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Project Syndicate刊登了麻省理工學院Sloan管理學院教授黃亞生的文章,原文標題是「如何殺死中國的活力」(How to Kill Chinese Dynamism),這裏特譯全文。
黃亞生在文章談及世界討論多年的問題:中國為何能在沒有民主自由創出經濟奇跡?尤其是需要開放多元的科技和創新,為何能在中國發展?中國找出獨特的模式嗎?
一如他以往的立場,黃亞生重申否定這個說法,他在文章說,西方需要法治、自由市場等來發展經濟,中國只是把這些元素外判——主要利用香港。他認為北京已把香港的一國兩制扼殺,中國將重蹈蘇聯的覆轍,空有發明,卻沒有創新,發展陷入停滯,北京將會感受到其香港政策的影響,屆時後悔莫及。
因此我在這裏的標題變成「整死香港 就能整死中國經濟」。
黃亞生這篇文章是建基於他近日推出的新書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EAST: How Exams, Autocracy, Stability, and Technology Brought China Success, and Why They Might Lead to Its Decline (簡單來說就是他在sell書)。
我沒有閱讀過這本書籍,純粹根據出售的簡介,以及黃亞生接受訪問時的說法,他在書中探討整個中國歷史如何大一統和多元之間尋找平衡。他認為,國土面積大,有其好處,但不能忽略如此廣泛面積下的人民會十分多元,以科技為例,科研需要國家支持,但如果政府的意識太強,壓倒其他想法,社會思想單一,便不能令科技有更大的發展。
黃亞生說,在中國歷史上的繁榮時期,例如唐朝和後改革開放時期的中共統治,能在大一統與多元作出平衡,因此經濟高速發展。他又認為,隋朝開創出來的科舉令中國統一全國思想,因此更有效長期統治如此廣闊的面積,但代價是大部份時間缺乏創新。
以下是文章原文的翻譯:
麻省理工科學歷史學家Loren Graham在他的著作 In Lonely Ideas: Can Russia Compete? 中展示出,蘇聯及之後的俄羅斯在很多科技中是先驅,包括各式武器、改善鐵路的技術和激光,但未能令其經濟顯著受益,這個徹底失敗的原因是俄羅斯缺乏企業家精神。
同樣的洞見可適用於帝國中國。很多源於中國的理念只是孤獨的孤兒,為中國經濟帶來極少甚至沒有裨益。相反,在1978年改革開放後,中國朝着跟俄羅斯和之前中國不同的方向進發,當改革植根開花,中國開始發展出龐大、充滿活力的私人企業領域,誕生很多企業家,他們很有動力、也很有能力發揮科技的好處。
中國的意念和創新不再孤獨,有很多同伴了。對中國經濟來說,更重要的是,這些意念和創新不斷推動經濟增長,創造就業,並帶來稅收,協助中共穩住政權。
帝國中國具有創造能力,但不能創新。正如已故美國經濟學者 William Baumol 指出,這個分別是很關鍵的。空有發明創造,並不能貢獻經濟增長,增長是靠創新推動的,這是指企業家精神和商業發展活動,透過商業化把發明帶動市場。資本主義是創新的機器,因為它提供了機制,讓發明變成可提振經濟的創新。
在改革開放年代下的中共,中國變成這種創新機器。不過,中國高科技產業生機蓬勃,依然令很多人莫名其妙。
兩名記者Dan Senor 和 Saul Singer在2009年出版的暢銷書籍 Start-up Nation: The Story of Israel's Economic Miracle,他們揭示出,以色列成為全球的企業家成功故事,源自不拘泥繁文縟節的文化、沒有風險的探索和有組織的平等主義,這些東西全部都要靠政府政策和計劃支持。書籍提出一些生動的例子,詳細說明下級如何反駁上司,即是在跟階級制度是同義詞的軍隊也如是。
相反,中國是由上而下,層級分明,而且高壓,窒礙個人倡議,似乎缺乏了以色列的民主文化、法治和財產權利保障,中國的法例對中國領導人沒有有意義的限制,中國金融由國有銀行體系主導,雖然風投基金在本世紀頭20年幾何級數增長,但阿里巴巴、華為、聯想等大型科企在初創階段時,並非由中國的創投給予資金。
因此,中國完全是以色列的相反,但中國依然能夠成為創業之國。中國的企業家精神繁盛起來,即使沒有法治和市場為本的金融,甚至很多人假設,專制是跟創新對立。
可以如何解釋這個結果呢?
「中國難題」
評論員和學者有一個根深柢固的想法,認為中國發現和締造了「第三條道路」,促進具活力的創新,這個發展模式同時具備市場經濟的效率以及國家的能量,但毋須依賴資本主義的必要體制元素,例如法治和市場金融。
我不同意這個看法。在我的新書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EAST: How Exams, Autocracy, Stability, and Technology Brought China Success, and Why They Might Lead to Its Decline,我展示出,香港在背後為中國很多高科技創業家提供了法治和市場金融的功能——至少直至近期為止。
雖然中國大陸沒有法治和市場金融,但實際上當鄧小平繼承毛澤東,揭開改革開放年代時,中國把這些功能外判給香港。看看全球電腦巨擘聯想的歷史,這間公司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的名義於1984年成立,1993年起在香港註冊,遷來香港對公司初期發展扮演了必要的角色。
能夠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務,這是聯想崛起的里程碑。聯想從研究所取得第一筆資金後,大部份之後的融資都是來自香港的常規西式資本市場,包括在初創階段,以及之後一路發展時的多輪融資。
1988年,聯想從香港公司「中國技術投資貿易」取得90萬港元的註冊資本,在香港投資一間聯營公司,之後在1994年於香港上市,籌得公司在中國投資所需要的資金。當中不見中國國家資金的蹤影。
香港在1994年仍是英國殖民地,在1997至2019年以一國兩制的形式運作,雖然香港在中國主權之下,但保留了法律和運作自主性,維持歷史上放任經濟和市場為本的金融制度、法治、以及財產權保障。中國不能提供以上任何核心功能,但開放改革年代的政府讓部份中國企業家可以獲得這些東西。
可以享受這些提高增長的體制因素,是鄧小平推出開放政策時沒有提及,也相信他自己也沒有想過會有這種效應。改革開放有巨大成就,不只因為允許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工廠,還因為把中國企業家跟全球風投資金聯繫起來,容許部份中國公民和企業走出去,中國一些能幹的企業家獲准離開一個很差劣的制度。大家必須搞清楚這一點:中國成功,不是因為中國自己創造了有效率的體制,更多在於提供了國民可享用有效率體制的機會,而這些體制不在大陸。
外判法治
一些人相信中國企業家可以在國家主義的神奇方式下興盛起來,這些人忽略了香港(以及其他海外註冊地)的角色,這些地方提供了推動創新的傳統支柱。要意識到這一點,只要想像一下,假如中國擁有相同的國有銀行系統,以及相同的科技和企業人文資本,但門口沒有香港,聯想的發跡史就不會出現。
因此,中國高科技企業把資產註冊在中國法律制度以外的地方,十分普遍。BAT(百度、阿里、騰訊)中,只有騰訊在中國註冊(深圳)。(順帶一提:騰訊早年獲南非媒體公司 Naspers 支持)阿里方面,有登記顯示它在開曼群島註冊,也有登記顯示它的中國業務以一間香港公司與一間大陸公司1999年成立一間聯營而運作,很大機會是開曼的公司透過香港的控股公司運作其中國業務。
同樣,百度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其中國業務公司2000年成立,是一個全資擁有的外國公司,法律架構跟聯想北京和聯想上海一樣。中國最大型臉部辨識技術公司商湯(已被美國列入黑名單),以及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同樣都在香港註冊,中國第二大電商京東在開曼群島註冊。
記者 Mara Hvistendahl 2018年年底提及,世界20大科技公司中,9間是中國,而當中只有3間是完全在大陸註冊,分別是騰訊、小米和螞蟻集團(但螞蟻的母公司也是外國註冊),另外6間的註冊都是香港或其他海外領土,包括阿里、字節跳動、百度、滴滴出行、美團和京東。
再度孤獨
當然,中國高科技企業家還得益於其他因素,例如中國有數以百萬計受過優良訓練的IT人員,提供了規模優勢,而且GDP高速上升帶來增長機遇,但香港及海外領土提供安全港,令他們取得法治,十分關鍵。全球化有一點很受忽略,全球化不只為中國帶來外國市場,還給予有利的體制條件和環球風險資本,我們需要認識到這些體制因素的影響,才能說出正確的中國故事。
當意識到這一點,便會發現所謂中國可以不要有效率的市場為主體制,這個看法並不準確。聯想的故事正正顯示體制的重要,聯想能夠享用這些體制,因為中國意外地、幸運地跟世界上其中一個最放任經濟的地方毗鄰,中國特別,不是因為中國解開國家資本主義的密碼,而是因為中國的制度有一個安全閥。
這是要說出正確的中國故事的另一個原因,其他國家如果想照抄中國的金融和法律制度,認為這樣可促進企業家精神,將是大錯特錯。聯想及其他中國高科技公司十分成功,但有關香港的特殊情況顯示,中國科企的模式不能廣泛應用在其他地方。
不幸地,很多評論員和中國官員自己都似乎未有掌握到這一點。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的經濟學教授金刻羽在她的新書中表示,中國的發展模式獨特,「超越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令中國毋須西方的法治和市場融資也能締造出增長奇跡。中國企業家在改革開放只是避開中國的中央集權,她卻錯誤地把這一點當作中國制度本身的優點。這本新書正值中國出現大規模走資時推出,中國企業家害怕個人和財產安全而調撥資金。新書出版的時機如此不合時宜,令人咋舌。
同樣地,康奈爾大學經濟學教授Eswar Prasad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期間,為《紐約時報》撰寫評論,指出香港對中國不再重要,因為中國經濟規模遠超香港,香港在1997年時相當於中國GDP的五分之一,2018年跌至十三分之一。
我不妨列出另一些不同的統計。我在書中描述了3間中國重要生物科技公司,分別是百濟神州、 藥明康德和再鼎醫藥,3間公司都在香港註冊,一如很多其他中國高科技公司。想像一下:如果有人說美國憲法沒有用,因為憲法對GDP是零貢獻?這個立論很有問題,一如Prasad的看法,也反映出很多中國觀察家低估了法治和市場金融的重要。
北京的官員這樣想香港嗎?應該是。2020年的國安法已經淘空了香港的一國兩制,這個制度曾為中國企業家提供類似法律保障的東西,現在北京官員恐怕已後悔莫及。
香港從法治被拖進中國式的以法而治(rule by law),而且在地緣政治緊張、去全球化和經濟越趨孤立的大環境下發生。新的安全避風港已經冒起,例如新加坡,但這些地方只接收了中國的經濟難民,不能扮演以往為中國企業家提供動力的體制功能。中國很快就會感受到,當不能把法治等推動創新增長的基本元素時,會有什麼影響,中國將會為嚴重錯誤理解基本經濟學而付上沉重代價。
黃亞生在文章談及世界討論多年的問題:中國為何能在沒有民主自由創出經濟奇跡?尤其是需要開放多元的科技和創新,為何能在中國發展?中國找出獨特的模式嗎?
一如他以往的立場,黃亞生重申否定這個說法,他在文章說,西方需要法治、自由市場等來發展經濟,中國只是把這些元素外判——主要利用香港。他認為北京已把香港的一國兩制扼殺,中國將重蹈蘇聯的覆轍,空有發明,卻沒有創新,發展陷入停滯,北京將會感受到其香港政策的影響,屆時後悔莫及。
因此我在這裏的標題變成「整死香港 就能整死中國經濟」。
黃亞生這篇文章是建基於他近日推出的新書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EAST: How Exams, Autocracy, Stability, and Technology Brought China Success, and Why They Might Lead to Its Decline (簡單來說就是他在sell書)。
我沒有閱讀過這本書籍,純粹根據出售的簡介,以及黃亞生接受訪問時的說法,他在書中探討整個中國歷史如何大一統和多元之間尋找平衡。他認為,國土面積大,有其好處,但不能忽略如此廣泛面積下的人民會十分多元,以科技為例,科研需要國家支持,但如果政府的意識太強,壓倒其他想法,社會思想單一,便不能令科技有更大的發展。
黃亞生說,在中國歷史上的繁榮時期,例如唐朝和後改革開放時期的中共統治,能在大一統與多元作出平衡,因此經濟高速發展。他又認為,隋朝開創出來的科舉令中國統一全國思想,因此更有效長期統治如此廣闊的面積,但代價是大部份時間缺乏創新。
以下是文章原文的翻譯:
麻省理工科學歷史學家Loren Graham在他的著作 In Lonely Ideas: Can Russia Compete? 中展示出,蘇聯及之後的俄羅斯在很多科技中是先驅,包括各式武器、改善鐵路的技術和激光,但未能令其經濟顯著受益,這個徹底失敗的原因是俄羅斯缺乏企業家精神。
同樣的洞見可適用於帝國中國。很多源於中國的理念只是孤獨的孤兒,為中國經濟帶來極少甚至沒有裨益。相反,在1978年改革開放後,中國朝着跟俄羅斯和之前中國不同的方向進發,當改革植根開花,中國開始發展出龐大、充滿活力的私人企業領域,誕生很多企業家,他們很有動力、也很有能力發揮科技的好處。
中國的意念和創新不再孤獨,有很多同伴了。對中國經濟來說,更重要的是,這些意念和創新不斷推動經濟增長,創造就業,並帶來稅收,協助中共穩住政權。
帝國中國具有創造能力,但不能創新。正如已故美國經濟學者 William Baumol 指出,這個分別是很關鍵的。空有發明創造,並不能貢獻經濟增長,增長是靠創新推動的,這是指企業家精神和商業發展活動,透過商業化把發明帶動市場。資本主義是創新的機器,因為它提供了機制,讓發明變成可提振經濟的創新。
在改革開放年代下的中共,中國變成這種創新機器。不過,中國高科技產業生機蓬勃,依然令很多人莫名其妙。
兩名記者Dan Senor 和 Saul Singer在2009年出版的暢銷書籍 Start-up Nation: The Story of Israel's Economic Miracle,他們揭示出,以色列成為全球的企業家成功故事,源自不拘泥繁文縟節的文化、沒有風險的探索和有組織的平等主義,這些東西全部都要靠政府政策和計劃支持。書籍提出一些生動的例子,詳細說明下級如何反駁上司,即是在跟階級制度是同義詞的軍隊也如是。
相反,中國是由上而下,層級分明,而且高壓,窒礙個人倡議,似乎缺乏了以色列的民主文化、法治和財產權利保障,中國的法例對中國領導人沒有有意義的限制,中國金融由國有銀行體系主導,雖然風投基金在本世紀頭20年幾何級數增長,但阿里巴巴、華為、聯想等大型科企在初創階段時,並非由中國的創投給予資金。
因此,中國完全是以色列的相反,但中國依然能夠成為創業之國。中國的企業家精神繁盛起來,即使沒有法治和市場為本的金融,甚至很多人假設,專制是跟創新對立。
可以如何解釋這個結果呢?
「中國難題」
評論員和學者有一個根深柢固的想法,認為中國發現和締造了「第三條道路」,促進具活力的創新,這個發展模式同時具備市場經濟的效率以及國家的能量,但毋須依賴資本主義的必要體制元素,例如法治和市場金融。
我不同意這個看法。在我的新書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EAST: How Exams, Autocracy, Stability, and Technology Brought China Success, and Why They Might Lead to Its Decline,我展示出,香港在背後為中國很多高科技創業家提供了法治和市場金融的功能——至少直至近期為止。
雖然中國大陸沒有法治和市場金融,但實際上當鄧小平繼承毛澤東,揭開改革開放年代時,中國把這些功能外判給香港。看看全球電腦巨擘聯想的歷史,這間公司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的名義於1984年成立,1993年起在香港註冊,遷來香港對公司初期發展扮演了必要的角色。
能夠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務,這是聯想崛起的里程碑。聯想從研究所取得第一筆資金後,大部份之後的融資都是來自香港的常規西式資本市場,包括在初創階段,以及之後一路發展時的多輪融資。
1988年,聯想從香港公司「中國技術投資貿易」取得90萬港元的註冊資本,在香港投資一間聯營公司,之後在1994年於香港上市,籌得公司在中國投資所需要的資金。當中不見中國國家資金的蹤影。
香港在1994年仍是英國殖民地,在1997至2019年以一國兩制的形式運作,雖然香港在中國主權之下,但保留了法律和運作自主性,維持歷史上放任經濟和市場為本的金融制度、法治、以及財產權保障。中國不能提供以上任何核心功能,但開放改革年代的政府讓部份中國企業家可以獲得這些東西。
可以享受這些提高增長的體制因素,是鄧小平推出開放政策時沒有提及,也相信他自己也沒有想過會有這種效應。改革開放有巨大成就,不只因為允許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工廠,還因為把中國企業家跟全球風投資金聯繫起來,容許部份中國公民和企業走出去,中國一些能幹的企業家獲准離開一個很差劣的制度。大家必須搞清楚這一點:中國成功,不是因為中國自己創造了有效率的體制,更多在於提供了國民可享用有效率體制的機會,而這些體制不在大陸。
外判法治
一些人相信中國企業家可以在國家主義的神奇方式下興盛起來,這些人忽略了香港(以及其他海外註冊地)的角色,這些地方提供了推動創新的傳統支柱。要意識到這一點,只要想像一下,假如中國擁有相同的國有銀行系統,以及相同的科技和企業人文資本,但門口沒有香港,聯想的發跡史就不會出現。
因此,中國高科技企業把資產註冊在中國法律制度以外的地方,十分普遍。BAT(百度、阿里、騰訊)中,只有騰訊在中國註冊(深圳)。(順帶一提:騰訊早年獲南非媒體公司 Naspers 支持)阿里方面,有登記顯示它在開曼群島註冊,也有登記顯示它的中國業務以一間香港公司與一間大陸公司1999年成立一間聯營而運作,很大機會是開曼的公司透過香港的控股公司運作其中國業務。
同樣,百度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其中國業務公司2000年成立,是一個全資擁有的外國公司,法律架構跟聯想北京和聯想上海一樣。中國最大型臉部辨識技術公司商湯(已被美國列入黑名單),以及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同樣都在香港註冊,中國第二大電商京東在開曼群島註冊。
記者 Mara Hvistendahl 2018年年底提及,世界20大科技公司中,9間是中國,而當中只有3間是完全在大陸註冊,分別是騰訊、小米和螞蟻集團(但螞蟻的母公司也是外國註冊),另外6間的註冊都是香港或其他海外領土,包括阿里、字節跳動、百度、滴滴出行、美團和京東。
再度孤獨
當然,中國高科技企業家還得益於其他因素,例如中國有數以百萬計受過優良訓練的IT人員,提供了規模優勢,而且GDP高速上升帶來增長機遇,但香港及海外領土提供安全港,令他們取得法治,十分關鍵。全球化有一點很受忽略,全球化不只為中國帶來外國市場,還給予有利的體制條件和環球風險資本,我們需要認識到這些體制因素的影響,才能說出正確的中國故事。
當意識到這一點,便會發現所謂中國可以不要有效率的市場為主體制,這個看法並不準確。聯想的故事正正顯示體制的重要,聯想能夠享用這些體制,因為中國意外地、幸運地跟世界上其中一個最放任經濟的地方毗鄰,中國特別,不是因為中國解開國家資本主義的密碼,而是因為中國的制度有一個安全閥。
這是要說出正確的中國故事的另一個原因,其他國家如果想照抄中國的金融和法律制度,認為這樣可促進企業家精神,將是大錯特錯。聯想及其他中國高科技公司十分成功,但有關香港的特殊情況顯示,中國科企的模式不能廣泛應用在其他地方。
不幸地,很多評論員和中國官員自己都似乎未有掌握到這一點。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的經濟學教授金刻羽在她的新書中表示,中國的發展模式獨特,「超越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令中國毋須西方的法治和市場融資也能締造出增長奇跡。中國企業家在改革開放只是避開中國的中央集權,她卻錯誤地把這一點當作中國制度本身的優點。這本新書正值中國出現大規模走資時推出,中國企業家害怕個人和財產安全而調撥資金。新書出版的時機如此不合時宜,令人咋舌。
同樣地,康奈爾大學經濟學教授Eswar Prasad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期間,為《紐約時報》撰寫評論,指出香港對中國不再重要,因為中國經濟規模遠超香港,香港在1997年時相當於中國GDP的五分之一,2018年跌至十三分之一。
我不妨列出另一些不同的統計。我在書中描述了3間中國重要生物科技公司,分別是百濟神州、 藥明康德和再鼎醫藥,3間公司都在香港註冊,一如很多其他中國高科技公司。想像一下:如果有人說美國憲法沒有用,因為憲法對GDP是零貢獻?這個立論很有問題,一如Prasad的看法,也反映出很多中國觀察家低估了法治和市場金融的重要。
北京的官員這樣想香港嗎?應該是。2020年的國安法已經淘空了香港的一國兩制,這個制度曾為中國企業家提供類似法律保障的東西,現在北京官員恐怕已後悔莫及。
香港從法治被拖進中國式的以法而治(rule by law),而且在地緣政治緊張、去全球化和經濟越趨孤立的大環境下發生。新的安全避風港已經冒起,例如新加坡,但這些地方只接收了中國的經濟難民,不能扮演以往為中國企業家提供動力的體制功能。中國很快就會感受到,當不能把法治等推動創新增長的基本元素時,會有什麼影響,中國將會為嚴重錯誤理解基本經濟學而付上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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