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消費者權益部星期五宣佈, 處罰Ryanair等5間廉航近1.8億歐元 ,指控他們壓榨乘客權益。
(圖片來自比利時電視台RTL網上影片)
離5月22-25日歐洲議會選舉不足一個月,目前歐議會第三大派系自由派「自由派及民主派聯盟」(ALDE)的「歐委會主席候選人」、比利時前首相伏思達(Guy Verhofstadt)在25日會見歐洲傳媒,概述ALDE的治歐藍圖,並向傳媒表示自己有力問鼎歐委會主席一職--儘管ALDE可以成為第一大黨團的機會是零。
看著61歲的伏思達這次挑戰歐委會主席寶座,網主有點唏噓,因為他10年前已有一次絕佳機會,但最終跟他擦身而過。
伏思達可說是政治神童,32歲便擔任副首相,不足40歲便成牽頭自組大黨「弗拉芒自由民主黨」(VLD),但年少氣盛,未能領導VLD重奪政權後一度退出政壇,但之後重回政治舞台,並由1999年擔任首相至2008年。
在2004年,當時法國和德國其實是共推伏思達出任歐委會主席的。在此之前,歐委會主席一般是德法兩國說了算。另外,當時將離任的歐委會主席是前意大利總理普羅迪(Romano Prodi),基於平衡原則,一個南歐大國政客當了歐委會主席後,應該轉由一個北歐小國當主席,於是便想出伏思達。
但人算不如天算,當時歐洲議會已希望在挑選歐委會主席一事上有更大話事權,不滿德法兩國不諮詢他們意見便自己作出選擇。與此同時,伏思達太「聯邦主義」,英國極不喜歡他。於是,歐洲議會主要黨派便另推當時的歐洲對外事務專員彭定康(Chris Patten)力撼他。有趣的是,因為當時英國執政的是工黨,首相貝理雅(Tony Blair)不便在歐盟峰會提名他,因此要改由當時的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代勞。最終,伏思達和彭定康兩敗俱傷,要再拖延幾個月,才找得當時的葡萄牙總理巴羅佐(Jose Manuel Barroso)作為妥協人選。
諷刺的是,當年因歐洲議會要顯示實力,令他未能登上歐委會主席一職,今天他堅持應由歐洲議會黨團提名的候選人出任,或根據Euractiv的報導,下任歐委會主席至少「應在歐洲議會有大多數人支持他」--後面這一句其實對歐盟運作意義深遠,稍後有機會再詳談。
至於他的政綱--其實政綱真的很無謂,因為歐盟始終不是誰勝出大選誰便「執政」那麼簡單,不過作為(扮)關心歐盟政治的網誌,不妨一寫而已,而且當中的jargons,如果真的對歐盟政治以至目前泛歐議有興趣,不妨認識一下--可看他本人網站的Powerpoint。有關經濟的那7點政綱,可參考上面Euractiv的報導,已有說明。倒是略為說說他在公民權益的那一部份。
公民權益有5點政綱(第13張slide),第2至5點相對容易,第1點、亦似乎是最重要的一點,「21世紀私隱保障」,下一張slide寫上「被遺忘的權利」及「自動設有私隱權」,明顯是指網絡私隱權,即限制cookie追縱大家看過網站,以及要確保最基本的設定是最大程度上保障網民私隱。這在其他地區、以至歐盟成員國不是大議題,但在歐盟圈子,尤其歐洲議會,倒是討論得很熱烈的。
至於第15張slide提到的管治政綱,第一點「盡用提案權權力」,是指歐委會應主動提出政策方案,不應「如巴羅佐般先打電話給德國和法國領袖,獲得支持後才推出方案」(Euractiv報導內伏思達的說法)。正如在香港或任何地方一樣,特首或最高領袖的確可以自己推什麼政策便推什麼,但風險是有很多人阻撓,先跟德法等主要國家「打招呼」,其實是避不了的。
第2點「單一地點節省2億歐元」,應該是指歐洲議會由目前一時在布魯塞爾開會、有些時間又在法國斯特拉斯堡開會的情況,變成全部時間都在布魯塞爾開會。第三點的更精簡的歐委會,是指減少歐委會目前有28個專員的情況。其實10多年前已開始討論放棄「一國一專員」的做法,每一屆都要有成員國沒有專員,但實情是辦不到,於是每多一個成員國,就多一名專員,以至政策分拆得越來越分散。
離5月22-25日歐洲議會選舉不足一個月,目前歐議會第三大派系自由派「自由派及民主派聯盟」(ALDE)的「歐委會主席候選人」、比利時前首相伏思達(Guy Verhofstadt)在25日會見歐洲傳媒,概述ALDE的治歐藍圖,並向傳媒表示自己有力問鼎歐委會主席一職--儘管ALDE可以成為第一大黨團的機會是零。
看著61歲的伏思達這次挑戰歐委會主席寶座,網主有點唏噓,因為他10年前已有一次絕佳機會,但最終跟他擦身而過。
伏思達可說是政治神童,32歲便擔任副首相,不足40歲便成牽頭自組大黨「弗拉芒自由民主黨」(VLD),但年少氣盛,未能領導VLD重奪政權後一度退出政壇,但之後重回政治舞台,並由1999年擔任首相至2008年。
在2004年,當時法國和德國其實是共推伏思達出任歐委會主席的。在此之前,歐委會主席一般是德法兩國說了算。另外,當時將離任的歐委會主席是前意大利總理普羅迪(Romano Prodi),基於平衡原則,一個南歐大國政客當了歐委會主席後,應該轉由一個北歐小國當主席,於是便想出伏思達。
但人算不如天算,當時歐洲議會已希望在挑選歐委會主席一事上有更大話事權,不滿德法兩國不諮詢他們意見便自己作出選擇。與此同時,伏思達太「聯邦主義」,英國極不喜歡他。於是,歐洲議會主要黨派便另推當時的歐洲對外事務專員彭定康(Chris Patten)力撼他。有趣的是,因為當時英國執政的是工黨,首相貝理雅(Tony Blair)不便在歐盟峰會提名他,因此要改由當時的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代勞。最終,伏思達和彭定康兩敗俱傷,要再拖延幾個月,才找得當時的葡萄牙總理巴羅佐(Jose Manuel Barroso)作為妥協人選。
諷刺的是,當年因歐洲議會要顯示實力,令他未能登上歐委會主席一職,今天他堅持應由歐洲議會黨團提名的候選人出任,或根據Euractiv的報導,下任歐委會主席至少「應在歐洲議會有大多數人支持他」--後面這一句其實對歐盟運作意義深遠,稍後有機會再詳談。
至於他的政綱--其實政綱真的很無謂,因為歐盟始終不是誰勝出大選誰便「執政」那麼簡單,不過作為(扮)關心歐盟政治的網誌,不妨一寫而已,而且當中的jargons,如果真的對歐盟政治以至目前泛歐議有興趣,不妨認識一下--可看他本人網站的Powerpoint。有關經濟的那7點政綱,可參考上面Euractiv的報導,已有說明。倒是略為說說他在公民權益的那一部份。
公民權益有5點政綱(第13張slide),第2至5點相對容易,第1點、亦似乎是最重要的一點,「21世紀私隱保障」,下一張slide寫上「被遺忘的權利」及「自動設有私隱權」,明顯是指網絡私隱權,即限制cookie追縱大家看過網站,以及要確保最基本的設定是最大程度上保障網民私隱。這在其他地區、以至歐盟成員國不是大議題,但在歐盟圈子,尤其歐洲議會,倒是討論得很熱烈的。
至於第15張slide提到的管治政綱,第一點「盡用提案權權力」,是指歐委會應主動提出政策方案,不應「如巴羅佐般先打電話給德國和法國領袖,獲得支持後才推出方案」(Euractiv報導內伏思達的說法)。正如在香港或任何地方一樣,特首或最高領袖的確可以自己推什麼政策便推什麼,但風險是有很多人阻撓,先跟德法等主要國家「打招呼」,其實是避不了的。
第2點「單一地點節省2億歐元」,應該是指歐洲議會由目前一時在布魯塞爾開會、有些時間又在法國斯特拉斯堡開會的情況,變成全部時間都在布魯塞爾開會。第三點的更精簡的歐委會,是指減少歐委會目前有28個專員的情況。其實10多年前已開始討論放棄「一國一專員」的做法,每一屆都要有成員國沒有專員,但實情是辦不到,於是每多一個成員國,就多一名專員,以至政策分拆得越來越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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