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英國中央政府和蘇格蘭地方政府正式就蘇格蘭獨立公投問題過招,蘇格蘭地方政府的首席部長Alex Salmond在10日晚上正式宣佈,計劃2014年秋天舉行蘇獨公投。
Salmond帶領的蘇獨政黨蘇格蘭民族黨(SNP)去年贏得蘇格蘭選舉上台後,早已表明會搞蘇獨公投,但他一直就公投細節含糊其辭,包括公投時間,於是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決定迫他攤牌,由8日接受BBC訪問開始,不斷公開表示英國中央政府不介意舉行公投--而且還要是有約束力的公投(跟其他歐陸國家不同,英國主權在國會,因此公投一向不具法律約束力,即使是當年加入歐共體的公投,都只是意向,結果是贊成後才由國會立法,落實公投意向),但公投細節要由英國中央政府決定,蘇格蘭地方議會不能單方面決定。
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是公投時間。英國中央政府放風,表示要定下限期,必須在18個月內舉行,否則請在下一個蘇格蘭議會會期(下次蘇格蘭選舉最遲要在2016年舉行)才再提出。
官方解釋是,Salmond之前不斷說要公投,但又不說詳情,會令蘇格蘭持續面對不明朗因素,對蘇格蘭經濟不好。但實際上,這是典型英國政治作風:要破壞對手的計劃,不是不斷阻撓,反而是立即進行,趁對手未準備好,一舉KO對手。尤其是,目前民調顯示,支持蘇獨的蘇格蘭遠遠未到一半(大概30%左右),但又上升的勢頭,因此盡快打散蘇獨情緒,方為上策。
雙方在公投細節上還有很多事情爭拗,包括:公投問題是什麼?(倫敦說只能問留在英國還是脫離英國,不能有增加下放權力這個選項)公投實際上有沒有約束力?由誰負責籌辦公投?(是英國中央政府的選舉委員會,還是蘇格蘭的地方組織?)16及17歲的蘇格蘭人能否投票?(Salmond希望可以,因為各界認為,愈年青的人愈支持蘇獨)
當然,最重要的分歧是:公投是否必須同時由西敏寺啟動?如果是的話,那便意味蘇格蘭人能否決定自己的事務這個起點上,已經沒有權利,而且亦意味蘇格蘭人身份是附屬在英國之下,蘇獨人士不會接受;但對英國國會及中央政府,主權在全民選出的國會,現在蘇格蘭地方政府所擁有的權力是源自國會立法下放出去,要再放更多權力,都必須由國會批准,否則日後其他組織(不一定是地方)自己喜歡給自己多點權力便自行決定了。
Salmond帶領的蘇獨政黨蘇格蘭民族黨(SNP)去年贏得蘇格蘭選舉上台後,早已表明會搞蘇獨公投,但他一直就公投細節含糊其辭,包括公投時間,於是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決定迫他攤牌,由8日接受BBC訪問開始,不斷公開表示英國中央政府不介意舉行公投--而且還要是有約束力的公投(跟其他歐陸國家不同,英國主權在國會,因此公投一向不具法律約束力,即使是當年加入歐共體的公投,都只是意向,結果是贊成後才由國會立法,落實公投意向),但公投細節要由英國中央政府決定,蘇格蘭地方議會不能單方面決定。
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是公投時間。英國中央政府放風,表示要定下限期,必須在18個月內舉行,否則請在下一個蘇格蘭議會會期(下次蘇格蘭選舉最遲要在2016年舉行)才再提出。
官方解釋是,Salmond之前不斷說要公投,但又不說詳情,會令蘇格蘭持續面對不明朗因素,對蘇格蘭經濟不好。但實際上,這是典型英國政治作風:要破壞對手的計劃,不是不斷阻撓,反而是立即進行,趁對手未準備好,一舉KO對手。尤其是,目前民調顯示,支持蘇獨的蘇格蘭遠遠未到一半(大概30%左右),但又上升的勢頭,因此盡快打散蘇獨情緒,方為上策。
雙方在公投細節上還有很多事情爭拗,包括:公投問題是什麼?(倫敦說只能問留在英國還是脫離英國,不能有增加下放權力這個選項)公投實際上有沒有約束力?由誰負責籌辦公投?(是英國中央政府的選舉委員會,還是蘇格蘭的地方組織?)16及17歲的蘇格蘭人能否投票?(Salmond希望可以,因為各界認為,愈年青的人愈支持蘇獨)
當然,最重要的分歧是:公投是否必須同時由西敏寺啟動?如果是的話,那便意味蘇格蘭人能否決定自己的事務這個起點上,已經沒有權利,而且亦意味蘇格蘭人身份是附屬在英國之下,蘇獨人士不會接受;但對英國國會及中央政府,主權在全民選出的國會,現在蘇格蘭地方政府所擁有的權力是源自國會立法下放出去,要再放更多權力,都必須由國會批准,否則日後其他組織(不一定是地方)自己喜歡給自己多點權力便自行決定了。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