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由瑞士一名議員Thomas Minder(上面照片;來自Swissinfo)獨自推動的限制公司高層薪金動議,在3月3日的公投中大比數通過寫入憲法,入來歐洲/企業界震動,德國政府和法國總理紛紛表示,考慮仿效瑞士的做法,就算不寫入憲法,至少也訂立相類似法例。
瑞士這次公投涉及的限制沒有大家所以為的轟動,但重要性在於:歐洲多國在金融海嘯後都出現這類限制「超高薪」的聲音,各國政府/輿論/學界的思潮,會否由90年代連左派都不想太介入工資問題,變成再度向左轉,政府事事干預薪金問題?
瑞士這次公投,其中轟動的一點,在於贊成比率近68%,而且是23個州(即20個「全州」和6個「半州」)都贊成多於反對,如此高比例的贊成是十分罕見,有瑞士傳媒形容這次成績第三佳的公投結果。這證明瑞士人對一些高層如此高薪卻又無甚表現(尤其是如UBS般在2008差點倒閉,要國家拯救),十分憤怒。
這次公投,不是明碼實價把薪酬限制在某一頂點,而是引入2項限制:
1、上司公司的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及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薪酬金額,由股東在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決定;
2、把入職前花紅及離職薪酬列為犯法。
另外還有其他改動,主要是加強股東的權力,例如強制主席及各董事的任命每年要投票一次,而且不能綑綁投票,以免公司/大財團在股東大會上做手腳。
第1點其實在歐洲甚至美國都有人提倡多年,有些國家甚至已引入指引或非強制性條例。瑞士的做法只是更列明這是股東的權利,而且還有其他配套防止有人在股東大會上舞弊(例如種票、或收集股東授權書)。
真正辣的其實是第2點。第1點,如果公司有方法游說股東支持,天價薪酬其實仍是有可能的,但第2點則列明為犯法。2月,瑞士藥廠諾華被爆向即將離任的CEO高達7200萬瑞士法郎(5.9億港元/22.7萬新台幣/4.8億人民幣)的離職薪酬,以換取他未來若干年份不轉職至對手,惹來全國譁然,逼得諾華宣佈撤回這項決定。
正如香港商界不時有人警告如果做了XXX就會撤資,瑞士這個決定,當然也有人警告公司會撤走。但問題是,這種做法似乎大趨勢。歐盟上週才達成方案,限制銀行高層的花紅為他當年全年年薪,如果超過這比例,就要股東同意,但最高也只能是200%。儘管只是針對銀行,但限制程度比瑞士的更大。如果要逃避瑞士,巨企似乎只能把總部/註冊地遷往列支敦士登這類避稅天堂--而避稅天堂近年也不斷受歐洲大國狙擊了!
瑞士這次公投涉及的限制沒有大家所以為的轟動,但重要性在於:歐洲多國在金融海嘯後都出現這類限制「超高薪」的聲音,各國政府/輿論/學界的思潮,會否由90年代連左派都不想太介入工資問題,變成再度向左轉,政府事事干預薪金問題?
瑞士這次公投,其中轟動的一點,在於贊成比率近68%,而且是23個州(即20個「全州」和6個「半州」)都贊成多於反對,如此高比例的贊成是十分罕見,有瑞士傳媒形容這次成績第三佳的公投結果。這證明瑞士人對一些高層如此高薪卻又無甚表現(尤其是如UBS般在2008差點倒閉,要國家拯救),十分憤怒。
這次公投,不是明碼實價把薪酬限制在某一頂點,而是引入2項限制:
1、上司公司的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及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薪酬金額,由股東在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決定;
2、把入職前花紅及離職薪酬列為犯法。
另外還有其他改動,主要是加強股東的權力,例如強制主席及各董事的任命每年要投票一次,而且不能綑綁投票,以免公司/大財團在股東大會上做手腳。
第1點其實在歐洲甚至美國都有人提倡多年,有些國家甚至已引入指引或非強制性條例。瑞士的做法只是更列明這是股東的權利,而且還有其他配套防止有人在股東大會上舞弊(例如種票、或收集股東授權書)。
真正辣的其實是第2點。第1點,如果公司有方法游說股東支持,天價薪酬其實仍是有可能的,但第2點則列明為犯法。2月,瑞士藥廠諾華被爆向即將離任的CEO高達7200萬瑞士法郎(5.9億港元/22.7萬新台幣/4.8億人民幣)的離職薪酬,以換取他未來若干年份不轉職至對手,惹來全國譁然,逼得諾華宣佈撤回這項決定。
正如香港商界不時有人警告如果做了XXX就會撤資,瑞士這個決定,當然也有人警告公司會撤走。但問題是,這種做法似乎大趨勢。歐盟上週才達成方案,限制銀行高層的花紅為他當年全年年薪,如果超過這比例,就要股東同意,但最高也只能是200%。儘管只是針對銀行,但限制程度比瑞士的更大。如果要逃避瑞士,巨企似乎只能把總部/註冊地遷往列支敦士登這類避稅天堂--而避稅天堂近年也不斷受歐洲大國狙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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