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S. Iswaran,文首照片)涉貪案星期二閃電審結,檢察官撤回貪污控罪,改以4項較輕的「禁止公職人員不當收受貴重物品罪」起訴易華仁,易華仁也立即承認全部控罪,案件第一天開庭便結束,法官會在10月3日宣佈判刑。
易華仁最終承認5項控罪,餘下一項是妨礙司法公正。
易華仁之前一直說要證明自己清白,不會認罪。
易華仁原本面對35項控罪,如果是貪污罪的話,罪成可囚最多7年,而現在起訴的禁止公職人員從跟自己職務有關人士收取貴重物品罪,最多只囚2年。
妨礙司法公正最多可囚7年。
更改控罪及易華仁認罪後,辯方要求只囚8星期,檢控官要求判入獄6-7個月,這較辯方律師的建議高,但較原本的貪污罪輕。
易華仁被指控擔任工業部長期間,明知道自己的工作包括F1賽車,仍從舉辦F1新加坡站賽事的地產大亨王明星(Ong Beng Seng)收取多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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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只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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