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焦點文章

挪威國王健康惡化 出現血液細菌感染

挪威王室 週日晚發表聲明 ,表示正在醫院治療的89歲國王 Harald V 週末期間健康惡化,出現血液細菌感染。

什麼是「種族加刑(racially aggravated)罪行」?

修咸頓(Southampton)警方在7月21日宣佈,就當地6月「6.12」反修例示威紀念的示威起訴一名23歲中國留學生,值得注意的是這名留學生被控「種族加刑襲擊罪」(racially aggravated assault)——什麼是「種族加刑」罪?

簡單來說,就是美國所說的「仇恨罪」(hate crime)。

英國在90年代初保守黨馬卓安(John Major)政府年代已經討論是否引入仇恨罪,最終由之後的工黨政府在1998年落實,成為《1998 年刑事罪行及擾亂秩序法令》(Crime and Disorder Act 1998,下簡稱CDA)。

CDA第28條列出,如果罪行涉及種族歧視和仇恨的因素,法院需要「加刑」(aggravating)。另外,英國也有法例列明「宗教加刑」(religiously aggravated),要求法院如果確定罪行涉及針對個別宗教,需要加刑。

「種族加刑」和「宗教加刑」罪行的特點在於,相關行為本身就是違法,早有其他法例列明罰則。

CDA列明4大類別共11種違法行為可考慮是否屬於「種族加刑」罪行,4大類別包括:
* 襲擊
* 刑事毀壞(即破壞他人財產)
* 破壞公共秩序(包括煽動暴力、引起他人感到滋擾等)
* 纏繞(例如跟蹤、引起他人不安)

在今次修咸頓示威襲擊中,如果起訴一般襲擊,罪成的話最多只可判刑6個月,但如果列為種族加刑罪行,可判囚最高2年。

如果襲擊引至受害者嚴重受傷,「種族加刑」襲擊可判囚7年。但相信今次案件中,被告不會面對這個起訴。

根據CDA,如果符合以下2個條件的其中一個條件,便可當作種族仇恨罪:
* 犯案者顯示出,他對受害者的敵意是建基於受害者屬於某一族群(racial group);或
* 犯案者犯案是基於對受害者所屬族群的敵意而進行

有英國律師行介紹「種族加刑」罪,指出只要犯案者喊出種族歧視的語句,或者曾說過種族歧視的評論,已可視作「種族加刑」案件。

就算犯案時沒有說出種族歧視的說話,但只要有理由相信犯案動機涉及受害者的種族,也可當作「種族加刑」案件。

掉轉來說,如果犯案動機似乎跟種族關係不大,但犯案時喊出針對受害者種族的歧視說話,亦可當作「種族加刑」案件。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劍橋前明星黑人教授在家身亡 家人哀他「無法承受假資訊攻勢」

上週因為捲入論文剽竊醜聞且面對校方展開調查而辭去劍橋大學教育社會學教授一職的 Jason Arday【文首照片】, 週五下午被發現在倫敦南部 Battersea 的家中身亡 ,終年41歲。

「民主非和平時期奢侈品」 烏前防長籲戰時舉行總統大選

一個月前被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Volodymyr Zelensky)撤去國防部長一職的費德羅夫(Mykhailo Fedorov,文首照片) 週二上載一段約9分鐘的影片演說 ,建議即使烏俄戰爭未結束,現在也可舉行總統大選。

【Patreon文章】一試定生死 公開試變全球民怨炸彈

【 全文可訂閱到Patreon閱讀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法國禁未滿15歲少年用社媒 憲法法院裁違憲 指侵犯表達自由及私隱權

越來越多地方禁止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之際, 法國憲法法院週五宣佈,國會7月中通過的青少年社媒禁令違憲 ,認為侵犯了表達自由和通訊自由,令這條法例無法按原定計劃9月生效。

最早質疑劍橋黑人教授剽竊 美哲學學者遭Ghent大學停職接受紀律調查

英國劍橋大學前教育社會學教授 Jason Arday 捲入剽竊指控、不久後身亡一事餘波未了,其中一名最早質疑 Arday 學術資歷的美國哲學學者 Nathan Cofnas【文首照片】週四披露,接獲比利時 Ghent 大學通知,已遭停職,正面對校內紀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