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英國和歐盟2月解決了北愛爾蘭問題後,英歐關係繼續回暖,一班由德國和法國委託的學者據報建議,把歐盟成員分成4種,英國可以成為歐盟「准成員」(Associate Member),讓英國可以在不正式重返歐盟下,重新參與一些歐盟內的合作。
這份建議報告(連結為PDF檔案)由12名學者聯合撰寫,德法兩國週一提交。這份報告只屬腦震盪性質,不代表德法兩國政府的立場。
報告建議把歐盟會籍分成4種:
1、內圈(inner circle):歐盟現時已有一些合作機制是部份成員國選擇不參與的,包括歐元、神根區(Schengen Area)、國防合作(例如PESCO機制),也可擴展至氣候、能源、稅務等,已經參加了全部這些合作的成員為「內圈成員」
2、一般歐盟成員:同意相同的政治目標,遵守《歐盟條約》第2條,可從地區凝聚力基金及其他撥款機制取得歐盟資金,以及同意把目前歐盟機關現有權力的政策上繳部份主權
3、准成員(Associate Members):挪威等現有EEA國家、瑞士甚至英國可以成為「准成員」,特點包括,准成員毋須認同歐盟需要不斷深化合作,有權不參與司法及內政的合作,但需要認同民主、法治等基本價值觀,必須參與單一市場,接受歐洲法院的裁決,在歐洲議會和歐盟執委會沒有代表,在歐盟峰會/部長會議只有發言權,沒有投票權,向歐盟預算的付款較少
4、歐洲政治共同體(EPC):最外圍的歐盟成員,只在涉及地緣政治的議題上合作,毋須在法律上融合,不要求必須參與單一市場
這份建議書主要源自烏克蘭戰爭。經過烏戰後,歐盟27國很難再拒絕烏克蘭加入,連帶多年前已經提出申請的一眾西巴爾幹國家也需要接納他們加入。
2000年代中,歐盟立憲失敗,加上接納了一大批前東歐共產國家後,歐盟國家對再擴張意欲不大。烏戰重燃歐盟擴張的興趣,歐洲開始出現聲音,要求向西巴爾幹國家承諾,最遲2030年讓他們加入歐盟,但屆時歐盟國家超過30個,因此要理順在這麼多成員下,歐盟可以如何有效運作。
建議書還包括其他改革建議,包括成員國的投票權、預算等,也探討如果要改革,法律上要經過什麼程序,例如是否修改條約。
我今年2月在Patreon寫過<脫歐落實開始 「返歐」序幕揭開>,指出「落實脫歐也同時代表英國走上『返歐』之路」,英歐之間一定要存某種較正常雙邊關係更緊密的合作,不可能像強硬脫歐派覺得英歐可以一刀兩斷。
英國9月確定,重返歐盟科研資助計劃 Horizon。現在估計工黨有機會在下次大選後上台執政,工黨不像保守黨般有大量疑歐派支持者。這令歐盟及德、法等歐盟國家開始摸索重新加強跟英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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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建議報告(連結為PDF檔案)由12名學者聯合撰寫,德法兩國週一提交。這份報告只屬腦震盪性質,不代表德法兩國政府的立場。
報告建議把歐盟會籍分成4種:
1、內圈(inner circle):歐盟現時已有一些合作機制是部份成員國選擇不參與的,包括歐元、神根區(Schengen Area)、國防合作(例如PESCO機制),也可擴展至氣候、能源、稅務等,已經參加了全部這些合作的成員為「內圈成員」
2、一般歐盟成員:同意相同的政治目標,遵守《歐盟條約》第2條,可從地區凝聚力基金及其他撥款機制取得歐盟資金,以及同意把目前歐盟機關現有權力的政策上繳部份主權
3、准成員(Associate Members):挪威等現有EEA國家、瑞士甚至英國可以成為「准成員」,特點包括,准成員毋須認同歐盟需要不斷深化合作,有權不參與司法及內政的合作,但需要認同民主、法治等基本價值觀,必須參與單一市場,接受歐洲法院的裁決,在歐洲議會和歐盟執委會沒有代表,在歐盟峰會/部長會議只有發言權,沒有投票權,向歐盟預算的付款較少
4、歐洲政治共同體(EPC):最外圍的歐盟成員,只在涉及地緣政治的議題上合作,毋須在法律上融合,不要求必須參與單一市場
這份建議書主要源自烏克蘭戰爭。經過烏戰後,歐盟27國很難再拒絕烏克蘭加入,連帶多年前已經提出申請的一眾西巴爾幹國家也需要接納他們加入。
2000年代中,歐盟立憲失敗,加上接納了一大批前東歐共產國家後,歐盟國家對再擴張意欲不大。烏戰重燃歐盟擴張的興趣,歐洲開始出現聲音,要求向西巴爾幹國家承諾,最遲2030年讓他們加入歐盟,但屆時歐盟國家超過30個,因此要理順在這麼多成員下,歐盟可以如何有效運作。
建議書還包括其他改革建議,包括成員國的投票權、預算等,也探討如果要改革,法律上要經過什麼程序,例如是否修改條約。
我今年2月在Patreon寫過<脫歐落實開始 「返歐」序幕揭開>,指出「落實脫歐也同時代表英國走上『返歐』之路」,英歐之間一定要存某種較正常雙邊關係更緊密的合作,不可能像強硬脫歐派覺得英歐可以一刀兩斷。
英國9月確定,重返歐盟科研資助計劃 Horizon。現在估計工黨有機會在下次大選後上台執政,工黨不像保守黨般有大量疑歐派支持者。這令歐盟及德、法等歐盟國家開始摸索重新加強跟英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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