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香港4日立法會選舉,有票站大排長龍,有選民等候3小時才能投票,甚至在晚上10時半投票結束後,仍有大批選民未能投票,要到凌晨2時過後才完成投票過程。
英國2010年大選也試過選民大排長龍的混亂(照片來自BBC),不妨回顧一下英國當時的情況。
來龍去脈
英國傳統是在星期四工作天進行投票,因此票站要由早上7時開放至晚上10時開放,方便上班人士。在英國,有不少人要長時間工作,再加上回家時間要一、兩小時,因此的確有不少選民需要在晚上才能抽空投票。
2010年選舉出現「懸峙國會」,沒有政黨能獲過半數議席,這情況在投票前已預測到,因此當屆投票氣氛踴躍,投票人數急增,全國多了超過250萬人投票,殺票站人員一個措手不及。
另一個問題是,根據當時的法例,票站一到晚上10時就要關門,而且是寫明在10時後不能再發出選票。因此,即使已知選民已在排隊,但因為未核實身份,不能發選票,而如果在10時後都未進行到這程序,選民便會被拒諸門外。有選民是9時已抵達票站,但仍無法投票。
最終,有16個選區的27個票站出現混亂,全部在英格蘭大城市(因為都會區的選民才會如此長時間工作),至少1200名選民喪失投票機會,這未計及因放棄排隊而沒投票的人士。
未能投票的選民抗議,甚至在票站外靜坐抗議,需要警察維持秩序。幸運的是,事件沒引起暴力衝突,而且相關選區當選人勝出票數大,因此可合理估計,選民未能投票的問題不會影響結果,沒有選區需要再投票。
事後改變
選舉委員會隨即就事件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最重要的改變是,國會根據報告在2013年修改法例,列明在投票結束時「身處票站或在票站外為了等候投票而排隊」的人士,都可以投票。
選委會當時在報告強調,這個問題不是廣泛發生,但已令選民極為失望,因此必須確保不再發生;而發生這問題的原因包括:事前規劃差劣、使用了不恰當的建築做票站、人手安排不足夠、以及應變計劃無效。
日後選舉改善主要由落實投票安排的市政府去進行,包括:在人口多的地區再加開票站、票站加派人手、改善票站人員的訓練,以及設立預警機制,要有方法及早留意到票站可能出現的問題,並及早處理,防止問題發生。
此外,部份出問題的選區選舉主任決定,放棄領取該次選舉的票站工作薪金(或將之捐出),以示對票站混亂負責。
他山之石?
寫了這麼多,對香港有什麼啟示作用呢?
你是否覺得,我認為香港可以參考一下,以便日後不會有同類事件發生呢?
傻豬!我寫這些出來,就是想告訴大家:經過這次票站混亂後,以上全—部—都—不—會—在—香—港—發—生—!
香港特區現政府將會秉承「你要的、我不給」和「正常的、不會做」的精神,越理所當然的解決方案就越不會做。
上面第二部份所寫的相反,就是香港將會發生的事。
英國2010年大選也試過選民大排長龍的混亂(照片來自BBC),不妨回顧一下英國當時的情況。
來龍去脈
英國傳統是在星期四工作天進行投票,因此票站要由早上7時開放至晚上10時開放,方便上班人士。在英國,有不少人要長時間工作,再加上回家時間要一、兩小時,因此的確有不少選民需要在晚上才能抽空投票。
2010年選舉出現「懸峙國會」,沒有政黨能獲過半數議席,這情況在投票前已預測到,因此當屆投票氣氛踴躍,投票人數急增,全國多了超過250萬人投票,殺票站人員一個措手不及。
另一個問題是,根據當時的法例,票站一到晚上10時就要關門,而且是寫明在10時後不能再發出選票。因此,即使已知選民已在排隊,但因為未核實身份,不能發選票,而如果在10時後都未進行到這程序,選民便會被拒諸門外。有選民是9時已抵達票站,但仍無法投票。
最終,有16個選區的27個票站出現混亂,全部在英格蘭大城市(因為都會區的選民才會如此長時間工作),至少1200名選民喪失投票機會,這未計及因放棄排隊而沒投票的人士。
未能投票的選民抗議,甚至在票站外靜坐抗議,需要警察維持秩序。幸運的是,事件沒引起暴力衝突,而且相關選區當選人勝出票數大,因此可合理估計,選民未能投票的問題不會影響結果,沒有選區需要再投票。
事後改變
選舉委員會隨即就事件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最重要的改變是,國會根據報告在2013年修改法例,列明在投票結束時「身處票站或在票站外為了等候投票而排隊」的人士,都可以投票。
選委會當時在報告強調,這個問題不是廣泛發生,但已令選民極為失望,因此必須確保不再發生;而發生這問題的原因包括:事前規劃差劣、使用了不恰當的建築做票站、人手安排不足夠、以及應變計劃無效。
日後選舉改善主要由落實投票安排的市政府去進行,包括:在人口多的地區再加開票站、票站加派人手、改善票站人員的訓練,以及設立預警機制,要有方法及早留意到票站可能出現的問題,並及早處理,防止問題發生。
此外,部份出問題的選區選舉主任決定,放棄領取該次選舉的票站工作薪金(或將之捐出),以示對票站混亂負責。
他山之石?
寫了這麼多,對香港有什麼啟示作用呢?
你是否覺得,我認為香港可以參考一下,以便日後不會有同類事件發生呢?
傻豬!我寫這些出來,就是想告訴大家:經過這次票站混亂後,以上全—部—都—不—會—在—香—港—發—生—!
香港特區現政府將會秉承「你要的、我不給」和「正常的、不會做」的精神,越理所當然的解決方案就越不會做。
上面第二部份所寫的相反,就是香港將會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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