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歐盟要求英國在12月初前補交21.253億歐羅(208.9億港元/818.8億新台幣/164.7億人民幣),以作為歐盟機關營運之用,引起牽然大波,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上面圖片來自BBC影片截圖)十分憤怒,揚言「我們不會付款」(We won't pay)。
爭拗看似茶杯裏的風波,但正值英國明年5月大選前,以及英國和歐盟快將商討調整英國與歐盟分權的敏感時刻,因此歐英之間任何小事都可以變成大事。有關這點,如果有時間,稍後再寫,而且相關報導應該或會談及近日英歐其他爭拗。
本po先寫另一點:英國上繳歐盟「會費」的議題本身就十分敏感,有其歷史來源,必須知道前英國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在1985年楓丹白露(Fontainebleau)峰會上的「手袋拍枱外交」,以及她的名言:我想要回我的錢(I want my money back)。
首先,要知道歐盟預算的ABC。法理而言,歐盟只能徵收一種稅項--關稅(歐盟術語為traditional own resources,TOR),因為歐盟成員國之間已是單一市場,因此成員國向第三國進口所收的關稅,全部上繳歐盟,成員國只是代歐盟徵收。
除了關稅,歐盟還有2種「自我資源」,一為成員國的「增值稅」(VAT,即消費稅)收入中抽0.3%,一為成員國的「國民收入總值」(GNI)抽大概0.7%左右。這2個百分比有時會略作調整,以致有些成員國支付的比例略低。
以2012年收入為例,歐盟的收入來源分佈為:
GNI (佔70.3%;981.053億歐羅-9642.1億港元/37.8萬億新台幣/7603.6億人民幣)
關稅 (佔11.8%;164.534億歐羅-1617.1億港元/6338.6億新台幣/1275.2億人民幣)
VAT (佔10.7%;148.712億歐羅-1461.6億港元/5729.1億新台幣/1152.6億人民幣)
上年盈餘(佔1.1%;14.97億歐羅-147.1億港元/576.7億新台幣/116億人民幣)
其他 (佔6.2%;86.138億歐羅-846.6億港元/3318.4億新台幣/667.6億人民幣)
所謂其他,包括罰款等收入。
在2012年,各成員國支付的款項比例如下:
比利時 3.2 %
保加利亞 0.3 %
捷克1.2 %
丹麥2.1 %
德國 20.2 %
愛沙尼亞0.1 %
愛爾蘭 1.1 %
希臘1.5 %
西班牙8.6 %
法國17.5 %
意大利13.3 %
塞浦路斯 0.1 %
拉脫維亞0.2 %
立陶宛0.3 %
盧森堡 0.2 %
匈牙利0.7 %
馬耳他0.1 %
荷蘭3.7 %
奧地利2.4 %
波蘭3.1 %
葡萄牙1.5 %
羅馬尼亞1.2 %
斯洛文尼亞0.3 %
斯洛伐克0.6 %
芬蘭1.6 %
瑞典2.9 %
英國11.9 %
然而,各國向歐盟付款多少,只包括了歐盟「會費」問題的一面,另一面是成員國究竟是「淨貢獻國」(net contributor)還是「淨收入國」(net recipient)。
歐盟的款項,只有很小花在行政費,超過9成其實都是花回在成員國身上,主要途徑是不同資助,尤其是「共同農業政策」(CAP,即是對農民的補貼)以及資助較落後地區的撥款。將「會費」扣除由歐盟收到的補貼,就可知道成員國是「淨貢獻國」還是「淨收入國」。德國一向是最大「淨貢獻國」(亦因此所有涉及歐盟開支的議題,德國擁有最後話事權),而英國都是淨貢獻國。
回到80年代,英國的「淨貢獻」問題十分嚴重。一來,CAP其實是有德國補貼法國農民的實質外交含意,變相德國就二次大戰賠款給法國,但英國後來加入時,沒想過英國農業遠較法國甚至德國等歐陸國家小的問題,而CAP當時佔歐共體支出8成(目前約4成),因此英國是支付了會費,但得益極小。另一個問題,歐共體遲至1988年才引入以GNI計算會費的部份,此前主要收入來自VAT和關稅,但英國的零售業較其他歐洲國家強,亦意味由生產到售至最後消費者的增值鏈長了,所收的VAT相對經濟的比例會較其他國家高。
當然,最大問題是,英國經歷過70年代被稱為「歐洲病夫」年代,至80年代時仍是歐共體第二窮國家,但因為其規模而繳付龐大會費,情況令人覺得奇怪。
因此,戴卓爾夫人上台後便不斷要求減少英國支付的會費水平,每次峰會都會提一次,開會議程沒有這個討論項目,她都會自己加落去,據報次次開會都會用手袋拍枱,高呼「I want my money back!」,令德國總理科爾(Helmut Kohl)和法國總統密特朗(Francois Mitterrand),最終在1985年的法國楓丹白露峰會中達成協議,會將英國原本應該繳付的開支扣除可收回的得益,把兩者差距的一部份款項退回英國,歐盟官方術語為「英國修正」(UK correction),但歐盟研究的文章一般稱為「英國退款」(UK rebate)。
明白這段歷史,就會知道英國繳付歐盟會費問題的政治敏感。至於今次的風波詳情,之後再寫。
(二之一.待續)
爭拗看似茶杯裏的風波,但正值英國明年5月大選前,以及英國和歐盟快將商討調整英國與歐盟分權的敏感時刻,因此歐英之間任何小事都可以變成大事。有關這點,如果有時間,稍後再寫,而且相關報導應該或會談及近日英歐其他爭拗。
本po先寫另一點:英國上繳歐盟「會費」的議題本身就十分敏感,有其歷史來源,必須知道前英國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在1985年楓丹白露(Fontainebleau)峰會上的「手袋拍枱外交」,以及她的名言:我想要回我的錢(I want my money back)。
首先,要知道歐盟預算的ABC。法理而言,歐盟只能徵收一種稅項--關稅(歐盟術語為traditional own resources,TOR),因為歐盟成員國之間已是單一市場,因此成員國向第三國進口所收的關稅,全部上繳歐盟,成員國只是代歐盟徵收。
除了關稅,歐盟還有2種「自我資源」,一為成員國的「增值稅」(VAT,即消費稅)收入中抽0.3%,一為成員國的「國民收入總值」(GNI)抽大概0.7%左右。這2個百分比有時會略作調整,以致有些成員國支付的比例略低。
以2012年收入為例,歐盟的收入來源分佈為:
GNI (佔70.3%;981.053億歐羅-9642.1億港元/37.8萬億新台幣/7603.6億人民幣)
關稅 (佔11.8%;164.534億歐羅-1617.1億港元/6338.6億新台幣/1275.2億人民幣)
VAT (佔10.7%;148.712億歐羅-1461.6億港元/5729.1億新台幣/1152.6億人民幣)
上年盈餘(佔1.1%;14.97億歐羅-147.1億港元/576.7億新台幣/116億人民幣)
其他 (佔6.2%;86.138億歐羅-846.6億港元/3318.4億新台幣/667.6億人民幣)
所謂其他,包括罰款等收入。
在2012年,各成員國支付的款項比例如下:
比利時 3.2 %
保加利亞 0.3 %
捷克1.2 %
丹麥2.1 %
德國 20.2 %
愛沙尼亞0.1 %
愛爾蘭 1.1 %
希臘1.5 %
西班牙8.6 %
法國17.5 %
意大利13.3 %
塞浦路斯 0.1 %
拉脫維亞0.2 %
立陶宛0.3 %
盧森堡 0.2 %
匈牙利0.7 %
馬耳他0.1 %
荷蘭3.7 %
奧地利2.4 %
波蘭3.1 %
葡萄牙1.5 %
羅馬尼亞1.2 %
斯洛文尼亞0.3 %
斯洛伐克0.6 %
芬蘭1.6 %
瑞典2.9 %
英國11.9 %
然而,各國向歐盟付款多少,只包括了歐盟「會費」問題的一面,另一面是成員國究竟是「淨貢獻國」(net contributor)還是「淨收入國」(net recipient)。
歐盟的款項,只有很小花在行政費,超過9成其實都是花回在成員國身上,主要途徑是不同資助,尤其是「共同農業政策」(CAP,即是對農民的補貼)以及資助較落後地區的撥款。將「會費」扣除由歐盟收到的補貼,就可知道成員國是「淨貢獻國」還是「淨收入國」。德國一向是最大「淨貢獻國」(亦因此所有涉及歐盟開支的議題,德國擁有最後話事權),而英國都是淨貢獻國。
回到80年代,英國的「淨貢獻」問題十分嚴重。一來,CAP其實是有德國補貼法國農民的實質外交含意,變相德國就二次大戰賠款給法國,但英國後來加入時,沒想過英國農業遠較法國甚至德國等歐陸國家小的問題,而CAP當時佔歐共體支出8成(目前約4成),因此英國是支付了會費,但得益極小。另一個問題,歐共體遲至1988年才引入以GNI計算會費的部份,此前主要收入來自VAT和關稅,但英國的零售業較其他歐洲國家強,亦意味由生產到售至最後消費者的增值鏈長了,所收的VAT相對經濟的比例會較其他國家高。
當然,最大問題是,英國經歷過70年代被稱為「歐洲病夫」年代,至80年代時仍是歐共體第二窮國家,但因為其規模而繳付龐大會費,情況令人覺得奇怪。
因此,戴卓爾夫人上台後便不斷要求減少英國支付的會費水平,每次峰會都會提一次,開會議程沒有這個討論項目,她都會自己加落去,據報次次開會都會用手袋拍枱,高呼「I want my money back!」,令德國總理科爾(Helmut Kohl)和法國總統密特朗(Francois Mitterrand),最終在1985年的法國楓丹白露峰會中達成協議,會將英國原本應該繳付的開支扣除可收回的得益,把兩者差距的一部份款項退回英國,歐盟官方術語為「英國修正」(UK correction),但歐盟研究的文章一般稱為「英國退款」(UK rebate)。
明白這段歷史,就會知道英國繳付歐盟會費問題的政治敏感。至於今次的風波詳情,之後再寫。
(二之一.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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