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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國會星期四以70票對24票,大比數通過「離岸難民中心」政策,即採納澳洲用了8年的措施,向丹麥申請政庇人士在等候結果期間,不能留在丹麥,要在第三國等候,最好在歐洲以外的地方暫住。
澳洲現時跟巴布亞新畿內亞(Papua New Guinea)和太平洋島國納瑙(Nauru)簽署了協議,澳洲向兩國提供資助,兩國在國內興建設施,讓向澳洲申請政庇的人士在那些設施居住。
丹麥政府表明,這項措施的訊息是:政庇申請者不要踏足丹麥。
政府未公佈離岸難民中心會設在哪兒,但丹麥近日跟非洲國家盧旺達簽署了入境事務合作協議,因此盛傳難民要到盧旺達才能申請到丹麥的庇護資格。
澳洲的做法已被批評多年,丹麥這次也遭批評,歐盟執委會及聯合國都批評,擔心削弱難民權益。
雖然丹麥目前由左派執政,又位處大家覺得十分左傾的北歐,但丹麥近十多二十年一向強烈反移民。
丹麥政府兩週前才宣佈,撤銷在國內正申請庇護的敘利亞人士的保護資格,表示敘利亞現在很安全,他們可以回去了。
相關報導: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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