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倫敦經貿辦間諜案」,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央刑事法院法官 Bobbie Cheema-Grubb【文首截圖】星期四中午宣判,66歲香港ETO職員袁松彪入獄8年,41歲英國前邊境人員衛志樑入獄10年,二人都要至少完成三分之二刑期才可申請提前出獄。
最新一期《經濟學人》其中一篇評論講出咗我嘅心聲:與其擔心啲𡃁仔上網太多,不如擔心吓你老豆老母好過
篇文話,老人家「螢幕時間」其實仲長,因為佢哋已經睇電視,宜家extra再睇埋手機、iPad,加埋好長時間
篇文循例講晒正反兩面,話老人家成日上網唔一定係壞事,可以幫佢哋多啲同啲孫、舊朋友接觸,佢哋有時唔係咁方便出街,而且佢哋已經建立咗好穩固嘅真實世界關係,唔會好似年輕人咁,咁易受網上嘅偏激思想影響;而且,佢哋反正時間多,唔上網都係做其他無聊嘢
但篇文跟住話,長者上網都有其他社會需要面對嘅成本,例如佢哋部手機會link落信用卡,可能成為騙徒獵物;又話長者比年輕人更易信網上啲fake news,而長者係最熱衷去投票個班人,所以佢哋信fake news,成個社會都出問題
篇文嘅結論最後其實係講禁止16歲以下人士用社交媒體嘅問題,佢話當青少年之間新興流行新玩意,社會就會建議禁、禁、禁,但有關社媒同上網,呢個係跨世代所有年紀都出現嘅現象,或者可以令大家再詳細一啲審視吓利弊
BTW,上個月底德國ARD電視台辯論節目傾青少年用社媒時嘅問題,其中一個出席者、25歲當地網紅 Levi Penell 確實建議:「咁不如禁埋滿60歲以上長者唔准用TikT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