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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安德上台2個月以來 「至少12港人」因反修例示威定罪遭拒BNO簽證

英國 《都市日報》(Metro)報導 ,自貝安德(Andy Burnham)7月中出任英國首相後,短短2個月內便有至少12名香港人因為涉及示威而在香港被定罪後,英國內政部以他們有案底為由而拒絕發出BNO簽證。

南韓憲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同意罷免尹錫悅

【文章上載於南韓時間4日上午11時39分;12時5分更新背景和代總統發言,並修正宣佈尹免職的時間】

南韓憲法法院星期五上午11時22分左右宣佈,8名法官全體同意總統尹錫悅的彈劾成立,需要罷免他。尹錫悅的總統任期由這一分鐘起即時結束,南韓預計會在6月初舉行總統大選。

憲法法院代院長文炯培用不足25分鐘宣讀判辭,全程全國電視直播。整篇判辭都在批判尹錫悅的全部決定,指摘戒嚴令違反憲法和《戒嚴法》的規定。判辭宣讀期間,已大概猜到法院的立場。

文炯培說,「12.3戒嚴」頒佈期間,南韓的情況未嚴重到出現有理由實施戒嚴的國家危機。

文炯培表示,這次戒嚴對憲政秩序有嚴重負面影響,尹錫悅違法行為十分嚴重,因此,立即罷免尹以保護憲法的利益,遠大於國家有一段時間沒了總統的損失。

尹錫悅曾解釋,戒嚴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懷疑去年國會大選出現舞弊,但判辭說,只有這一點不足以構成危機。

尹錫悅也曾說,借戒嚴來警告反對派不要再在國會拖延政府施政,這是「警告性戒嚴」,但文炯培說,根據南韓法例,戒嚴不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立。

判辭也批評,國會表決是否撤回戒嚴期間,尹錫悅派軍到國會,跟公民對峙,利用軍警來削弱國會及其他公權力機關,這違反了尹身為三軍總司令的職責。法院說,這次戒嚴違反了代議民主政制的分權原則,違反國民基本人權。

尹錫悅曾指出,憲法法院以至任何司法機關無權審判他頒佈戒嚴重是否違法,因為頒佈戒嚴是總統專屬權力。憲法法院說,儘管戒嚴有很大部份涉及政治判斷,但司法機關有權判斷每一個戒嚴令是否合憲合法。

法院亦表示,國會未有濫有其起訴權力。

8名法官一致同意上述文炯培宣讀的判辭,但有法官另外發表備註,就一些細節補充他們的看法。

正在暫代總統職務的總理韓悳洙在憲法法院宣讀判辭完畢後不久便會見記者,表示總統被罷免,十分不幸,會有很大影響,他承諾會處理好下屆大選的工作,在選出新總統前,保持國家安全,確保國家的外交工作不會陷入真空。

南韓法例規定,一旦總統出缺,選舉最快在50天後、最遲在60內舉行,亦即可在5月24日至6月3日舉行大選。上次朴槿惠被罷免後,當局用盡60天大選期,因此預計韓悳洙都會把投票日期拖到最後一天,在6月3日星期二才舉行,以便各方有足夠時準備。

首爾高等法院在3月下旬二審改判在野共同民主黨李在明無罪,如果控方上訴,終極判決最快6月底才能完成。視乎他其他官司的進度,但估計6月初前李在明沒有其他案件有宣判,這意味李在明極大機會勝出,成為下任總統。

憲法法院3月下旬以5名法官反對、1人贊成、2人不審理,駁回韓悳洙的彈劾。當時曾估計,這可能意味憲法法院對尹彈劾都會意見分歧,因此今次8人致贊成,有點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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