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英國下議院29日辯論8小時後,以285票反對對272票贊成、13票之差,否決「如果有需要」英國可對敘利亞動武的議案。表決結果「對國際來說」極度意外,因為大家一直認為英國是美國的「忠心盟友」(or美國的「門口狗」?),英國不會逆美國的旨意。不過,當工黨黨魁文立彬(Ed Miliband)早一兩天說,反對該議案,是自1956年蘇彝士運河危機以來反對派首次不支持政府的派兵行動後,當時英國傳媒及政壇已有人指出,執政保守及自民兩黨會有人不跟黨立場投反對票,因此議案有被否決的危機。
在國際博奕層面,英國(暫時)不參與動武,下一塊受注視的骨牌是法國,因為儘管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政府傾向「積極人道主義干預」,但國民厭戰的情緒只會比英國更高,約六成人反對。當然,經過聯合國安理會進一步討論後,英法兩國國民意見可能有變,英國仍有可能參與軍事行動,但至少動武不是迫在眉睫。
在國內方面,大家不期然要問的是: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是否需要引咎辭職?
在現實政治上,不信任動議短期內通過、卡梅倫內閣即時倒台的機會近乎零。但在英式議會制的政治倫理,一項重大決策--以至任何議案--被國會否決,已意味內閣失去國會信任,內閣需要即時鞠躬下台。
除了「失去國會信任」的象徵意義,在實際操作上,「數夠票」是政府的責任。在香港,近期的類似例子是擴建堆填區,相關部門有責任確保有足夠議員贊成,才向立法會提出議案並要求並決。若果議案被否決,很難在短時間內再推內容相近的議案--你叫議員如何在短時間支持一項不久前才反對了的政策?
就算有關政策/議案是不受歡迎但又對社會十分重要,但議案被否決,不能把全部責任推到「反對派」「為反而反」,或是不肯承擔責任而事事民粹。
在敘利亞議案上,卡梅倫的游說工作及時間之短較香港特區政府游說擴建堆填區更倉猝。30名保守黨議員及9名自民黨議員倒戈投反對票,當中包括保守黨前黨魁兼前影子內政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另兩黨各有1人棄權,據報連國際發展大臣簡意寧(Justine Greening)及外交部負責衝突事務的次官Mark Simmonds以聽不到國會召集投票鐘聲為由而缺席投票。不只後座議員,連內閣成員,還要是負責外交的2名官員,他們的票都不能「箍實」,這個政黨/政府還有沒有紀律?未計好票,結果原來是游說工作未做好,勞師動眾急召議員在暑假期間回來開會,所為何事?
在國際博奕層面,英國(暫時)不參與動武,下一塊受注視的骨牌是法國,因為儘管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政府傾向「積極人道主義干預」,但國民厭戰的情緒只會比英國更高,約六成人反對。當然,經過聯合國安理會進一步討論後,英法兩國國民意見可能有變,英國仍有可能參與軍事行動,但至少動武不是迫在眉睫。
在國內方面,大家不期然要問的是: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是否需要引咎辭職?
在現實政治上,不信任動議短期內通過、卡梅倫內閣即時倒台的機會近乎零。但在英式議會制的政治倫理,一項重大決策--以至任何議案--被國會否決,已意味內閣失去國會信任,內閣需要即時鞠躬下台。
除了「失去國會信任」的象徵意義,在實際操作上,「數夠票」是政府的責任。在香港,近期的類似例子是擴建堆填區,相關部門有責任確保有足夠議員贊成,才向立法會提出議案並要求並決。若果議案被否決,很難在短時間內再推內容相近的議案--你叫議員如何在短時間支持一項不久前才反對了的政策?
就算有關政策/議案是不受歡迎但又對社會十分重要,但議案被否決,不能把全部責任推到「反對派」「為反而反」,或是不肯承擔責任而事事民粹。
在敘利亞議案上,卡梅倫的游說工作及時間之短較香港特區政府游說擴建堆填區更倉猝。30名保守黨議員及9名自民黨議員倒戈投反對票,當中包括保守黨前黨魁兼前影子內政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另兩黨各有1人棄權,據報連國際發展大臣簡意寧(Justine Greening)及外交部負責衝突事務的次官Mark Simmonds以聽不到國會召集投票鐘聲為由而缺席投票。不只後座議員,連內閣成員,還要是負責外交的2名官員,他們的票都不能「箍實」,這個政黨/政府還有沒有紀律?未計好票,結果原來是游說工作未做好,勞師動眾急召議員在暑假期間回來開會,所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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