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荷蘭法院星期三(26日)作出一項對全球有深遠影響的裁決,裁定石油巨企蜆殼(RDS)有責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在2030年前把排放量減少至較2019年水平低45%,該公司目前的行動仍未足夠。這是全球首次有國家的法院認為,企業有更大法律責任減排,一些其他國家也可能仿效。
這項裁決的核心是:企業需要直接遵守《巴黎協定》。
之前,大家認為,各國簽署對抗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向世界承諾一個最低限度的減排目標,然後在國內制訂相關法例來落實這項國際承諾,企業等非政府機構只需要遵守國內法例便可以。
但荷蘭的裁決稱,企業要直接遵守一項國際條約。以蜆殼為例,入稟的環保組織指出,即使該公司遵守了荷蘭國內的減排法例,把現有業務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但蜆殼會擴充業務,最終全公司的整體排放仍會上升或減少幅度不及《巴黎協定》要求,因此蜆殼應直接遵守《巴黎協定》中的減排要求。
裁決亦同意,蜆殼現時定出的減排目標及策略不明確,缺乏易量度的指標來檢示是否執行到,而且有條款寫明,減排目標是靈活性的,法院認為這種做法不能符合到《巴黎協定》。
裁決還有一些意見對蜆殼不利,包括蜆殼作為荷蘭公司,其在荷蘭需要遵守的減排目標,應是指公司在全球的排放量,而非單指位處荷蘭的業務;又認為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可視作侵犯荷蘭人權。
裁決中有一點對蜆殼有利的:法院說,蜆殼只需要為其直接導的溫室氣體排放負責,減排目標以該數字作計算,蜆殼毋須為全部涉及其生產的化石燃料的排放負責,其能源產品的客戶所造成的排放,由客戶處理。
蜆殼勢將上訴。即使上訴成功,但這個裁決已顯示,重視氣候變化議題及減排已經成為趨勢,全球已經過了仍有不少人爭拗氣候變化問題是在存在的階段,企業需要確保業務符合對抗氣候變化的政策。
相關報導:NLTimes、BBC
【文首照片為環保團體在裁決於法院門外慶祝;來自NOS】
之前,大家認為,各國簽署對抗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向世界承諾一個最低限度的減排目標,然後在國內制訂相關法例來落實這項國際承諾,企業等非政府機構只需要遵守國內法例便可以。
但荷蘭的裁決稱,企業要直接遵守一項國際條約。以蜆殼為例,入稟的環保組織指出,即使該公司遵守了荷蘭國內的減排法例,把現有業務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但蜆殼會擴充業務,最終全公司的整體排放仍會上升或減少幅度不及《巴黎協定》要求,因此蜆殼應直接遵守《巴黎協定》中的減排要求。
裁決亦同意,蜆殼現時定出的減排目標及策略不明確,缺乏易量度的指標來檢示是否執行到,而且有條款寫明,減排目標是靈活性的,法院認為這種做法不能符合到《巴黎協定》。
裁決還有一些意見對蜆殼不利,包括蜆殼作為荷蘭公司,其在荷蘭需要遵守的減排目標,應是指公司在全球的排放量,而非單指位處荷蘭的業務;又認為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可視作侵犯荷蘭人權。
裁決中有一點對蜆殼有利的:法院說,蜆殼只需要為其直接導的溫室氣體排放負責,減排目標以該數字作計算,蜆殼毋須為全部涉及其生產的化石燃料的排放負責,其能源產品的客戶所造成的排放,由客戶處理。
蜆殼勢將上訴。即使上訴成功,但這個裁決已顯示,重視氣候變化議題及減排已經成為趨勢,全球已經過了仍有不少人爭拗氣候變化問題是在存在的階段,企業需要確保業務符合對抗氣候變化的政策。
相關報導:NLTimes、BBC
【文首照片為環保團體在裁決於法院門外慶祝;來自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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