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2年前德國發生嚴重水災,但位處下游的荷蘭沒有人因為洪水而死亡,不少媒體當時報導荷蘭如何治水。近日河北同樣有嚴重水災,不妨重溫一下荷蘭的水利工程。
外界最多提及的是「河流空間」(Ruimte voor de Rivier,Room of the River)計劃,簡單來說就是把部份陸地丟空為公園,河水氾濫時任由洪水淹浸這些地區,盡量降低河流的水位高度,減少河水湧入居民聚居地的機會。
「河流空間」計劃2007年開始,2019年大致完成,但部份計劃到2021年才竣工,耗資22億歐元,在全國超過30個地點進行。
文首地圖來自荷蘭公營廣播NOS在2021年的報導,藍色小圈是「河流空間」工程的地點。
這個計劃源自90年代初荷蘭兩場大水災,荷蘭發現如何加建、加高河堤都不見得大大降低水災的風險,於是改變治水理念,改為「還地於河」,把更多空間給予河流,當河水溢出時,可以在其他空間繼續流動,而不是直接流入民居,或者就算都是有河水湧到民居的話,都可以減慢湧入的速度,以及減少減入的水量。
水利專家研究哪些地點有較大的水浸風險,或者水浸會引起更大的損失(包括人命、經濟、或者涉及關鍵設施),然後在那些地方實施。
「河流空間」計劃的重點是增加1300英畝的泛濫平原,一般而言是把河堤後撤,一些地方原本應該在河堤後,但現在變成河堤的前面,這些地方的居民要搬走,房屋等原有的人為設施拆掉。正常情況下,這些地方是草地,有些變成候鳥棲息的濕地,居民可以當作是公園,在這裏遊玩,當河水水位上漲時,這些地區便會淹沒。
大部份變成泛濫平原的地方是農地。政府2001年公佈這個計劃,花了不少時間說服農民搬走,美國媒體PBS多年前也報導過搬走他們的情況(可觀看YouTube)。
也有城市地區被用作「還地於河」,最出名的是 Nijmegen市,請參看下面地圖:
中間有個紅色「X」字的島嶼 Veur-Lent,原本是跟上面的陸地相連的,但因為河流在這裏是轉角位,河水流動速度減慢,形成瓶頸,因此當局認為這裏要擴闊河道,便把Veur-Lent以北的土地變成跟原有河流的行河道。
「河流空間」並非只是把部份已發展的用地變回未發展,還有其他措施包括:
* 降低泛濫平原的高度,以便河水溢出時,增加可承載多出河水的空間
* 挖深河床
* 設置「高水河道」(High-water channel),這些是原有河流的平行水道,平時是空的渠道,或者有植物種植,有洪水時,會把部份河水引入「高水河道」
* 降低河流中的丁壩(groyne),由於荷蘭的河流全是用作河運,所以會在河內建設名為丁壩的障礙物,穩定河流流動,把丁壩降低,可令河水流動更迅速
* 利用一些湖泊臨時蓄水
另外,荷蘭還是有在興建河堤,把河堤提高、加厚,有些地方用特別加固的透明玻璃作為河堤,讓居民仍能看到河流。始終有些地區是完全找不到地方變成泛濫平原,只能繼續傳統的防洪方法。
如果對應中國的術語,荷蘭的「河流空間」計劃應該是指行洪區,根據中國傳媒的說法,行洪區是指「天然河道及其兩側或河岸大堤之間,用於宣洩洪水的區域,作用在擴大行洪斷面(即河流流動的面積)」。
至於有意識利用已有大量民居居住的地方作為「蓄滯洪區」,荷蘭則沒有同類做法。
根據中國傳媒的說法,蓄滯洪區內一般不容許特別重大的國家建設在裏面發展,但可以進行普通社會經濟活動,例如居住、農業,如果是常年不用的蓄滯洪區,「人們自然而然地認為它是安全的,所以就在裏面發展生產」。
因此,有人說,這次河北的蓄滯洪區居民,跟選擇在地震帶、較多颱風的地區居住沒有分別。不過,在荷蘭,如果政府知道相關地區在水災時需要犧牲,用來暫時放置多出的河水,通常乾脆搬走居民,完全放棄發展這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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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最多提及的是「河流空間」(Ruimte voor de Rivier,Room of the River)計劃,簡單來說就是把部份陸地丟空為公園,河水氾濫時任由洪水淹浸這些地區,盡量降低河流的水位高度,減少河水湧入居民聚居地的機會。
「河流空間」計劃2007年開始,2019年大致完成,但部份計劃到2021年才竣工,耗資22億歐元,在全國超過30個地點進行。
文首地圖來自荷蘭公營廣播NOS在2021年的報導,藍色小圈是「河流空間」工程的地點。
這個計劃源自90年代初荷蘭兩場大水災,荷蘭發現如何加建、加高河堤都不見得大大降低水災的風險,於是改變治水理念,改為「還地於河」,把更多空間給予河流,當河水溢出時,可以在其他空間繼續流動,而不是直接流入民居,或者就算都是有河水湧到民居的話,都可以減慢湧入的速度,以及減少減入的水量。
水利專家研究哪些地點有較大的水浸風險,或者水浸會引起更大的損失(包括人命、經濟、或者涉及關鍵設施),然後在那些地方實施。
「河流空間」計劃的重點是增加1300英畝的泛濫平原,一般而言是把河堤後撤,一些地方原本應該在河堤後,但現在變成河堤的前面,這些地方的居民要搬走,房屋等原有的人為設施拆掉。正常情況下,這些地方是草地,有些變成候鳥棲息的濕地,居民可以當作是公園,在這裏遊玩,當河水水位上漲時,這些地區便會淹沒。
大部份變成泛濫平原的地方是農地。政府2001年公佈這個計劃,花了不少時間說服農民搬走,美國媒體PBS多年前也報導過搬走他們的情況(可觀看YouTube)。
也有城市地區被用作「還地於河」,最出名的是 Nijmegen市,請參看下面地圖:
中間有個紅色「X」字的島嶼 Veur-Lent,原本是跟上面的陸地相連的,但因為河流在這裏是轉角位,河水流動速度減慢,形成瓶頸,因此當局認為這裏要擴闊河道,便把Veur-Lent以北的土地變成跟原有河流的行河道。
「河流空間」並非只是把部份已發展的用地變回未發展,還有其他措施包括:
* 降低泛濫平原的高度,以便河水溢出時,增加可承載多出河水的空間
* 挖深河床
* 設置「高水河道」(High-water channel),這些是原有河流的平行水道,平時是空的渠道,或者有植物種植,有洪水時,會把部份河水引入「高水河道」
* 降低河流中的丁壩(groyne),由於荷蘭的河流全是用作河運,所以會在河內建設名為丁壩的障礙物,穩定河流流動,把丁壩降低,可令河水流動更迅速
* 利用一些湖泊臨時蓄水
另外,荷蘭還是有在興建河堤,把河堤提高、加厚,有些地方用特別加固的透明玻璃作為河堤,讓居民仍能看到河流。始終有些地區是完全找不到地方變成泛濫平原,只能繼續傳統的防洪方法。
如果對應中國的術語,荷蘭的「河流空間」計劃應該是指行洪區,根據中國傳媒的說法,行洪區是指「天然河道及其兩側或河岸大堤之間,用於宣洩洪水的區域,作用在擴大行洪斷面(即河流流動的面積)」。
至於有意識利用已有大量民居居住的地方作為「蓄滯洪區」,荷蘭則沒有同類做法。
根據中國傳媒的說法,蓄滯洪區內一般不容許特別重大的國家建設在裏面發展,但可以進行普通社會經濟活動,例如居住、農業,如果是常年不用的蓄滯洪區,「人們自然而然地認為它是安全的,所以就在裏面發展生產」。
因此,有人說,這次河北的蓄滯洪區居民,跟選擇在地震帶、較多颱風的地區居住沒有分別。不過,在荷蘭,如果政府知道相關地區在水災時需要犧牲,用來暫時放置多出的河水,通常乾脆搬走居民,完全放棄發展這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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