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星期日新蘇黎世報》(NZZ am Sonntag)昨天披露,原來瑞士跟中國2015年簽署了協議,瑞士准許中國公安在瑞士,對中國公民進行調查——而這項協議從沒向瑞士國會或公眾披露,瑞中兩國目前正商討,把今年12月底到期的這項協議延長。
根據協議,中國公安可在沒有「官方身份」下,在瑞士進行兩星期的調查,期間可盤問中國公民。協議的目的旨在打擊偷渡及逾期居留,如果中國公安發現了這類中國公民,需要遣返回中國,中國政府就會通知瑞士,在瑞士確認是可以遣返(例如不具備難民身份)後,這些人便要遣返。
瑞中兩國只正式根據這協議進行過一次遣返,是在2016年,涉及13人。
這項協議被發現後,其中一個令一些瑞士議員不滿之處在於,瑞士政府從沒公佈。瑞士政府的解釋是,這項是「行政協議」,不是正式的國際條約,根據瑞士法例,不用正式刊憲。
中國派員在海外執法,不是新聞,例如有歐洲城市邀請中國警察來巡邏,以協助遇到問題的中國遊客。而這類打擊偷渡的合作,也算正常。
但問題出在:香港接連出現反修例及國安法爭議後,中國在西方的形象急速轉差,很難說服瑞士人中國不會借此來在瑞士跨境打壓中國公民(或來自中國的瑞士籍公民),或是在瑞士收集資料,用來在國內進行侵犯人權的行為。
瑞士表示,當初簽署協議時,已表明協議不適用於西藏人和維吾爾族人。但這個保證未必足以釋出疑慮。
瑞士官員透露,瑞士跟大概60多個國家有這類協議。然而,其他國家可在瑞士執法的權限應該沒中國公安那麼大,是逐個個案跟瑞士討論,而非中國隨時可自己進行兩週調查。
有國會的外交委員會成員被問及此事時,稱他都從未聽聞過這條協議。社會黨和綠黨議員已表示,反對延長這協議。
相關報導: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