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文首截圖)星期一下午在利物浦出席工黨黨大會發表演說,確認工黨政府今年5月公佈的入境政策白皮書,重申本屆政府有意把「5+1」變「10+1」,而且指出,除了居英年期,還要通過6項測試,才能獲定居權(永久居留,或簡稱ILR)。
現時,如果連續合法居英5年,大部份人都會獲ILR,獲ILR後12個月便能申請入籍,歸化為英國公民。
馬曼婷在演說中指出,居英移民需要爭取獲ILR,需要展示出自己對英國有貢獻。她說,如果貢獻較大,可毋須居英10年便能獲ILR,但也有些人可能永遠都不獲ILR,並非在英國住多久就能獲ILR。
她提出,還要符合以下6項條件,才能在英國永久定居,包括:
1、在英國有工作
2、有向NI(國家保險金)供款
3、沒有拿福利
4、英語達高標準
5、沒有刑事紀錄
6、有回饋社區,例如做義工
這基本上跟5月公佈的白皮書大致相同,例如白皮書當時提出,大部份定居途徑的英語要求應由B1提升至B2。
馬曼婷在演說中只是就入境政策建議發表一般原則,未有深入討論細節。不過,《電訊報》週一較早時預告這篇演說時的報導稱,「5+1」變「10+1」有追溯力,適用於已在居英、但未獲ILR的人,但「香港人、烏克蘭人等已經根據官方計劃逃至英國的人士可獲豁免新的10年規則」(Groups such as the Hong Kongers and Ukrainians who fled to the UK on official schemes will be exempt from the new 10-year rule.)。
如果報導屬實並最終執行,BNO簽證持有人應該繼續是「5+1」,但申請ILR時條件仍有可能改變,例如未知是否要同樣符合上述6個條件。另外,報導中的「逃」是用過去式,理論上,工黨政府可能會要求在文件公佈後、或新措施執行後才以BNO簽證移居的港人改用「10+1」制度。
總括來說,無論是已在英國居住、抑或現在才計劃申請BNO簽證的人士,他們申請英國永久的程序細節仍有很多變數,一切要待當局今年稍後公佈諮詢文件時才更明確知道現政府想如何處理BNO簽證人士長遠入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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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曼婷整篇演說的主旨是維持英國為開放、包容、大方(open, tolerant, generous)的社會,但她指出,要讓英國人繼續對外開放,需要先讓國民感到安全。
除了入境政策,她還提及要控制邊境,打擊跨海偷渡;需要改善社區治安;以及整體繼續防範恐襲等威脅。
馬曼婷說,需要加強社區警政(neighbourhood policing),打擊商店盜竊、街頭罪案、反社會行為等罪案,形容將有「行動之冬」(winter of action),全國及各地方執法部門將在今冬大規模行動提升警察執法。
馬曼婷是巴基斯坦裔移民的後代,父母在她兒時開便利店,她在演說中提及自己這一點身世,表示自己深知店舖盜竊不是「低層次」罪案,知道便利店老闆要在店內放一枝板球棍以便不時之需的感受是什麼,指出政府將透過加強執法、增加拘捕、加強刑罰等各項措施,打擊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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