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在平安夜召開記者會,宣佈就通緝海外港人追加懲罰措施,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發表聲明 ,表示當中有人是持有BNO護照、正在英國居住的人士,重申英國不容忍外國政府脅迫、恐嚇、滋擾或傷害海外的批評者,特別是身在英國的人士。 他在聲明中重申,呼籲中國取消港版國安法,呼籲香港當局停止針對身在英國及其他地方、為民主自由發聲的人士。 聲明表示,英國會捍衛香港人的權利,支持在英香港社群的人士,確保這些人安全是英國政府的優先工作。 盛傳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將在1月訪中,未知她訪中期間會否提及香港人權問題。 歐盟透過發言人譴責中國香港再向海外港人發出通緝令 ,批評當局持續把國安法應用在海外地區,只令歐盟更關注香港問題,傷害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歐盟再次要求中國履行國際承履,呼籲香港停止打壓親民主力量並維護《基本法》承諾的基本自由。 在記者會中,中國香港官員公佈對7名已被通緝的人士採取懲罰措施,例如沒收這些人透過犯罪獲得、存放在香港的資產,另外追加通緝6人,指控6人「是出賣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到海外後繼續做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
先說手機。上面影片中,發言人大意是:手機禁令是奧朗德下達的,理由是要部長專心開會,專心聽與會者的發言。根據報導,禁令不只是要把手機關掉這麼簡單,而是進入會議室前放低手機。情況有點像進入美國領事館前要把手機放低一個儲物櫃一樣。
如果不帶手機,開會就可以有效一點,施政順暢一點,政府民望高一點,真的這麼簡單就好了!
至於後者,正式名稱為obligation de déconnexion des outils de communication à distance(譯得難聽一點是「遠程通訊工具解除連繫責任」),意思是員工正式下班後,便有權不立即回覆公司的通訊,包括電郵、手機電訊等等。
大家或者很浪漫地以為,這是法國人不是工作狂、看重家庭及工作平衡。這不能說錯,但工會提出討論這點,主要涉及一條法例--35小時工作法。對工會來說,既然已立法每週最多只能工作35小時,否則請支付加班薪金,那麼,下班後仍要回覆電郵,尤其是那些理論上可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工作,就等如變相違返條例。
工會尤其關注日薪工人的情況。對於時薪員工,他們可以把回覆電郵的時間計入工時內,月薪員工的問題都不太大,反而日薪員工就真的是無償工作。
看到這些新聞,真的很難理解法國這個民族的思維--也開始搞不清究竟是法國人古怪,還是覺得這種想法不可思識的我古怪......
"員工正式下班後,便有權不立即回覆公司的通訊,包括電郵、手機電訊等等。"
回覆刪除-- I think this is very reasonable. I don't know why people have an expectation that employees would respond to work-related messages after work.
我也很討厭上司下班後的通訊,但有時矯枉過正也很麻煩,特別是遇上冇手尾的員工,例如:
回覆刪除"A,你把B公司的報價單放在什麼地方?我必須要7時之前把文件交給對方。"
我感覺法國人太過計較了。有些跨國公司,電話會議常常必須遷就不同時區的同事。 歐洲的同事就常常遇到下班時間也要參加電話會議的事,如果人人都那麼計較大家就不用做事了。 公平說,其實公司也有體諒員工的時候,尤其是規模很大的跨國公司,尤其注意這點。 員工自己或者家人生病或者紅白喜事, 我自己的東主一般都是很慷慨地給出時間和貼心慰問。 遇事大家多點理解和合作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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