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法國外長勒德里昂(Jean-Yves Le Drian,照片左)和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照片中)上星期五(19日)出訪柏林,一同跟德國外長馬斯(Heiko Maas,照片右;照片來自Raab的Twitter)進行三方會談,主要討論伊朗核問題。
對香港人來說,這場會面其實頗重要,因為藍韜文跟二人提出討論香港問題,這可能意味歐洲會以「E3模式」來介入香港局勢——一個介乎於歐盟內和歐盟外的外交參與機制。
長達十多年的伊朗核會談中,跟伊朗談判的,是5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再加上德國共6國,簡稱「P5+1」;而在美、中、俄加入跟伊朗談判前,在21世紀初剛出現伊朗核問題之時,只有法、英、德跟伊朗談判,這3國稱為「E3」。
歐盟/歐洲的外交,不是只有歐盟機關出手和成員國政府各自處理這兩個選擇,部份成員國之間也可自己組成聯盟,E3便是當中最重要的例子(請記住,英國在伊朗核談判期間,仍是歐盟成員國)。
歐盟的「單一外交及防衛政策」只是1990年代初成立歐盟之時,才開始出現,至今仍未發展成熟,成員國不可能只靠歐盟來參與國際事務。
同時,對於大國,儘管他們知道,獨自介入國際事務的話,不會夠中美兩國、甚至俄羅斯單獨角力,要找合作夥伴,但又想保持外交獨立性,不想被歐盟綑綁,於是這些大國便自己結盟。這個想法,英法尤甚,兩國手握兩項在歐洲中只有她們才擁有的重要外交武器——核武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身份,她們不想把這些外交工具跟歐盟及其他歐洲國家分享。
不過,E3不是完全在歐盟框架以外。E3介入伊朗核問題時,歐盟外交高級代表發揮重要角色,在伊朗 VS P5+1的談判,他/她很多時候成為P5+1的唯一代表,他/她亦協助協調E3的立場,替E3扮演秘書處的角色,同時,他/她亦會協助E3,確保其他歐盟成員國一直支持E3的伊朗問題立場。
重溫歐洲參與伊朗核問題談判的歷史,會發現這個機制潛在有機會應用在香港身上。首先,很多成員國其實對香港問題的興趣不大(或沒有很大的stake),如果一些對香港問題有興趣的國家,提出歐盟採取一些行動,這些成員國未必會反對,但不會花精力積極推動。相對下,E3機制比較靈活。
另外,正如上一篇post所說,碰巧英國脫歐,英國和法德兩國正在探索,英國跟歐陸的外交防衛事務的合作模式,其中一個考慮方案是E3。英法德對E3、以至整體是否繼續跟對方在外交上緊密合作,仍有猶豫態度,如果該項事務是不跟對方合作會較好的話,三國不會跟對方緊密合作,目前保留最主要是跟進伊朗問題。但在香港問題上,英國是最涉事的一方,而法德又不想跟目前的美國政府有太多合作,因此法德有很大誘因,就香港形勢跟英國合作。
當然,英法德三國就香港問題的立場和回應行動、甚至是否調整對中政策,都仍在摸索中,因此用什麼方法去介入香港局勢,也仍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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