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20日發表了題為<「大市場、小政府」,還有一個「大社會」>的網誌。
非常巧合的是,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21日亦於《每日電訊報》闡述他的「大社會」(Big Society)理念,文章題為How we will release the grip of state control。
當然,曾俊華的文章沒有講明他所說的「大社會」是來自卡梅倫的主張--儘管很多人都會認為,曾俊華(或他的幕僚)是在「抄」/借用卡梅倫的「理論」,因為的確是卡梅倫提出在前,去年大選是保守黨最重要、最核心的政綱(簡介可看英文維基百科)。
但諷刺的是,如果純粹根據這兩篇文章判斷,卡梅倫的大社會和曾俊華的大社會是南轅北轍:卡梅倫提出的是向右左,是分散權力,是把政府總部的權力下放;但曾俊華提出的更似是向左走,更似是偏向要補足市場的不足、但政府直接干預無從下想出的第三條道路。
我是中間偏左的,是反對卡梅倫提出的「大社會」主張。這方面日後有機會再詳談,但這篇post的重點是:很明顯連自己都不清楚想做什麼時,可不可以不隨便亂拋一個名詞、一個中心思想出來呢?又,既然不是同一樣東西,可否不「借用」人家的名詞以示自己很有vision呢?
非常巧合的是,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在21日亦於《每日電訊報》闡述他的「大社會」(Big Society)理念,文章題為How we will release the grip of state control。
當然,曾俊華的文章沒有講明他所說的「大社會」是來自卡梅倫的主張--儘管很多人都會認為,曾俊華(或他的幕僚)是在「抄」/借用卡梅倫的「理論」,因為的確是卡梅倫提出在前,去年大選是保守黨最重要、最核心的政綱(簡介可看英文維基百科)。
但諷刺的是,如果純粹根據這兩篇文章判斷,卡梅倫的大社會和曾俊華的大社會是南轅北轍:卡梅倫提出的是向右左,是分散權力,是把政府總部的權力下放;但曾俊華提出的更似是向左走,更似是偏向要補足市場的不足、但政府直接干預無從下想出的第三條道路。
我是中間偏左的,是反對卡梅倫提出的「大社會」主張。這方面日後有機會再詳談,但這篇post的重點是:很明顯連自己都不清楚想做什麼時,可不可以不隨便亂拋一個名詞、一個中心思想出來呢?又,既然不是同一樣東西,可否不「借用」人家的名詞以示自己很有vision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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