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香港16日舉辦亞洲金融論壇,其中香港金管局與英國財政部簽署協議,成立由民間主導的小組,推動香港與倫敦發展離岸人民幣交易業務的合作(詳情可看香港金管局的新聞稿;上面照片來自香港金管局網站,左面是16日訪港的英國財相歐思邦George Osborne,右面是香港特首曾蔭權,中間那位「攝石人」是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這在香港應該不算大新聞,因為論壇中有內地官員說放寬中國企業來港上市的發言應該更重要,但這個合作在英國傳媒以重點新聞報導,因為這意味倫敦在成為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上邁出一大步。網主更覺得,香港無意中成為英國在歐債危機解決方案的爭拗上,與德法兩國討價還價的籌碼,而這點,又要先回應一下早前在<違背了兩世紀外交戰略的舉動>一文中,有人問"其他歐盟成員國能夠作出甚麼會影響英國利益而又可以繞過歐盟27國一致同意這個機制的政策決定?"的這個問題。
先來個「免責聲明」:十分明顯,倫敦發展人民幣業務,英國的首要目的絕非用來遠離歐羅區,而只是純粹增加一項金融產品。既然人民幣業務在全球都十分火熱,好像集郵般,有多一種產品,總比其他金融中心捷足先登先發展這個可能是未來十分重要的國際金融業務為佳。事實上,中英是在去年9月便原則性達成協議,同意讓倫敦發展人民幣業務,但這只是框架,而「倫港合作」,就是增加倫敦在發展人民幣業務的細節,在框架上加上肌肉。
再回答上述問題。這要分開兩點講。首先,必須認清,就算英國、丹麥和瑞典這3個沒有義務加入歐羅區的的歐盟成員國家,她們在經濟政策仍需要跟歐盟標準。以在這次危機最重要、涉及財赤問題的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26條為例,TFEU下的Protocol 15列明,英國毋須遵從第126條的第1、9和11點(即盡量避免財赤,以及財赤超標的懲罰機制),但其餘,例如歐盟執委會監察財政狀況等,英國仍要遵守。因此,至少在加緊監察成員國財政上,解決債務危機的方案是會影響英國的。
至於在27國需要一致決定的政策範疇上,17+X能夠作出什麼影響英國而又繞過一致決定這個機制的決定?答案是:17+X不能這樣做--在法理上。沒有錯,即使歐盟其餘26國同意一個決定,並無意讓步,例如要求全歐盟徵收金融交易稅,那麼,只要英國反對,便可否決。
不過,實際運作起來,那又是另一回事。一如我在上面引文中所指,英國否決的後果是,另外26個國家會在另一個平台開會討論財政聯盟的問題,而不是在原有27國的討論平台上討論。無錯,無論在哪個平台討論,最終法律上正式通過財政協議的,還是要在英國有否決權的27國平台上投票,但如果一開始討論便在27國平台上進行,那麼,英國的疑慮便可盡早反映給各國,令財政協議可盡量與英國的訴求折衷;但如果是在26國平台上討論,那麼英國便只能在財政協議達成時才能談判,屆時英國與其餘各國的討論便只能是有如辯論比賽般各自申明立場而已,英國只餘下「全取」還是「全部否決」的選擇。情形就如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12月初峰會前,不與其他國家的領袖(尤其是德國和法國領袖)先摸底,結果一往峰會會議桌,便只能選擇say yes還是say no,沒有轉彎的餘地。
那麼,英國不斷反對便可以了嗎?這是說易行難。首先,如果之後又出現一如上月初峰會的情況,一旦達不成成果,市場便會視為歐羅已經無望、一定消失,並令全球市場崩潰的話,英國承擔得起摧毀全球市場的惡名嗎?
更重要的是,如果出現上述談判變辯論的情況,以及英國不斷行使否決權的話,其他歐洲國家及歐盟執委會將不耐煩,增加雙方的敵意,其他歐洲國家及歐委會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報復--例如,最多人揣測的是,德法兩國及歐委會可能建議,以歐羅計價的金融交易只能在歐羅區成員國、或是跟從17+X財政協議的國家進行。另一個可能的手段是,把監管金融的泛歐機構合併,新機構總部設在歐羅區,而總部設在不加入財政聯盟的英國的歐洲銀行局(EBA)便順理成章遷至歐洲證券及市場局(ESMA)總部所在的巴黎。
變相禁止倫敦處理歐羅交易,是只需要歐羅區國家或簽署財政聯盟的國家同意便可以完成的事。這樣,法國及歐委會便可以繞過上述27國一致同意的機制,在需要27國一致同意的政策上(例如金融交易稅)懲罰英國。
禁止歐羅交易對歐羅有多大殺傷力?大家都知道倫敦是金融中心,但大家或者不知道的是,匯市才是倫敦在全球最「殺食」的業務,因為在二次大戰後,倫敦率先發展「Eurodollar」市場--即是在歐洲交易美元與其他貨幣的兌換,令倫敦到目前仍是最重要全球匯市中心,亦是令倫敦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最核心一環(即使英國股市已算十分國際化,但畢竟美國公司,或是日本公司或德國公司,沒有需要往英國上市,英國在股市上不可能跟美國、日本、德國甚至香港或上海鬥)。
因此,除非歐羅真的瓦解,否則歐羅一日存在,即使仍受債務危機拖累而陷入半死狀態,但終究歐羅仍是一個龐大經濟體和幾億人在使用的貨幣,沒了歐羅,倫敦根本不可能稱之為全球貨幣交易中心。
繞了一個大圈,終於返回「倫港人幣協議」--沒了幾億人用的歐羅,但如果有13億人的人民幣呢?
倫敦一旦做到歐美第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手持一種被視為N年後有力取代美元的貨幣,談判優勢便重返英國那一邊,因為德法等歐洲國家同樣不可能自絕不跟中國做生意。
尤其是,歐洲財金界其實流傳,中國一直考慮在歐洲找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之前的說法是在倫敦及德國法蘭克福二擇其一做先行者。現在法蘭克福一直沒有下聞,倫敦則有不錯的進展,意味中國已選定倫敦為人民幣在歐洲應用的跳板,對歐陸國家的訊息是,如果他們想沾上人民幣交易,暫時先請從倫敦過來。這樣,英國便可逼回法國等歐洲國家,重回英國有權否決的27國平台上談財政聯盟,不要企圖用其他平台和機制,迂迴懲罰英國。
當然,要重覆一開始所說:英國的想法似乎只是單純為倫敦金融城增加多一項甚有潛質的產品而已。就算跟歐洲局勢連上關係的話,英國似在「對沖」歐洲多於「制衡」歐洲--歐思邦此行還訪問北京及東京,透過加強與亞洲的聯繫,萬一歐羅touch wood真的崩潰,英國至少也可依靠跟東亞的金融商貿連繫臨時支撐一下局面,盡量減輕歐陸的衝擊。
亦想不到的是,英國仍有其「大英帝國老本」可食,靠香港這個前殖民地作為踏板,發展亞洲經貿連繫!
這在香港應該不算大新聞,因為論壇中有內地官員說放寬中國企業來港上市的發言應該更重要,但這個合作在英國傳媒以重點新聞報導,因為這意味倫敦在成為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上邁出一大步。網主更覺得,香港無意中成為英國在歐債危機解決方案的爭拗上,與德法兩國討價還價的籌碼,而這點,又要先回應一下早前在<違背了兩世紀外交戰略的舉動>一文中,有人問"其他歐盟成員國能夠作出甚麼會影響英國利益而又可以繞過歐盟27國一致同意這個機制的政策決定?"的這個問題。
先來個「免責聲明」:十分明顯,倫敦發展人民幣業務,英國的首要目的絕非用來遠離歐羅區,而只是純粹增加一項金融產品。既然人民幣業務在全球都十分火熱,好像集郵般,有多一種產品,總比其他金融中心捷足先登先發展這個可能是未來十分重要的國際金融業務為佳。事實上,中英是在去年9月便原則性達成協議,同意讓倫敦發展人民幣業務,但這只是框架,而「倫港合作」,就是增加倫敦在發展人民幣業務的細節,在框架上加上肌肉。
再回答上述問題。這要分開兩點講。首先,必須認清,就算英國、丹麥和瑞典這3個沒有義務加入歐羅區的的歐盟成員國家,她們在經濟政策仍需要跟歐盟標準。以在這次危機最重要、涉及財赤問題的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26條為例,TFEU下的Protocol 15列明,英國毋須遵從第126條的第1、9和11點(即盡量避免財赤,以及財赤超標的懲罰機制),但其餘,例如歐盟執委會監察財政狀況等,英國仍要遵守。因此,至少在加緊監察成員國財政上,解決債務危機的方案是會影響英國的。
至於在27國需要一致決定的政策範疇上,17+X能夠作出什麼影響英國而又繞過一致決定這個機制的決定?答案是:17+X不能這樣做--在法理上。沒有錯,即使歐盟其餘26國同意一個決定,並無意讓步,例如要求全歐盟徵收金融交易稅,那麼,只要英國反對,便可否決。
不過,實際運作起來,那又是另一回事。一如我在上面引文中所指,英國否決的後果是,另外26個國家會在另一個平台開會討論財政聯盟的問題,而不是在原有27國的討論平台上討論。無錯,無論在哪個平台討論,最終法律上正式通過財政協議的,還是要在英國有否決權的27國平台上投票,但如果一開始討論便在27國平台上進行,那麼,英國的疑慮便可盡早反映給各國,令財政協議可盡量與英國的訴求折衷;但如果是在26國平台上討論,那麼英國便只能在財政協議達成時才能談判,屆時英國與其餘各國的討論便只能是有如辯論比賽般各自申明立場而已,英國只餘下「全取」還是「全部否決」的選擇。情形就如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12月初峰會前,不與其他國家的領袖(尤其是德國和法國領袖)先摸底,結果一往峰會會議桌,便只能選擇say yes還是say no,沒有轉彎的餘地。
那麼,英國不斷反對便可以了嗎?這是說易行難。首先,如果之後又出現一如上月初峰會的情況,一旦達不成成果,市場便會視為歐羅已經無望、一定消失,並令全球市場崩潰的話,英國承擔得起摧毀全球市場的惡名嗎?
更重要的是,如果出現上述談判變辯論的情況,以及英國不斷行使否決權的話,其他歐洲國家及歐盟執委會將不耐煩,增加雙方的敵意,其他歐洲國家及歐委會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報復--例如,最多人揣測的是,德法兩國及歐委會可能建議,以歐羅計價的金融交易只能在歐羅區成員國、或是跟從17+X財政協議的國家進行。另一個可能的手段是,把監管金融的泛歐機構合併,新機構總部設在歐羅區,而總部設在不加入財政聯盟的英國的歐洲銀行局(EBA)便順理成章遷至歐洲證券及市場局(ESMA)總部所在的巴黎。
變相禁止倫敦處理歐羅交易,是只需要歐羅區國家或簽署財政聯盟的國家同意便可以完成的事。這樣,法國及歐委會便可以繞過上述27國一致同意的機制,在需要27國一致同意的政策上(例如金融交易稅)懲罰英國。
禁止歐羅交易對歐羅有多大殺傷力?大家都知道倫敦是金融中心,但大家或者不知道的是,匯市才是倫敦在全球最「殺食」的業務,因為在二次大戰後,倫敦率先發展「Eurodollar」市場--即是在歐洲交易美元與其他貨幣的兌換,令倫敦到目前仍是最重要全球匯市中心,亦是令倫敦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最核心一環(即使英國股市已算十分國際化,但畢竟美國公司,或是日本公司或德國公司,沒有需要往英國上市,英國在股市上不可能跟美國、日本、德國甚至香港或上海鬥)。
因此,除非歐羅真的瓦解,否則歐羅一日存在,即使仍受債務危機拖累而陷入半死狀態,但終究歐羅仍是一個龐大經濟體和幾億人在使用的貨幣,沒了歐羅,倫敦根本不可能稱之為全球貨幣交易中心。
繞了一個大圈,終於返回「倫港人幣協議」--沒了幾億人用的歐羅,但如果有13億人的人民幣呢?
倫敦一旦做到歐美第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手持一種被視為N年後有力取代美元的貨幣,談判優勢便重返英國那一邊,因為德法等歐洲國家同樣不可能自絕不跟中國做生意。
尤其是,歐洲財金界其實流傳,中國一直考慮在歐洲找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之前的說法是在倫敦及德國法蘭克福二擇其一做先行者。現在法蘭克福一直沒有下聞,倫敦則有不錯的進展,意味中國已選定倫敦為人民幣在歐洲應用的跳板,對歐陸國家的訊息是,如果他們想沾上人民幣交易,暫時先請從倫敦過來。這樣,英國便可逼回法國等歐洲國家,重回英國有權否決的27國平台上談財政聯盟,不要企圖用其他平台和機制,迂迴懲罰英國。
當然,要重覆一開始所說:英國的想法似乎只是單純為倫敦金融城增加多一項甚有潛質的產品而已。就算跟歐洲局勢連上關係的話,英國似在「對沖」歐洲多於「制衡」歐洲--歐思邦此行還訪問北京及東京,透過加強與亞洲的聯繫,萬一歐羅touch wood真的崩潰,英國至少也可依靠跟東亞的金融商貿連繫臨時支撐一下局面,盡量減輕歐陸的衝擊。
亦想不到的是,英國仍有其「大英帝國老本」可食,靠香港這個前殖民地作為踏板,發展亞洲經貿連繫!
同意你的分析。德國和法國對應否徵收金融交易稅,意見並不完全一致,金融交易稅有可能只是談判的煙幕。
回覆刪除這或者是中國為了防止歐洲「超級政府」形成的策略?否則設在倫敦或法蘭克福應無太大區別?
回覆刪除Re: 老尚
回覆刪除如果純以金融業配套而言,一定是選在倫敦的,歐洲沒有其他城市可比。但法蘭克福的好處是歐元及德國--如果中國政府認為歐元前景一片美好,當然跟一個本身使用歐元的城市合作好;而從實體貿易的角度看,德國的工業始終是沒有其他歐洲國家可媲美,中國會有很多科技產品要從德國購買,而金融服務畢竟都只是服務貿易。最終選倫敦而暫時棄法蘭克福,或者中國都不太看好歐元區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