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歐盟27國與歐洲議會的代表週二達成協議,就反脅迫工具(ACI)的方案達成共識,如果其他國家以經濟等手段脅迫歐盟國家,歐盟有權以限制貿易來反制這些國家。
如果有成員國認為被第三方針對,可向其他歐盟國家提出,最終由27個成員國判斷相關行為是否屬脅迫,只要有有效多數的成員國贊成便可通過使用ACI。
方案仍要分別由歐盟27國及歐洲議會各自正式通過,兩方面都通過後,法案才生效。
歐盟2021年年底開始草擬ACI,當時中國因為不滿立陶宛容許台灣以「台灣」名義設立辦事處,打擊立陶宛的進口。
立陶宛外長 Gabrielius Landsbergis 表示,反脅迫工具可阻嚇外國獨裁者,不要以非正式制裁恐嚇歐盟。
Patreon文章<如何既猶太又民主?——以色列復國75年終要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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