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大家到外地旅行,或是工作一段短時間,會否花剩一些當地鈔票,帶回家,想著日後有機會再到當地時可以再使用呢?如果這是瑞士的話,就要小心,因為瑞士法郎鈔票是有限期的,政府早前提出法案,建議廢除「鈔票限期」,但結果邦聯上議院(由州指派代表組成的議會,不是全民直選的那一議院)在26日大比數否決這項提案,維持瑞士鈔票在一定限期後變廢紙的做法。
跟很多國家一樣,瑞士會定期改變鈔票設計,大概15—20年更換一次,主要是更新鈔票防偽特徵,但瑞士獨特的地方在於,當一款瑞士鈔票停止發行,在6個月後便失去付款媒介的作用,不能在市面流通,必須跟央行換回最新版本,而央行會在20年後停止更換那些鈔票,亦即這些鈔票變成廢紙,最多只能作為舊鈔收集。
目前需要更換的瑞士鈔票稱為「第六版」,亦即是文首那些鈔票(可點擊放,圖片來自瑞士央行),分別在1976—79年分批發行,由於之後的「第八版」鈔票在1996—99年推出,因此「第六版」在2000年停止推出,而央行接受更換這些鈔票的限期為2020年4月30日。正如上述,除非你在90年代去過瑞士,如果只是過去十多年去過那裏而又把瑞士鈔票帶回家的話,那些應該是「第八版」鈔票,不太可能再拿到「第六版」。「第九版」已在2016年開始推出,應該也是2019年推出全部各面額的鈔票,因此預計「第八版」應在2020年5月1日開始不能再在市面使用,2040年5月1日停止更換。
「鈔票限期」問題在去年10月左右開始討論,《華爾街日報》當時也寫了一篇特稿 Switzerland's Old-Money Problem: One Billion in Expiring Francs 介紹,而《華爾街見聞》應該也是基於這篇文章而撮譯了一個版本<貨幣也會過期?10億瑞郎再過幾年將一文不值>,不想閱讀英文的話可《華見》的版本。
瑞士是在20世紀初訂立這條鈔票限期法,當時法例的想法是,如果不再在市面使用20年,應可假定這張鈔票已經殘破到連央行也不願承認及更換,或是遺失了,找也找不回,因此也應該可以失效。不過,時代不同,多了瑞士人長期旅居海外,很多瑞士人自己都不為意鈔票有限期,因此舊版鈔票放在某個地方已「忘記」使用(同時又保存得很好)的情況較以前普遍了。同時,瑞士社會有儲蓄的習慣——不是把錢存入銀行,而是真金白銀用鈔票存放在家裏,鈔票有限期,變相懲罰了儲蓄者。
正如《華見》文章的標題,截至去年10月,還有大概10億瑞郎(78.4億港元/304億新台幣/68.4億人民幣)「第六版」鈔票未兌換,即是有10億瑞郎的鈔票隨時變廢紙;而在上一輪於2000年失效的「第五版」,最終有超過2.4億瑞郎(18.8億港元/73億新台幣/16.4億人民幣)沒有換回。
在賬目上,這些失效鈔票的「價值」仍然存在於瑞士貨幣供應的統計上,那麼,突然多了一堆廢紙,這些廢紙原本所有的「價值」也要有人接收。瑞士的處理方法就是充公,並撥入一個用來應對緊急天災的基金fondssuisse。
這成為部份人反對廢除鈔票限期的理由,因為如果沒了「廢鈔」的收入,邦聯政府便要由庫房撥出更多資金入這個基金,增加政府預算的壓力。主要政黨中,左翼的社民黨和中間派的基民黨都持這意見,但2個右派政黨人民黨和自由民主黨傾向支持廢除鈔票限期。另外,部份州份,例如日內瓦,是沒有強制要求為住宅等建築購買保險,如果發生天災導致建築受損,這些州份的居民頗依賴政府救濟,因此這些州份也強烈反對廢除鈔票限期。不過,上議院也通過,改變這筆撥款的用途,由2020年那一次廢鈔開始,fondssuisse只會收到該筆廢鈔的20%資金,餘下八成,三分一歸邦聯政府(即整體27%左右),三分二歸各州政府(即整體53%左右)。
至於瑞士以外人士較多提出的反對理由,則是洗黑錢問題。瑞郎目前是擁有最大額鈔票的貨幣(我在2016年也寫過這個題目),最高為1000瑞郎,方便了瑞士人把金錢儲存在家中的需要,但也可能為犯罪份子用來隱藏不法資金。社民黨和國際透明組織去年也曾提出過這個疑慮(可用swissinfo相關文章<1000瑞郎大鈔永久流通,犯罪分子迎來春天?>)。
跟很多國家一樣,瑞士會定期改變鈔票設計,大概15—20年更換一次,主要是更新鈔票防偽特徵,但瑞士獨特的地方在於,當一款瑞士鈔票停止發行,在6個月後便失去付款媒介的作用,不能在市面流通,必須跟央行換回最新版本,而央行會在20年後停止更換那些鈔票,亦即這些鈔票變成廢紙,最多只能作為舊鈔收集。
目前需要更換的瑞士鈔票稱為「第六版」,亦即是文首那些鈔票(可點擊放,圖片來自瑞士央行),分別在1976—79年分批發行,由於之後的「第八版」鈔票在1996—99年推出,因此「第六版」在2000年停止推出,而央行接受更換這些鈔票的限期為2020年4月30日。正如上述,除非你在90年代去過瑞士,如果只是過去十多年去過那裏而又把瑞士鈔票帶回家的話,那些應該是「第八版」鈔票,不太可能再拿到「第六版」。「第九版」已在2016年開始推出,應該也是2019年推出全部各面額的鈔票,因此預計「第八版」應在2020年5月1日開始不能再在市面使用,2040年5月1日停止更換。
「鈔票限期」問題在去年10月左右開始討論,《華爾街日報》當時也寫了一篇特稿 Switzerland's Old-Money Problem: One Billion in Expiring Francs 介紹,而《華爾街見聞》應該也是基於這篇文章而撮譯了一個版本<貨幣也會過期?10億瑞郎再過幾年將一文不值>,不想閱讀英文的話可《華見》的版本。
瑞士是在20世紀初訂立這條鈔票限期法,當時法例的想法是,如果不再在市面使用20年,應可假定這張鈔票已經殘破到連央行也不願承認及更換,或是遺失了,找也找不回,因此也應該可以失效。不過,時代不同,多了瑞士人長期旅居海外,很多瑞士人自己都不為意鈔票有限期,因此舊版鈔票放在某個地方已「忘記」使用(同時又保存得很好)的情況較以前普遍了。同時,瑞士社會有儲蓄的習慣——不是把錢存入銀行,而是真金白銀用鈔票存放在家裏,鈔票有限期,變相懲罰了儲蓄者。
正如《華見》文章的標題,截至去年10月,還有大概10億瑞郎(78.4億港元/304億新台幣/68.4億人民幣)「第六版」鈔票未兌換,即是有10億瑞郎的鈔票隨時變廢紙;而在上一輪於2000年失效的「第五版」,最終有超過2.4億瑞郎(18.8億港元/73億新台幣/16.4億人民幣)沒有換回。
在賬目上,這些失效鈔票的「價值」仍然存在於瑞士貨幣供應的統計上,那麼,突然多了一堆廢紙,這些廢紙原本所有的「價值」也要有人接收。瑞士的處理方法就是充公,並撥入一個用來應對緊急天災的基金fondssuisse。
這成為部份人反對廢除鈔票限期的理由,因為如果沒了「廢鈔」的收入,邦聯政府便要由庫房撥出更多資金入這個基金,增加政府預算的壓力。主要政黨中,左翼的社民黨和中間派的基民黨都持這意見,但2個右派政黨人民黨和自由民主黨傾向支持廢除鈔票限期。另外,部份州份,例如日內瓦,是沒有強制要求為住宅等建築購買保險,如果發生天災導致建築受損,這些州份的居民頗依賴政府救濟,因此這些州份也強烈反對廢除鈔票限期。不過,上議院也通過,改變這筆撥款的用途,由2020年那一次廢鈔開始,fondssuisse只會收到該筆廢鈔的20%資金,餘下八成,三分一歸邦聯政府(即整體27%左右),三分二歸各州政府(即整體53%左右)。
至於瑞士以外人士較多提出的反對理由,則是洗黑錢問題。瑞郎目前是擁有最大額鈔票的貨幣(我在2016年也寫過這個題目),最高為1000瑞郎,方便了瑞士人把金錢儲存在家中的需要,但也可能為犯罪份子用來隱藏不法資金。社民黨和國際透明組織去年也曾提出過這個疑慮(可用swissinfo相關文章<1000瑞郎大鈔永久流通,犯罪分子迎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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