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德國憲法法院今天(5日)作出一個對歐元區有深遠影響的裁決,該法院第二審議庭的8名法官以7比1裁定,歐洲央行(ECB)2015年起的購買債券計劃——亦即坊間所稱的量化寬鬆(QE)——部份違法德國憲法《基本法》。
裁決涉及2015-2018年的買債計劃PSPP,歐洲央行總共買了2.6萬億歐元(21.8萬億港元 / 827萬億新台幣 / 19.6億人民幣 / 12萬億令吉)債券,訴訟由德國一些右派政界人士提出。
法院的裁決主要有5點:
1、德國司法系統有權審理PSPP是否合法。這個裁決反駁了歐洲法院(ECJ)2018年稱只需要由歐洲法院審理的看法;
2、針對1,德國憲法法院的理由是「比例原則」,指出PSPP明顯遠超常規貨幣政策,而且規模龐大,有可能破壞了歐盟與成員國之間的權力平衡;
3、德國憲法法院決定自己重新審議一次,PSPP是否符合歐盟條約,而他們的結論,PSPP、或歐洲央行任何購買債券的行動,不一定違反了歐盟條約;
4、法院亦審視PSPP是否違反了《基本法》,結論一樣,都是「不一定」違反了《基本法》;
5、不過,法院認為,德國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有責任審議PSPP這類歐洲央行買債行動是否符合歐盟條約和《基本法》,因為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有責任處理歐洲一體化的事宜。
基於5,所以PSPP部份違反《基法法》。
法理上,歐洲央行為了處理疫情打擊經濟的買債措施,不是這個判決範圍之內。不過,大家正審視,這項裁決對歐元區運作有何影響及有多大影響。
不計抗疫救經濟措施,歐洲央行也正在實施買債計劃,而買債行動實際上由19個歐元區國家的央行負責,現在要看,德國央行是否即時暫停買債,執行ECB的QE行動。由於德國是歐洲最大經濟體,德國央行也執行最大部份的ECB貨幣政策操作。
根據歐盟條約,歐洲央行不准越界處理經濟和財政政策,亦不得向成員國政府融資,而這個原則很大程度上是德國要求下而作出的,因此當初歐洲央行購買成員國政府債券,一些德國人提出批評。
【文首照片為德國憲法法院第二審議庭的8名法官;照片來自法院網站】
相關內容:
德國憲法法院聲明(英文版)
ARD電視台報導(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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