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警察星期三向傳媒披露 ,今年3月曾票控一名3X歲中國女性留學生,指控她在大阪市的行人路上無牌「乘駕」電動行李箱。這是全日本首宗高調披露的同類案件,警方希望大家注意,在行人路和馬路不能「乘駕」這種物件。 警方解釋,在日本法例中,電動行李箱等同電單車,在行人路或馬路「駕駛」時需要遵守道路安全法例,包括需要有駕駛執照。而且,市面上的電動行李箱沒有剎車掣、方向燈等法例要求的設備,所以實際上,日本完全禁止在一般市面「乘駕」這種物品,只能當一般行李箱手持。 在這宗案件,3X歲留學生居住在大阪此花區,在福島區的行人路被警察捉到,她以為這款行李箱不是汽車之類的東西,認為不需要駕駛執照,所以沒有認罪。 ===== 如果想支持網主更新本blog、Twitter、Facebook等平台,並閱讀深度分析文章,歡迎訂閱我的Patreon,月費只是7.21美元: patreon.com/dungta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