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歐洲議會在4日以478票反對、39票贊成及165票棄權,大比數否決國際「反假貨貿易協議」ACTA,意味歐盟執委會要跟其他國家重新談判有關條約。有關ACTA的背景,可看之前的post。[上面是綠黨歐洲議會議員在表決ACTA時舉牌反對的情況]
正如上述,ACTA在歐洲意外地引起極大反彈,多國民眾反對,因此這條國際貿易協議的一舉一動在歐洲是大新聞。這次否決另一重大意義是,這是歐洲議會自《里斯本條約》實施後,首次動用新條約中可對歐委會談判並簽署的國際條約作出否決的權力。
至於ACTA否決是否網絡人權的勝利?短期、或士氣上,或者是。歐委會已入稟歐洲法院,要求釐清ACTA沒有違反歐盟條約中保證的公民權利。但現在估計,就算不計要跟其他國家再談判,只考慮歐洲內部政治,本屆歐洲議會(2014年年中結束)都不可能再審議ACTA。
但更受關注的是,歐委會原本早已安排好,9月提出對歐盟的《知識產權執行法令》(IPRED)作出修訂,因為該條法令是差不多十年前訂立,上網速度還慢到不能看影片的年代。一方面,歐委會或者可以用IPRED修訂來變相推出ACTA,但更可能發生的是,關注網絡自由的聲音已起,IPRED修訂將更難通過。
所以現在歐盟有權力簽條約了囉...
回覆刪除這算是有部份的外交主權嗎?
ACTA是以貿易政策形式出現, 跟WTO條約沒分別, 而歐共體(即歐盟出現前)已有權代表成員國簽署國際貿易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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