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傳出,中國貨船「伊鵬3」(Yi Peng 3)可能蓄意破壞了2條波羅的海海底電纜後,這艘船隻周二晚上約9時起一直停留在 Kattegat 海峽,沒有移動,軍事專家懷疑「伊鵬3」遭丹麥海軍及海岸防衛隊勒令停駛,以便迫「伊鵬3」船上人員面對調查。
德國憲法法院今天(5日)作出一個對歐元區有深遠影響的裁決,該法院第二審議庭的8名法官以7比1裁定,歐洲央行(ECB)2015年起的購買債券計劃——亦即坊間所稱的量化寬鬆(QE)——部份違法德國憲法《基本法》。
裁決涉及2015-2018年的買債計劃PSPP,歐洲央行總共買了2.6萬億歐元(21.8萬億港元 / 827萬億新台幣 / 19.6億人民幣 / 12萬億令吉)債券,訴訟由德國一些右派政界人士提出。
法院的裁決主要有5點:
1、德國司法系統有權審理PSPP是否合法。這個裁決反駁了歐洲法院(ECJ)2018年稱只需要由歐洲法院審理的看法;
2、針對1,德國憲法法院的理由是「比例原則」,指出PSPP明顯遠超常規貨幣政策,而且規模龐大,有可能破壞了歐盟與成員國之間的權力平衡;
3、德國憲法法院決定自己重新審議一次,PSPP是否符合歐盟條約,而他們的結論,PSPP、或歐洲央行任何購買債券的行動,不一定違反了歐盟條約;
4、法院亦審視PSPP是否違反了《基本法》,結論一樣,都是「不一定」違反了《基本法》;
5、不過,法院認為,德國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有責任審議PSPP這類歐洲央行買債行動是否符合歐盟條約和《基本法》,因為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有責任處理歐洲一體化的事宜。
基於5,所以PSPP部份違反《基法法》。
法理上,歐洲央行為了處理疫情打擊經濟的買債措施,不是這個判決範圍之內。不過,大家正審視,這項裁決對歐元區運作有何影響及有多大影響。
不計抗疫救經濟措施,歐洲央行也正在實施買債計劃,而買債行動實際上由19個歐元區國家的央行負責,現在要看,德國央行是否即時暫停買債,執行ECB的QE行動。由於德國是歐洲最大經濟體,德國央行也執行最大部份的ECB貨幣政策操作。
根據歐盟條約,歐洲央行不准越界處理經濟和財政政策,亦不得向成員國政府融資,而這個原則很大程度上是德國要求下而作出的,因此當初歐洲央行購買成員國政府債券,一些德國人提出批評。
【文首照片為德國憲法法院第二審議庭的8名法官;照片來自法院網站】
相關內容:
德國憲法法院聲明(英文版)
ARD電視台報導(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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