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焦點文章

「伊鵬3」停留Kattegat海峽逾半天 疑遭丹麥海軍截停

星期二傳出,中國貨船「伊鵬3」(Yi Peng 3)可能蓄意破壞了2條波羅的海海底電纜後,這艘船隻周二晚上約9時起一直停留在 Kattegat 海峽,沒有移動,軍事專家懷疑「伊鵬3」遭丹麥海軍及海岸防衛隊勒令停駛,以便迫「伊鵬3」船上人員面對調查。

許智峯抵哥本哈根 明出席丹麥國會會議

【文章在丹麥時間下午5時22分上載,下午6時1分更新,包括許智峯向香港傳媒的回覆】

丹麥報章Politiken今天獨家報導,香港中西區區議員、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民主黨)今天早上(1日)已抵達哥本哈根機場。而根據同一報章另一名記者在Twitter的訊息,許智峰明天(2日)會出席丹麥國會的外交委員會會議。報導形容,事件可能衝擊丹中關係,為丹麥政府帶來外交難題。

許智峯抵丹事件最棘手的地方在於,許智峯在11月中被警察拘捕,警方扣留了他的護照,限制他出境。

根據Politiken,有兩名丹麥議員協助許智峯離港訪丹,但發現許的護照被扣留後,二人再找來另一名議員Uffe Elbaek,由Elbaek連同一些丹麥民間組織,提供文件,聲稱丹麥會有一個環保會議,邀請許智峯討論環保議題,以協助許智峯獲准往丹麥。

根據丹麥傳媒的報導,未知許智峯是否逃亡,短期內不會再回港,向丹麥或其他國家尋求庇護,抑或純粹一般交流,短期內會回港。

根據香港部份傳媒引述許智峯的回覆(例如立場新聞),許說這只是普通與國際的交流,討論氣候變化,外訪一直至本週五,之後便會回港。

許智峯表示,11月26日上庭時,法官已批准,只要他出發前72小時通知法庭及警方就可以。

Elbaek在Twitter說,丹麥政府須清楚表示,站在香港民主運動抑或中國政府的一邊?他說,許智峯事件可讓丹麥明確表態,再非理論性問題。Politiken稍後再訪問他時,他呼籲丹麥政府向許智峯給予政治庇護,即使此舉會令丹麥面對嚴重後果。

到底事件會否發展成許智峯流亡海外,仍然要觀察。

由於香港警方被丹麥議員欺騙了,相信事件會惹來香港特府和中國政府憤怒。Elbaek向Politiken說,在這個情況下,可進行公民抗命,認為訛稱會議是正確的。

亦因此Politiken稱,事件會為丹麥政府以至包括在野黨在內的大型政黨,構成難題,尤其是丹麥政府近日已忙於應付屠宰水貂醜聞。

許智峯這次往丹麥,原本邀請的議員還包括在野黨保守人民黨(DKF)的Katarina Ammitzbøll,但一開始時的文件未為香港當局接納。Ammitzbøll強調,她發出邀請許智峯到訪的信函,內容全部真確,她確實將會晤許智峯,信函上的行程全部會發生。但她也說,要由外國議員發信,香港的民主派才能往海外交流,這本身已是個政治訊號。

許智峯據報明天會出席的外交委員會,不是一般的國會委員會,地位較一般委員會高。這個委員會是政府跟國會就外交及國防事務溝通的平台,政府需要就所有重要外交及安全事務,在這個委員會向國會匯報,並作出諮詢,而為了國家安全利益,這個委員會的會議是保密,與會者不能披露內容。

丹麥與中國今年1月曾發生爭拗,丹麥報章《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刊登了「五毒紅旗」的政治漫畫,被中國網民批評是辱華,中國政府也發聲明批評,而丹麥政府就說會捍衛言論自由,不評論這幅漫畫的內容,也不會為這幅漫畫向中國道歉。(有關內容可見今年1月文章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瑞典大臣有「恐蕉症」 幕僚須確保場地全無香蕉

瑞典傳媒星期三報導, 瑞典男女平等大臣 Paulina Brandberg(附圖)原來有「恐蕉症」(bananaphobia) ,她每次出席公開活動,她的幕僚在她抵達前都要確保場地一隻香蕉都沒有。

歐盟準外長Kallas:中國要為挺俄「付出更大代價」

獲提名為歐盟外交高級代表的卡拉絲(Kaja Kallas)星期二出席歐洲議會聽證會, 她批評中國暗中協助俄羅斯攻打烏克蘭,中國需要為此付出「更大代價」 。

未就虐待逾百少年事件跟進 坎特伯雷大主教下台

英國聖公會領袖、坎特伯雷大主教 Justin Welby(附照片)星期二下午宣佈下台 ,為教會的性侵及虐打逾百名兒童醜聞負責。

【中英峰會開場photo op】施紀賢一談黎智英 中國官員即「推走」英記者

中英舉行6年來首次親身見面的峰會,英國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趁在巴西出席G20峰會,星期一舉行雙邊會談。施紀賢表示,希望建立強大的英中關係,但 當他在容許媒體拍攝的峰會開場白,提及英國關注黎智英在獄中健康惡化的報導時,在場中國官員立即把全部2名英國記者「推出」會場 。

「沒有孩子,沒有國家」 俄杜馬通過「禁止鼓吹不生孩子」

俄羅斯杜馬 星期二完成立法工作 ,三讀通過「禁止鼓吹不生孩子」,個人違法者最多可罰款40萬盧布(3.3萬港元),組織違法可罰500萬盧布(42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