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昨天又有一批有關富豪利用離岸避稅中心來投資的文件曝光,其中英女皇也捲入,被指有一批投資是在避稅天堂,當中出現了一個平時大家很少理會的字眼:「蘭開斯特公爵領地」(Duchy of Lancaster)。現在「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大臣」被問責,究竟這是什麼?
領地起源
英國君主同時會有「蘭開斯特公爵」(Duke of Lancaster)的封號,而「蘭開斯特公爵領地」是指英國君主的私人物業。
有關歷史可以追溯到1265年,英格蘭國王(當時未有「英國」UK)亨利三世(Henry III)在與部份與他不和的貴族打仗,期間殺死了當中主要的貴族Simon de Montfort後,1265年把對方的「伯爵」封號及部份領地給予自己的二子Edmund。當中領地包括英格蘭西北部的蘭開斯特,而Edmund當初有不同領地的伯爵封號,到1267年蘭開斯特才正式成為獨立的「伯爵領地」,「蘭開斯特伯爵」成為Edmund其中一個封號。
這個封號及領地一路傳下去,到1351年當時的伯爵獲國王授予「公爵」,「蘭開斯特伯爵」自此升級為「蘭開斯特公爵」。到14世紀末,原本是「蘭開斯特公爵」繼承人的Henry Bolingbroke與當時的國王關係很差,曾遭國王放逐出英格蘭,到他的父親1399年死時,國王充公他的領地,不准他繼承,他於是回英起兵,並成功擊敗國王,他自立為王,成為亨利四世(Henry IV)。由此,「蘭開斯特公爵」成為英格蘭國王。
亨利四世即位後,決定「蘭開斯特公爵」的財產要跟英格蘭君主本身的財產分開處理,前者是他的私人財產。因此,「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便成為英格蘭/英國君主私人財產的代名詞。
領地財產
雖然名為「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但經過超過7世紀的繼承、充公、獲賞賜等等,英國君主的私人財產不只蘭開斯特。負責管理這些財產的委員會現在把財產分成8大組,當中包括5組鄉郊地皮,合共超過1.8萬公頃,分別為:蘭開夏郡(Lancashire,即蘭開斯特所在地)、柴郡(Cheshire)、斯塔德福郡(Staffordshire)、約克郡(Yorkshire)以及稱為「南部」的雜項地皮。
另外有兩組土地分別是海灘及礦場。不過,論最值錢的一定是餘下的「都市」,包括所有市區物業,用來放租,當作辦公室、商店等不同用途,而當中最著名是倫敦市中心的「薩伏依地皮」(Savoy Estate),位於薩伏依酒店(Savoy Hotel)及Somerset House之間。
英國君主只可以從這些財產領取利益/租金作為自己的開支,不能出售。根據去年的財政部告,這些財產總值超過5億英鎊,為英女皇帶來近2000萬英鎊收入,而這些收入是要交稅的。除了這些收入,英國君主作為服務國家,會由公帑領取另一筆收入。
而管理這筆財產的,是有一個委員會,去協助君主管理財產。在中古時期,這個委員會、尤其是委員會的領袖,是十分重要,亦極具權力及影響力。
「領地大臣」
實際上,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是內閣大臣,名為「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這個職位到現在仍有保留,擔任的人支全薪,跟其他大臣一樣,但工作重要性已大大下降,因為實際日常運作已經下放給委員會的實務人員,這名大臣只需要在文件簽名就可以。
在現代,「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變成一個類似「不管事務大臣」的職位,可能是首相想有一個人參與內閣討論、但不想他管理一個部門而是處理另外一些政治任務,或是那個人仍未能出任正部大臣,但首相已想他參與內閣討論,在這些事候,首相就會給他「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的頭銜,讓他名正言順出席內閣會議。
現任「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麥樂賢(Patrick McLoughlin)就是好例子,他是保守黨主席,主要處理黨務,讓他出席內閣會議,主要是確保黨務與政務協調。另一個更著名的例子就是彭定康(Chris Patten),他1990—92年同時兼任這個大臣職務及保守黨主席,他的工作主要是準備1992年大選,他加入內閣,就可以在內閣會議階段就阻止一些不利大選的政策出台。
當然,近年也試過上議院領袖去兼任,似乎是找個本身都工作量不多的人去兼任。
不過,賦閒這麼多年,「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終於有重要事務去處理了——當然,大家都知道財產管理早已下放給副手處理下,被問責的應是那個副手。
本文大部份資料來源: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官方網站
(文首照片為蘭開斯特城堡,屬英國君主的財產;照片來自蘭開夏郡官方旅遊網頁)
領地起源
英國君主同時會有「蘭開斯特公爵」(Duke of Lancaster)的封號,而「蘭開斯特公爵領地」是指英國君主的私人物業。
有關歷史可以追溯到1265年,英格蘭國王(當時未有「英國」UK)亨利三世(Henry III)在與部份與他不和的貴族打仗,期間殺死了當中主要的貴族Simon de Montfort後,1265年把對方的「伯爵」封號及部份領地給予自己的二子Edmund。當中領地包括英格蘭西北部的蘭開斯特,而Edmund當初有不同領地的伯爵封號,到1267年蘭開斯特才正式成為獨立的「伯爵領地」,「蘭開斯特伯爵」成為Edmund其中一個封號。
這個封號及領地一路傳下去,到1351年當時的伯爵獲國王授予「公爵」,「蘭開斯特伯爵」自此升級為「蘭開斯特公爵」。到14世紀末,原本是「蘭開斯特公爵」繼承人的Henry Bolingbroke與當時的國王關係很差,曾遭國王放逐出英格蘭,到他的父親1399年死時,國王充公他的領地,不准他繼承,他於是回英起兵,並成功擊敗國王,他自立為王,成為亨利四世(Henry IV)。由此,「蘭開斯特公爵」成為英格蘭國王。
亨利四世即位後,決定「蘭開斯特公爵」的財產要跟英格蘭君主本身的財產分開處理,前者是他的私人財產。因此,「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便成為英格蘭/英國君主私人財產的代名詞。
領地財產
雖然名為「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但經過超過7世紀的繼承、充公、獲賞賜等等,英國君主的私人財產不只蘭開斯特。負責管理這些財產的委員會現在把財產分成8大組,當中包括5組鄉郊地皮,合共超過1.8萬公頃,分別為:蘭開夏郡(Lancashire,即蘭開斯特所在地)、柴郡(Cheshire)、斯塔德福郡(Staffordshire)、約克郡(Yorkshire)以及稱為「南部」的雜項地皮。
另外有兩組土地分別是海灘及礦場。不過,論最值錢的一定是餘下的「都市」,包括所有市區物業,用來放租,當作辦公室、商店等不同用途,而當中最著名是倫敦市中心的「薩伏依地皮」(Savoy Estate),位於薩伏依酒店(Savoy Hotel)及Somerset House之間。
英國君主只可以從這些財產領取利益/租金作為自己的開支,不能出售。根據去年的財政部告,這些財產總值超過5億英鎊,為英女皇帶來近2000萬英鎊收入,而這些收入是要交稅的。除了這些收入,英國君主作為服務國家,會由公帑領取另一筆收入。
而管理這筆財產的,是有一個委員會,去協助君主管理財產。在中古時期,這個委員會、尤其是委員會的領袖,是十分重要,亦極具權力及影響力。
「領地大臣」
實際上,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是內閣大臣,名為「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這個職位到現在仍有保留,擔任的人支全薪,跟其他大臣一樣,但工作重要性已大大下降,因為實際日常運作已經下放給委員會的實務人員,這名大臣只需要在文件簽名就可以。
在現代,「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變成一個類似「不管事務大臣」的職位,可能是首相想有一個人參與內閣討論、但不想他管理一個部門而是處理另外一些政治任務,或是那個人仍未能出任正部大臣,但首相已想他參與內閣討論,在這些事候,首相就會給他「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的頭銜,讓他名正言順出席內閣會議。
現任「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麥樂賢(Patrick McLoughlin)就是好例子,他是保守黨主席,主要處理黨務,讓他出席內閣會議,主要是確保黨務與政務協調。另一個更著名的例子就是彭定康(Chris Patten),他1990—92年同時兼任這個大臣職務及保守黨主席,他的工作主要是準備1992年大選,他加入內閣,就可以在內閣會議階段就阻止一些不利大選的政策出台。
當然,近年也試過上議院領袖去兼任,似乎是找個本身都工作量不多的人去兼任。
不過,賦閒這麼多年,「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終於有重要事務去處理了——當然,大家都知道財產管理早已下放給副手處理下,被問責的應是那個副手。
本文大部份資料來源: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官方網站
(文首照片為蘭開斯特城堡,屬英國君主的財產;照片來自蘭開夏郡官方旅遊網頁)
保守黨主席為何不是由現任首相梅伊擔任呢?
回覆刪除英國政黨分開「黨魁」(leader)及「黨主席」(Chairman)。黨魁才是真正的領袖,即梅伊的職位,黨主席較像是主管黨務細節的大內總管。類似日本自民黨的黨總裁(黨魁)跟黨總幹事(黨主席)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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