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消費者權益部星期五宣佈, 處罰Ryanair等5間廉航近1.8億歐元 ,指控他們壓榨乘客權益。
近日法國社會就2種「不正常」工作時間出現爭拗:一個是晚間工作,例如Sephora在巴黎遊客區的商店被勒令不准在晚上9時後繼續營業;一個是星期日工作,2間DIY商店Leroy Merlin和Bricorama在6日連續第2個週日「公民抗命」,不理法庭判決和政府警告,如常開店(但2間舖頭均說自己是合法,下面再解釋)。
「不正常時間」應否工作,涉及一個社會對工作和家庭的價值觀,亦涉及消費模式及生活習慣,以及工會政治的問題。但要討論前,不妨先看看:究竟法國法例規定了什麼?
未講法例怎樣寫之前,先講一個背景:近幾年每當討論「不正常」工作時間時,最大問題出在巴黎,尤其是市中心旺區,因為法國其他城市的人口遠較巴黎少,要執行晚間/週日不開店的法例,對社會/遊客的影響相對很低,又或是根本人口少到週日開舖根本不划算,所以受影響的主要是巴黎的商店。
週日不准工作源自1906年的法例,當時出現工人抗議工作待遇的示威浪潮,於是法國政府便立例規定週日必須休息。但法例總會有豁免條款,在週日工作/開舖法例中,豁免權落在市政府/鎮政府手上,但法例又寫明什麼情況才可豁免,包括:
1、非食物零售商可要求每年有5個週日如常營業(一般來說會在聖誕長假前促銷,或是一年兩次的清貨大行動;這亦解釋了Leroy Merlin和Bricorama聲稱這2個週日開店是合法,因為他們在用這5日的quota)
2、有關商店如何證明,週日關門會影響其業務正常運作,便可週日開店;
3、有關鋪頭/公司的業務對公眾的生產、活動及需要是必須的,例如酒店、餐廳、劇院、戲院、傳媒、醫院等(博物館亦屬此例;亦因此,有服裝店試過在店內開闢一角為「畫廊」,這樣便可聲稱自己是「文化業務」,繼續週日開門);
4、售賣食物的商店(如麵包鋪)可營業至下午1時;
5、遊客區的商店(但其實都很混亂的,例如巴黎香榭麗舍大道屬遊客區,但在另一些有更多百貨公司的區域卻不屬遊客區);
6、工廠如為了經濟效益,若能確每更只工作8小時的話,也可週日繼續生產;
7、超過100萬人口的城市,而其居民有「週日消費的習慣」。
Leroy Merlin和Bricorama這2間DIY商店很明顯完全不屬「如果關店,社會會癱瘓」的類別。
至於深夜(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6時)不准開店/要求員工作的法例則在2001年訂立。同樣,法例有以下豁免:
1、店舖能夠證明自己必須晚開店(例如Disco或夜店)
2、有需要在晚間繼續向社會提供服務(例如醫院)
3、與相關分店的員工早有協議。
因此Sephora,以及不少被逼晚間不能營業,一般是死在與工會未能達成協議。
對香港人來說,週日商店不准營業,是十分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對法國人來說,總要保留一些時間讓家庭團聚,這意義尤其在週日不准工作法例十分重要。工會一直以此為理據,擔心缺口一開,工人就會被剝削,被逼要犧牲週日與家人相聚的時間來工作。教會亦十分反對週日工作,因為週日應該是去教會做崇拜的。
另外,法國--以及德國和北歐國家--的人沒有深夜或週日購物的習慣。倒記得遇過一個德國人,她曾說:到超市購物就當然要事先計劃好要買什麼東西,一次過買喇!如果整個社會都有這種習慣,商店每天晚上7時甚至6時關門,影響也不大(當然,這只僅限小城市而已,大城市很難做到這點)。
不過,法國社會黨政府目前其實頗尷尬。極左派系支持者傾向反對放寬禁令,右派就支持,但中左陣營中,雖然工會強烈反對改變法例,但不少工人其實支持放寬,例如Sephora逾百名工人便入稟起訴工會「打爛飯碗」。
法國目前要求週日及深宵工作,要給予較高人工。不少學生或打散工的人士特別愛在這些時段工作,因為人工較高,而且permanent一般不會在這些時間工作,因此很多時候由這些散工頂替。學生可以賺外快來還學費,有Sephora工人就說,每晚深宵工作幾小時,足以夠他交屋租。不過,正如經濟學中有insider-outsider理論,這些人很明顯是勞工市場的outsider,他們的利益很多時候遭工會忽略。
至於法國人一般是否支持週日工作?根據BVA民調,56%法國人拒絕週日工作,但如果當天的薪金加倍,有63%願意週日上班。至於商店應否週日開店呢?69%支持,只有31%反對--看來法國人也不是那麼重視週日家庭日呢!
「不正常時間」應否工作,涉及一個社會對工作和家庭的價值觀,亦涉及消費模式及生活習慣,以及工會政治的問題。但要討論前,不妨先看看:究竟法國法例規定了什麼?
未講法例怎樣寫之前,先講一個背景:近幾年每當討論「不正常」工作時間時,最大問題出在巴黎,尤其是市中心旺區,因為法國其他城市的人口遠較巴黎少,要執行晚間/週日不開店的法例,對社會/遊客的影響相對很低,又或是根本人口少到週日開舖根本不划算,所以受影響的主要是巴黎的商店。
週日不准工作源自1906年的法例,當時出現工人抗議工作待遇的示威浪潮,於是法國政府便立例規定週日必須休息。但法例總會有豁免條款,在週日工作/開舖法例中,豁免權落在市政府/鎮政府手上,但法例又寫明什麼情況才可豁免,包括:
1、非食物零售商可要求每年有5個週日如常營業(一般來說會在聖誕長假前促銷,或是一年兩次的清貨大行動;這亦解釋了Leroy Merlin和Bricorama聲稱這2個週日開店是合法,因為他們在用這5日的quota)
2、有關商店如何證明,週日關門會影響其業務正常運作,便可週日開店;
3、有關鋪頭/公司的業務對公眾的生產、活動及需要是必須的,例如酒店、餐廳、劇院、戲院、傳媒、醫院等(博物館亦屬此例;亦因此,有服裝店試過在店內開闢一角為「畫廊」,這樣便可聲稱自己是「文化業務」,繼續週日開門);
4、售賣食物的商店(如麵包鋪)可營業至下午1時;
5、遊客區的商店(但其實都很混亂的,例如巴黎香榭麗舍大道屬遊客區,但在另一些有更多百貨公司的區域卻不屬遊客區);
6、工廠如為了經濟效益,若能確每更只工作8小時的話,也可週日繼續生產;
7、超過100萬人口的城市,而其居民有「週日消費的習慣」。
Leroy Merlin和Bricorama這2間DIY商店很明顯完全不屬「如果關店,社會會癱瘓」的類別。
至於深夜(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6時)不准開店/要求員工作的法例則在2001年訂立。同樣,法例有以下豁免:
1、店舖能夠證明自己必須晚開店(例如Disco或夜店)
2、有需要在晚間繼續向社會提供服務(例如醫院)
3、與相關分店的員工早有協議。
因此Sephora,以及不少被逼晚間不能營業,一般是死在與工會未能達成協議。
對香港人來說,週日商店不准營業,是十分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對法國人來說,總要保留一些時間讓家庭團聚,這意義尤其在週日不准工作法例十分重要。工會一直以此為理據,擔心缺口一開,工人就會被剝削,被逼要犧牲週日與家人相聚的時間來工作。教會亦十分反對週日工作,因為週日應該是去教會做崇拜的。
另外,法國--以及德國和北歐國家--的人沒有深夜或週日購物的習慣。倒記得遇過一個德國人,她曾說:到超市購物就當然要事先計劃好要買什麼東西,一次過買喇!如果整個社會都有這種習慣,商店每天晚上7時甚至6時關門,影響也不大(當然,這只僅限小城市而已,大城市很難做到這點)。
不過,法國社會黨政府目前其實頗尷尬。極左派系支持者傾向反對放寬禁令,右派就支持,但中左陣營中,雖然工會強烈反對改變法例,但不少工人其實支持放寬,例如Sephora逾百名工人便入稟起訴工會「打爛飯碗」。
法國目前要求週日及深宵工作,要給予較高人工。不少學生或打散工的人士特別愛在這些時段工作,因為人工較高,而且permanent一般不會在這些時間工作,因此很多時候由這些散工頂替。學生可以賺外快來還學費,有Sephora工人就說,每晚深宵工作幾小時,足以夠他交屋租。不過,正如經濟學中有insider-outsider理論,這些人很明顯是勞工市場的outsider,他們的利益很多時候遭工會忽略。
至於法國人一般是否支持週日工作?根據BVA民調,56%法國人拒絕週日工作,但如果當天的薪金加倍,有63%願意週日上班。至於商店應否週日開店呢?69%支持,只有31%反對--看來法國人也不是那麼重視週日家庭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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