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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獲准留在Eurovision 西班牙、愛爾蘭、荷蘭、斯洛文尼亞4國退賽杯葛

主辦歐洲歌唱大賽 Eurovision 的歐洲廣播聯盟(EBU)的成員週四在日內瓦開會後,同意繼續讓以色列參加比賽,西班牙、愛爾蘭、荷蘭和斯洛文尼亞隨即宣佈退出明年5月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的 Eurovision,杯葛大賽及以色列,而冰島和比利時也考慮退出明年大賽。

加泰獨立爭議攤牌

相對於早前的巴塞隆拿恐襲,加泰隆尼亞獨立爭議可能更影響西班牙政局,以至巴塞隆拿市的安全。

加泰地方議會6日用了一整天辯論10月1日舉行獨立公投的議案,最終在獨立派佔優下,以72票贊成、11票棄權,在晚上9時半過後,通過議案,地方政府確定10月1日舉行統獨公投。


沒有反對票,是因為統派不滿議長同意更改議程讓議會可迅速當天表決議案,因此集體離場抗議:


在6日較早時,中央政府已經入稟法院,要求頒令獨立公投違憲,予以廢除。政府以至多個統派在野黨都批評,加泰議會是強行通過公投議案,不理反對聲音,是在傷害西班牙民主,令加泰逐步走向獨裁。首相拉海(Mariano Rajoy)及兩大在野黨領袖工社黨黨魁山齊士(Pedro Sanchez)和公民黨黨魁利韋拉(Albert Rivera)將在7日會面並一同會見傳媒,以示中央主要政黨聯合反對加獨。

西班牙、尤其加泰形勢十分嚴峻,因為統獨陣營進入攤牌階段,獨派決心進行公投,而且是有所行動,統派也決心阻止,這令雙方今次不會只如過去數年般,純粹隔空對罵,而是來真的,可能有行動。

親統派《國家報》這篇文章(西班牙語)提及,中央政府至少有4種法律手段去阻止加泰政府執行公投,包括:
1、動用憲法155條,停止加泰自治區的自治權,由中央政府接管原為自治區政府的權力。這是近月最多人認為會動用的條文;
2、《憲制法院法》第92條,由憲制法院接管自治區的權力;
3、啟動《國家安全法》,以捍衛國家為由,讓中央政府可接加泰自治政府部份權力;
4、動用普通刑法中有關叛逆、叛國、分裂國家等相關罪名,拘捕並起訴加泰政府領袖,讓他們不能再控制加泰政府。
文章有提及,上述各種手段「在法理上」有什麼障礙,令政府使用時有所顧慮,或根本很難動用。這些難處,到日後真的要使用到時,才再翻譯出來。

目前最核心的問題是,就算西班牙中央政府用到以上法律,加泰政府已表明不會遵守——事實上,憲法法院極大機會會裁定獨立公投法違憲無效,而加泰政府都表明不會理會。如果加泰政府這麼順從,一聽到中央政府出動上述法律手段時就「守法」,他們早已會聽從憲法法院的裁決;若果獨派聽從憲法法院,上述法律手段全部都毋須使用。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西班牙會否派出警察甚至軍隊,去拘捕獨派領袖、阻止公投呢?當然,這個是十分極端的情況,目前未能說有很大機會發生,但這個情景在西班牙也絕非無人談論過。加泰統獨問題目前潛在的暴力,絕對較蘇格蘭或魁北克的統獨問題來得高。

退一步,就算沒有血腥衝突,中央政府要去掃盪票站(主要是學校),讓公投票站不能開門,也已可能涉及肢體衝突,或至少在街頭追逐。

最陷入兩難的是一眾公務員,尤其是學校及警察。他們究竟應聽從自己的「直屬上司」地方政府,執行公投?還是聽從中央政府,拒絕執行「非法」指令,不舉行公投?如果抗加泰政府的命,這些公務員可能被紀律處分,或會扣薪;如果抗中央政府的命,就有機會被指違法而被起訴。

如何做,加泰公務員都不能中立。

[本文圖片全部來自SER電視台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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