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瑞士報章Sonntagszeitung漫畫,形容利比亞向瑞士總統加冕/圖片來自swissinfo)
蘇格蘭早前釋放了一名被指在80年代炸毀一架美國客機的利比亞特工,令美國大為不滿,嚴辭抨擊英國。但與此同時,瑞士同樣面對「利比亞危機」,而且後果似乎較英國的更嚴重。
事緣在8月20日,瑞士總統梅茨(Rudolf Merz)訪問利比亞時,就利比亞領袖卡達菲的兒子及媳婦去年在瑞士被捕道歉,希望以此換取利比亞釋放2名瑞士商人,但至9月1日限期,2名瑞士商人仍然不見蹤影,令梅茨面對國內愈來愈大的壓力,甚至被要求下台。
先再多說一些背景。去年7月,卡達菲的兒子及媳婦被指毆打2名傭人,日內瓦警方接報後決定拘捕卡達菲的兒子和媳婦。最後兩夫婦跟那2名傭人和解,傭人沒有出面指證,因此案件解決,但利比亞隨即報復,包括召回駐瑞士外交官、上述案件4天後拘捕2名瑞士商人、不再向瑞士國民發簽證、減少與瑞士的航班、大幅減少向瑞士供應石油(瑞士十分依賴利比亞的石油供應)等等。
事件擾攘逾1年後,梅茨在8月20日突然訪問利比亞,表示為拘捕卡達菲的兒子和媳婦道歉,承認警方當日拘捕2人是不合理的,並同意將那宗案件交由第三國中立法庭審理,看看警方當日的行動有沒有錯。
道歉聲明一出,瑞士全國譁然。瑞士人始終認為,警方當日的行動沒錯,十分不滿梅茨為了商業利益而向利比亞屈膝(跟蘇格蘭不同,除了營救那2名國民外,瑞士政府是表明商業、即石油利益是其考慮因素之一,而不像蘇格蘭政府般強調釋放特工是基於「人道理由」)。
而且,在制度上,瑞士人強烈質疑梅茨有沒有資格作為代表而道歉。瑞士「總統」是由7人內閣中,輪流由各位部長每人擔當1年,總統只是當有外國元首來訪時出來「握手」的知客,他不能像胡錦濤或奧巴馬般,可在峰會談判時一錘定音,所有政府決定要由內閣商議。
況且,梅茨本身是財長,是否道歉也應是外長或司法部長去做。由於今次是梅茨自己一個人決定道歉,因此其餘6名部長毋須公開為這個決定辯護,甚至司法部長公開質疑梅茨的做法。
另外,瑞士是跡近似一個邦聯的聯邦制國家。跟其他國家不同,大部份國家的概念是主權為國家所有,例如中國認為香港的主權屬中國中央,香港地方政府可有多少自治權由中央決定。但瑞士的情況剛剛相反,主權是瑞士屬下的邦(canton)所擁有,是這些邦為了抵禦外敵而決定合組成瑞士這個國家,然後協商後將邦的主權移交給中央政府。而今次警察是否做錯是日內瓦邦政府的事務,瑞士聯邦政府無權過問,因此日內瓦人強烈質疑梅茨有什麼資格代表日內瓦警方道歉,甚至承諾把日內瓦警察交出第三國審理。
當然,更「大鑊」的是,利比亞至今仍不肯放人,早前一架利比亞飛機飛往瑞士,原以為是把2名瑞士商人交回瑞士,結果那架竟是「空機」,沒有那2名商人。最新有傳,利比亞要求付「罰款」(亦可視作「贖金」)才肯放人,每名人質盛惠2000萬歐羅。梅茨曾揚言,如果那2名商人在9月1日前還不能回國,他便會面子盡失,現在似乎他真的什麼面也丟了!
蘇格蘭早前釋放了一名被指在80年代炸毀一架美國客機的利比亞特工,令美國大為不滿,嚴辭抨擊英國。但與此同時,瑞士同樣面對「利比亞危機」,而且後果似乎較英國的更嚴重。
事緣在8月20日,瑞士總統梅茨(Rudolf Merz)訪問利比亞時,就利比亞領袖卡達菲的兒子及媳婦去年在瑞士被捕道歉,希望以此換取利比亞釋放2名瑞士商人,但至9月1日限期,2名瑞士商人仍然不見蹤影,令梅茨面對國內愈來愈大的壓力,甚至被要求下台。
先再多說一些背景。去年7月,卡達菲的兒子及媳婦被指毆打2名傭人,日內瓦警方接報後決定拘捕卡達菲的兒子和媳婦。最後兩夫婦跟那2名傭人和解,傭人沒有出面指證,因此案件解決,但利比亞隨即報復,包括召回駐瑞士外交官、上述案件4天後拘捕2名瑞士商人、不再向瑞士國民發簽證、減少與瑞士的航班、大幅減少向瑞士供應石油(瑞士十分依賴利比亞的石油供應)等等。
事件擾攘逾1年後,梅茨在8月20日突然訪問利比亞,表示為拘捕卡達菲的兒子和媳婦道歉,承認警方當日拘捕2人是不合理的,並同意將那宗案件交由第三國中立法庭審理,看看警方當日的行動有沒有錯。
道歉聲明一出,瑞士全國譁然。瑞士人始終認為,警方當日的行動沒錯,十分不滿梅茨為了商業利益而向利比亞屈膝(跟蘇格蘭不同,除了營救那2名國民外,瑞士政府是表明商業、即石油利益是其考慮因素之一,而不像蘇格蘭政府般強調釋放特工是基於「人道理由」)。
而且,在制度上,瑞士人強烈質疑梅茨有沒有資格作為代表而道歉。瑞士「總統」是由7人內閣中,輪流由各位部長每人擔當1年,總統只是當有外國元首來訪時出來「握手」的知客,他不能像胡錦濤或奧巴馬般,可在峰會談判時一錘定音,所有政府決定要由內閣商議。
況且,梅茨本身是財長,是否道歉也應是外長或司法部長去做。由於今次是梅茨自己一個人決定道歉,因此其餘6名部長毋須公開為這個決定辯護,甚至司法部長公開質疑梅茨的做法。
另外,瑞士是跡近似一個邦聯的聯邦制國家。跟其他國家不同,大部份國家的概念是主權為國家所有,例如中國認為香港的主權屬中國中央,香港地方政府可有多少自治權由中央決定。但瑞士的情況剛剛相反,主權是瑞士屬下的邦(canton)所擁有,是這些邦為了抵禦外敵而決定合組成瑞士這個國家,然後協商後將邦的主權移交給中央政府。而今次警察是否做錯是日內瓦邦政府的事務,瑞士聯邦政府無權過問,因此日內瓦人強烈質疑梅茨有什麼資格代表日內瓦警方道歉,甚至承諾把日內瓦警察交出第三國審理。
當然,更「大鑊」的是,利比亞至今仍不肯放人,早前一架利比亞飛機飛往瑞士,原以為是把2名瑞士商人交回瑞士,結果那架竟是「空機」,沒有那2名商人。最新有傳,利比亞要求付「罰款」(亦可視作「贖金」)才肯放人,每名人質盛惠2000萬歐羅。梅茨曾揚言,如果那2名商人在9月1日前還不能回國,他便會面子盡失,現在似乎他真的什麼面也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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