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文首截圖) 星期二上午主持內閣會議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政府拍板大幅放寬限制武器出口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指引 ,日本現在原則上准許國內軍火商出口具殺傷能力的武器,甚至可向衝突中的國家售武,希望帶動國內防衛產業。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文首截圖)星期二上午主持內閣會議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政府拍板大幅放寬限制武器出口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指引,日本現在原則上准許國內軍火商出口具殺傷能力的武器,甚至可向衝突中的國家售武,希望帶動國內防衛產業。
今次最重要的修改是把指引中原有的「5類型」規定廢除。日本原本只准許5類軍工設備出口,包括救災、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除海雷,全部都是非殺傷力防衛設備。廢除「5類型」後,意味日本軍工公司可出口任何武器。
新規則只把防衛產品分成「武器」和「非武器」兩個類別,按是否具備殺傷及破壞能力來劃分。雷達、頭盔、避彈衣等屬於非武器,出口不設限制,但護衛艦、飛彈等屬於武器,只能出口到跟日本簽訂了保密相關協定的國家,目前有美國、英國等17個國家。
軍火商若想出口「武器」,要經由首相、官房長官、外相和防衛相組成的NSC四大臣會議審查,政府批准後要通知國會。日本還會加強監測武器出口後怎樣使用的機制,會定期向日本武器進口國派員檢查武器保管狀況。
日本以往嚴格限制外資直接投資日本軍工業,今次也決定放寬。
最新指引理論上仍不允許向正在交戰中的國家供應武器,但也列出可以豁免的特殊條件。日本政府暫時列出兩個可能,分別是美軍為了在印太地區維持體制需要武器,以及跟日本安保有關的地區發生戰事,志同道合的國家需要武器。
官房長官木原稔在記者會上說,為了守護日本及區域和平,進一步推進防衛設備轉移,加強盟友及志同道合國家的震懾力及應對衝突能力,這是必需的,政府繼續堅守過去80年來日本作為和平國家的基本理念。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