21日,《衛》亦發表社論Selling the news short抨擊《電》,批評《電》20日的社論只是諉過於BBC和《衛》,提醒《電》社論的撰文者:
純粹fact也寫了這麼長。
在下對《電》今次的做法十分失望。有關Oborne的指控,《電》可以選擇不回應,亦可以選擇解釋自辯,但該報的態度/策略只是在玩「章魚戰術」,把其他報章也拉下水,但這樣做不能釋疑,反而更令人質疑Oborne的指控是否真實。
不是說《衛》或News UK不能質疑,但《電》自己遭批評在先,不足一週便接連刊登有關報導,純粹反擊批評者的意圖太明顯,公器私用。有關News UK的報導,完全不能理解員工自殺與該集團編採受廣告干擾有何關係,報導也不能證明到工作壓力與他們自殺有很大關係,反而借人家的死來攻擊對手,如同向死者家屬傷口灑鹽。這些全都更似是一份小報所為,完全有失報格。
而且,《電》對《衛》及News UK的指控,遠遠不及《電》自己面對的指控。有關《衛》的指控,有關抽起報導與蘋果本身無關,而News UK那位高層所說的話,亦似有斷章取義之嫌,但《電》面對的指控是將直接與廣告商有關的負面新聞抽走或淡化。更糟糕的是,《電》目前的老闆Barclays兄弟曾為自己另外一間公司而獲得滙豐貸款協助,因此令人覺得是編採高層在處理新聞時顧及了老闆好友或商業夥伴的想法。這些情況都遠比《衛》或News UK的指控嚴重得多。
當然,最重要的是,《電》是被(前)自己人有名有姓地公開指控,而該報只是找了一個無名氏「電訊報記者」作出報導,公信力差一大截。
先順序講講本週大概發生了什麼事。
(1)17日,剛辭任《每日電訊報》(下簡稱《電》)首席政治評論員的Peter Oborne在openDemocracy發表文章Why I have resigned from the Telegraph,批評《電》多次因廣告利益而把廣告商的負面新聞淡化,其中焦點是滙豐,而他亦說,去年9月《電》刊登有關中國的特刊廣告,而該報之後沒有顯著報導香港佔中,連英國議員被拒入境香港,《電》亦沒有如大部份主要英國報章般,在社論抨擊中國的做法。Oborne形容:
"《電訊報》近期有關滙豐的報導,迹近是對其讀者的一種欺詐,該報把他們心目中的一間主要國際銀行的利益,置於向讀者帶來新聞的責任之上。"文章還對該報一些運作的技術問題作出抨擊,例如換了總編輯後,「總編輯」(editor)的職銜變成「內容主管」(Head of Content);國際新聞部近乎被取消;以至新任「內容主管」十分重視網站新聞的點擊率,有編輯私下投訴,試過一宗新聞明知是假的都要先放上網來「騙click」。
(2)19日,BBC引述多名現任及前任《電》編採部人員,指出《電》的文章受商業利益影響,Peter Oborne所說的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其他例子,其中連動畫電影Despicable Me 2的評論評分因此由2夥星變成3星評級。
(3)20日,《電》發表社論「《電訊報》對我們讀者的承諾」(The Telegraph's promise to our readers)強硬回應,第一段開宗明義這樣說:
"本報不會就近日滙豐集團及有關其瑞士分支犯錯指控的報導方法道歉,這些指控,BBC、《衛報》及他們在工黨的心靈知己近期十分熱衷推廣。我們報導此事,跟報導其他所有新聞一樣,都是根據我們的編採判斷和我們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中最重要的,是我們相信自由企業和自由市場。"這篇社論把矛頭對準BBC、《衛報》和《泰晤士報》,表示:
"我們不會接受BBC、《衛報》或《泰晤士報》之流教訓我們如何做新聞......跟BBC不同,我們沒有接受納稅人任何支援;跟《衛報》不同,我們沒有一個獲慷慨資助的慈善基金,可令我們毋須面對商業現實;跟《泰晤士報》不同,我們沒有一份同系小報可給予我們補貼。跟這三者全部不同,我們必須賺到錢,以便繼續營運,向我們的讀者提供他們所期待和值得的世界級新聞。......我們很自豪,可以做到一些我們的批評者所不能做或不會做的事:將新聞的優越和商業的成功結合一起。..."(4)社論只是第一擊,好戲還在後頭。20日下午,《電》把報導Guardian 'changed Iraq article to avoid offending Apple'放上網站,指控《衛報》網站去年7月試過因為蘋果公司買了廣告,而蘋果表明不希望廣告跟一些負面新聞放在一起,《衛》網站因此將一篇有關伊拉克的報導由網站抽起,以免得罪蘋果。有關報導後半還對《衛》作出大量指控,主要都是一些有廣告商贊助的文章,沒有標上類似「此文章由XX贊助」的文字。
(5)20日晚上,《電》網站再上載本po文首那篇有關News UK的報導。從標題看,該新聞好像只是在指控News UK的廣告部壓力太大,以及News UK已就此作內部調查的事實報導,但首2段寫下有關報導後,第3段筆鋒一轉變成這樣:
"有關內部調查的細節曝光之際,有消息亦顯示,公司一名高級管員人員曾自誇,公司的商業及編採部門正緊密互相合作,儘管公司向公眾承諾,2個部門仍會完全分開運作。"值得注意的、亦十分為人詬病的是,《電》有關《衛》和News UK的報導都沒有撰寫記者/編輯署名,只寫下「電訊報記者」。
(6)21日,《衛》亦發表社論Selling the news short抨擊《電》,批評《電》20日的社論只是諉過於BBC和《衛》,提醒《電》社論的撰文者:
"(有關《電》把商業利益置於編採判斷之上的)批評--《電訊報》沒有報導過--其實並非來自BBC或《衛報》,而是來自他們自己那位十分著名的前同事,他直至最近還在寫《電訊報》的社論。"社評最後還警告《電》:
"《電訊報》是私人擁有的報章,沒有義務回應有關其編輯標準的質疑,如果他們希望的話,絕對有權置之不理,抹黑對手。不過,該報保持沉默越久,讀者將更會自行對一間偉大英國機構的誠實程度作出判斷。"
純粹fact也寫了這麼長。
在下對《電》今次的做法十分失望。有關Oborne的指控,《電》可以選擇不回應,亦可以選擇解釋自辯,但該報的態度/策略只是在玩「章魚戰術」,把其他報章也拉下水,但這樣做不能釋疑,反而更令人質疑Oborne的指控是否真實。
不是說《衛》或News UK不能質疑,但《電》自己遭批評在先,不足一週便接連刊登有關報導,純粹反擊批評者的意圖太明顯,公器私用。有關News UK的報導,完全不能理解員工自殺與該集團編採受廣告干擾有何關係,報導也不能證明到工作壓力與他們自殺有很大關係,反而借人家的死來攻擊對手,如同向死者家屬傷口灑鹽。這些全都更似是一份小報所為,完全有失報格。
而且,《電》對《衛》及News UK的指控,遠遠不及《電》自己面對的指控。有關《衛》的指控,有關抽起報導與蘋果本身無關,而News UK那位高層所說的話,亦似有斷章取義之嫌,但《電》面對的指控是將直接與廣告商有關的負面新聞抽走或淡化。更糟糕的是,《電》目前的老闆Barclays兄弟曾為自己另外一間公司而獲得滙豐貸款協助,因此令人覺得是編採高層在處理新聞時顧及了老闆好友或商業夥伴的想法。這些情況都遠比《衛》或News UK的指控嚴重得多。
當然,最重要的是,《電》是被(前)自己人有名有姓地公開指控,而該報只是找了一個無名氏「電訊報記者」作出報導,公信力差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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