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昨天已寫過《查理週報》(Charlie Hebdo)及法國同類諷刺性刊物,這篇po寫寫一點工作上的經歷:究竟原文中的Charlie,應譯作查理還是沙爾利?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工作,我一知道這宗新聞,正常(其中一個)第一反應是,這本刊物的譯名是什麼?當有關報導有超過一個人撰寫時,把重要字眼的譯法盡早統一,是十分重要的,否則各人有各自的譯法,所有稿件傳來後才在編輯改錯處/潤飾文字的階段時才逐個逐個改正,費時失事。
我(和我的同事)的直覺反應是,Charlie應是「查理」。不過,「唯新華社是瞻」、有份「透過大眾傳媒去香港大眾推廣匪言」、「一點一滴消滅香港文化及用字」的在下,當然會看看新華社是否已出了相關報導(不是說笑,新華社對重要緊急新聞的報導,可很慢得嚇大家一跳),如有,新華社怎樣譯?幸好,新華社很快便出了緊急報導,譯作《沙爾利周刊》。
當時,跟同事再略為討論,最後還是覺得「查理」好像好一點。無疑,新華社的譯法是十分準確,因為「Ch」在法文的讀音類似英文的「Sh」,「沙爾利」以普通話發音來說,的確較似法文讀法的Charlie。
當天下班前,我也沒有再理會這個問題。但當我回家再看相關資料時,才發現Charlie Hebdo中的Charlie,原來是指《花生漫畫》角色Charlie Brown(查理.布朗)。那麼,似乎譯作「查理」會恰當一點--除非「查理越淮而沙爾利」......
《查理週報》原本有前身,名為《切腹》(Hara-Kiri),同樣是嬉笑怒罵來諷刺時事,但在1970年講及前總統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病逝時,開玩笑卻闖禍,用以下做頭版:
標題為「Colombey舞廳慘劇 1死」。Colombey是戴高樂死時所身處的地方,而當時不久前,法國一間disco發生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將兩者連在一起,招來法國政府把這份刊物禁止。
《切腹》的編輯人員想捲土重來,於是借了一本在1969年創刊的《查理月報》(Charlie Mensuel)來「借屍還魂」。《查理月報》是轉載外國漫畫的報紙,包括《花生漫畫》,名字就是取自Charlie Brown(此前,意大利有一份同類刊物,名字取自《花生漫畫》另一角色Linus)。類似香港的明報集團有《明報週刊》和《明報月刊》,原《切腹》編輯人員徵得《查理月報》同意後,便用了Charlie這個名字「借殼上市」,名為Charlie Hebdo,儘管兩份刊物十分不同。
Charlie其實即是Charles,因此這個名字亦暗含重提戴高樂逝世頭條事件的意思。
事實上,應該用「週刊」還是「週報」,都可以討論。在香港,每週出一次的,應是「雜誌」,所以應是「週刊」。這情況在英國和美國也類似,英文傳媒大多說這是magazine(不知台灣和內地情況是否一樣)。不過,如果大家在新聞看過這份刊物的照片,便會發現這似乎較像一份報紙。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工作,我一知道這宗新聞,正常(其中一個)第一反應是,這本刊物的譯名是什麼?當有關報導有超過一個人撰寫時,把重要字眼的譯法盡早統一,是十分重要的,否則各人有各自的譯法,所有稿件傳來後才在編輯改錯處/潤飾文字的階段時才逐個逐個改正,費時失事。
我(和我的同事)的直覺反應是,Charlie應是「查理」。不過,「唯新華社是瞻」、有份「透過大眾傳媒去香港大眾推廣匪言」、「一點一滴消滅香港文化及用字」的在下,當然會看看新華社是否已出了相關報導(不是說笑,新華社對重要緊急新聞的報導,可很慢得嚇大家一跳),如有,新華社怎樣譯?幸好,新華社很快便出了緊急報導,譯作《沙爾利周刊》。
當時,跟同事再略為討論,最後還是覺得「查理」好像好一點。無疑,新華社的譯法是十分準確,因為「Ch」在法文的讀音類似英文的「Sh」,「沙爾利」以普通話發音來說,的確較似法文讀法的Charlie。
當天下班前,我也沒有再理會這個問題。但當我回家再看相關資料時,才發現Charlie Hebdo中的Charlie,原來是指《花生漫畫》角色Charlie Brown(查理.布朗)。那麼,似乎譯作「查理」會恰當一點--除非「查理越淮而沙爾利」......
《查理週報》原本有前身,名為《切腹》(Hara-Kiri),同樣是嬉笑怒罵來諷刺時事,但在1970年講及前總統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病逝時,開玩笑卻闖禍,用以下做頭版:
標題為「Colombey舞廳慘劇 1死」。Colombey是戴高樂死時所身處的地方,而當時不久前,法國一間disco發生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將兩者連在一起,招來法國政府把這份刊物禁止。
《切腹》的編輯人員想捲土重來,於是借了一本在1969年創刊的《查理月報》(Charlie Mensuel)來「借屍還魂」。《查理月報》是轉載外國漫畫的報紙,包括《花生漫畫》,名字就是取自Charlie Brown(此前,意大利有一份同類刊物,名字取自《花生漫畫》另一角色Linus)。類似香港的明報集團有《明報週刊》和《明報月刊》,原《切腹》編輯人員徵得《查理月報》同意後,便用了Charlie這個名字「借殼上市」,名為Charlie Hebdo,儘管兩份刊物十分不同。
Charlie其實即是Charles,因此這個名字亦暗含重提戴高樂逝世頭條事件的意思。
事實上,應該用「週刊」還是「週報」,都可以討論。在香港,每週出一次的,應是「雜誌」,所以應是「週刊」。這情況在英國和美國也類似,英文傳媒大多說這是magazine(不知台灣和內地情況是否一樣)。不過,如果大家在新聞看過這份刊物的照片,便會發現這似乎較像一份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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