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上週五(24日)路透報導,歐盟27個成員國已通過了開始就香港國安法採取實質行動的方案後,歐盟理事會在星期二(28日)晚上7時20分「無聲無息」發佈聲明,公佈上述通過的文件。始終歐盟不是一個「國家」,與其說這些是「實質措施」,這份文件更像一個歐盟及27國應對香港局勢的「框架」,正式列出歐盟及成員國的立場,以及(初步)會有什麼方法應對。
在列出歐盟聲明的詳細內容前,先說德國外長馬斯(Heiko Maas,SPD)在差不多同一時間發出的聲明(英文版鏈結在此)。馬斯的聲明可讓人更易理解,究竟歐盟最新對港方案有什麼意思。
馬斯的聲明主要涉及3點:
* 宣佈德國即時停止向香港出口軍事設備及軍民兩用敏感物品,在這方面把香港跟中國其他地區作同等看待* 強調歐盟各國在香港問題等跟中國交涉的議題方面,要採取共同立場* 歐盟及各國有「共同工具箱」應對,成員國在其權力範圍內,自行決定如何應對
正如我在談及上週路透報導的那篇文章指出,在歐洲初步可用來處理香港局勢的工具中,大部份是成員國政府的權力範圍內,所以相對於美國、英國、澳洲等可以自行宣佈採取行動,而且說來就來,歐盟及其成員國更多是協調各國之間採取什麼一致行動。
下面列出的歐盟「行動」,更多是行動「方向」,尚未是「正式措施」。但來到這個地步,可預期這些「行動方向」將逐一落實,例如德國已率先宣佈禁止向香港出口敏感技術。
而只有德國立即另外發聲明,進一步反映在歐盟應對香港問題上,德國扮演主導角色,她會跟法國等一些也有興趣的國家協調,但主要出聲的會是德國,而在行動上走得最前的也將會是德國。
歐盟9點方案
至於歐盟的聲明內,談及9點行動:
1、檢討香港國安法對個別成員國跟香港的引渡協議,以及其他相關協議2、各成員國正考慮因應香港形勢,修改政庇、出入境、簽證及居留政策,並會在歐盟層面討論3、就向香港出口敏感設備及技術,作進一步審查及限制,特別是涉及鎮壓、截聽和網絡監察的技術和貨品4、考慮加強並協調向香港學生提供獎學金和學術交流5、暫時不跟香港展開新的雙邊合作談判6、加強接觸並支持香港的民間社會7、持續監察香港親民主社運人士的審訊8、在歐盟層面討論香港國安法對歐盟公民的潛在風險9、監察香港國安法的域外影響
除了上述,歐盟的行動還包括在所有歐中和歐港會面場合提出關注香港人權問題,以及跟成員國官員進一步研究香港國安法有什麼影響,以便年底前檢討對港措施。
有關第1點,根據香港律政司的網頁,目前有19個國家或地區跟香港有引渡協議,當中五眼聯盟五國(美、英、加、澳、紐)已全部暫停實施;歐盟成員國有6個,包括德國、捷克、芬蘭、愛爾蘭、荷蘭和葡萄牙。
基於西方普遍認為,香港國安法令被引渡至香港的疑犯有很大風險會再被引渡至大陸,因此歐盟6國暫停實施跟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很大機會會執行,而且最快今天(29日)就公佈。估計很大機會這6國同時作出宣佈,或至少葡萄牙以外的5國同時宣佈。
若再撇除歐盟6國的話,8個仍跟香港執行引渡協議的國家只餘下:印度、印尼、南韓、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
亦正如我在上星期所說,歐盟最終採取的行動,大部份是接納歐洲議會今年6月和去年7月分別通過的香港問題議案,如果要估計歐盟進一步行動的話,可以看看議案中還有什麼歐洲議會的建議未被納入,這些措施應是優先被納入。
如果跟路透上週報導、以及歐洲議會的議案相比,歐盟這次宣佈的行動,之前未有人提及的是監察香港國安法對歐盟的影響。事實上,在5月底中國人大公佈要為香港訂立國安法時,歐盟的態度沒這麼強硬,只口頭譴責;但接近7月中時立場轉趨強硬,主要因為歐盟各國意識到,香港國安法是有機會影響到自己的國民和企業的,因此認為要採取實質行動表態。
講清立場 劃清底線
歐盟的文件也正式列明歐方立場,表示歐方嚴重關注香港國安法,視之為不符合《中英聯合聲明》中有關中方的國際承諾,亦不符合香港《基本法》,令人質疑中國是否信守國際承諾,損害信任,影響歐中關係。
歐盟稱,同時關注香港國安法的實質內容和通過過程,並列出對哪些實質內容感到關注:一、廣泛削弱權利和自由;二、法例缺乏保障且不清晰;三、有域外法權。
雖說是「實質行動」,但跟美國相比,歐盟未有提及制裁任何人,而且全部針對香港,盡量不把其他歐中議題牽扯入來。如果真的要跟美國比較的話,歐盟回應確實是「軟弱」的——但也不要忘記,歐盟的全球、對中、以及在東亞的戰略,跟美國就有根本的分別,歐盟毋須跟隨美國,對中「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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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首為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與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6月跟中國進行歐中峰會後,召開記者會的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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