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歲教宗方濟各已入院治療呼吸道疾病第4天, 教廷星期一下午就他的身體狀況發佈更新 ,表示他的「臨床情況複雜」(complex clinical picture),需要再住院數天,本周三他主持的公開接見崇拜活動取消。
今年年初寫了一篇長文,寫寫關於選舉制度的看法。但經替(遞)補機制一役,發覺花那麼多精力去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個政府是撞聾的--甚至已超越撞聾的地步,這個政府是一個木偶,你跟木偶說話,木偶是不會回答你的,你只是在自說自話,現實中不會有「木偶奇遇記」。
那篇文章才寫完「......杜絕有人混水摸魚靠最後議席晉身議會」,政府就立即更鼓勵大家混水摸魚,不單靠最後議席當選,甚至輸了都有機會當選。
說參考德國等歐洲國家的案例,證明外國也有不補選的做法,但參考完又不用人家用同一名單候補的做法(或根據我在網上找到的1993年法例版本,德國其實是由該張名單所屬政黨自行決定委任),而是另創一套出來。
又其實,正如我之前所寫,沒有選舉制度是完美的。撇除法律爭議(我不熟悉基本法,但我個人其實認為不設補選不一定違反基本法的規定),不設補選不一定有問題,而修訂前或修定後的版本,要辯解的話,也總有方法解釋其合理性的。但問題是,當一個官員幾天前信誓旦旦說A版本可行,B版本很有問題,同一個官員幾天後便立即說B版本其實更好,那我應相信那一套呢?好像一場辯論中,正方主辯支持題目,一說完便瞬間轉移至反方那一方面批評題目是錯的。在前蘇聯,由人人歌頌史太林到官方正式批評史太林,都要幾年時間醞釀吧?邏輯轉變之快,恕網主難以跟上。
又其實,你要實行,便算了,不需要自吹自擂說政策很正確,而且獲廣泛市民支持,強姦民意,強姦基本邏輯。或者這就是一個「開放但不民主社會」的問題:開放,所以必須扮成廣納意見,而且一定要力證自己的政策獲支持;不民主,所以其實不聽意見也可以好官我自為之,不獲支持也不會被趕下台。
又,更大問題是這個政府已經沒了管治意志。推行政策但其實不知相關政策整體的方向及改變建議的目的,變成將牛鼻配上馬面再配上狗身,變成四不像。根本不知政策的背後,亦根本不知民意要求的背後,遇到反對便「發脾氣」隨便將其中一個零件更換,好像汽車內的冷氣壞了便換摩打,然後說修改了,還不滿意?但其實愈改愈差。
香港沒有長遠規劃?連當下的政策都其實不知自己在做什麼,還要說長遠規劃,太奢望吧?
那篇文章才寫完「......杜絕有人混水摸魚靠最後議席晉身議會」,政府就立即更鼓勵大家混水摸魚,不單靠最後議席當選,甚至輸了都有機會當選。
說參考德國等歐洲國家的案例,證明外國也有不補選的做法,但參考完又不用人家用同一名單候補的做法(或根據我在網上找到的1993年法例版本,德國其實是由該張名單所屬政黨自行決定委任),而是另創一套出來。
又其實,正如我之前所寫,沒有選舉制度是完美的。撇除法律爭議(我不熟悉基本法,但我個人其實認為不設補選不一定違反基本法的規定),不設補選不一定有問題,而修訂前或修定後的版本,要辯解的話,也總有方法解釋其合理性的。但問題是,當一個官員幾天前信誓旦旦說A版本可行,B版本很有問題,同一個官員幾天後便立即說B版本其實更好,那我應相信那一套呢?好像一場辯論中,正方主辯支持題目,一說完便瞬間轉移至反方那一方面批評題目是錯的。在前蘇聯,由人人歌頌史太林到官方正式批評史太林,都要幾年時間醞釀吧?邏輯轉變之快,恕網主難以跟上。
又其實,你要實行,便算了,不需要自吹自擂說政策很正確,而且獲廣泛市民支持,強姦民意,強姦基本邏輯。或者這就是一個「開放但不民主社會」的問題:開放,所以必須扮成廣納意見,而且一定要力證自己的政策獲支持;不民主,所以其實不聽意見也可以好官我自為之,不獲支持也不會被趕下台。
又,更大問題是這個政府已經沒了管治意志。推行政策但其實不知相關政策整體的方向及改變建議的目的,變成將牛鼻配上馬面再配上狗身,變成四不像。根本不知政策的背後,亦根本不知民意要求的背後,遇到反對便「發脾氣」隨便將其中一個零件更換,好像汽車內的冷氣壞了便換摩打,然後說修改了,還不滿意?但其實愈改愈差。
香港沒有長遠規劃?連當下的政策都其實不知自己在做什麼,還要說長遠規劃,太奢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