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週一宣佈,把國父李光耀故居——歐思禮路38號物業——列為國家古蹟,亦即不會清拆,可能變成歷史遺產公園,但為了尊重李光耀的遺願,將把物業內李光耀及其家人曾住過這裏的痕跡移除。
國家文物局(NHB)及土地管理局(SLA)發出聯合聲明,指出經過評估後,認為歐思禮路38號具有國家、歷史、保育及建築意義,值得保存,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代部長梁振偉根據這個建議,有意刊憲,把該處列為國家遺蹟,當發出保護令、並由政府取得該處的擁有權後,這裏便不能再發展成住宅、商用或其他私人用途的物業。
聲明說,政府將把歐思禮路38號轉變成公共空間,其中一個可能是變成國家遺產公園。不過,保育不代表政府必需把建築及其結構以目前狀態完全保存下來,將把李光耀及其家人之前在這裏的私人生活痕跡移除。
當局表示,歐思禮路38號是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由1950年至2015年他離世時所居住的地方,見證了50年代新加坡由殖民地過渡至脫殖時的一些重要事件,例如一些人曾就馬來西亞記者沙末·伊斯邁(Abdul Samad Ismail)1951年被英殖政府拘捕、1952年新加坡郵政及電訊局工人罷工、以及1954年反國民兵役騷亂來到這裏,尋求李光耀的法律及政治意見,這些人中,一些後來成為跟李光耀一起推動脫殖運動的重要人物,李光耀曾多次在這裏跟吳慶瑞、杜進才、拉惹勒南等人討論成立新政黨的可能。
當局在聲明指出,在這裏的討論塑造了新加坡國家史的進程,人民行動黨第一個總部設在這裏,跟這裏的事和人對塑造新加坡歷史十分重要,其獨特及基礎性質是其他地方所沒有的,而歐思禮路38號的簡單反映了新加坡各位建國領袖的審慎、務實和紀律的價值觀,保留這裏,可讓新加坡現在及未來的世代能跟建國先賢的討論和決定聯繫起來,作出反思。
聲明說,最遲2029年結束的本屆政府將在任期內就如何處置歐思禮路38路作出最後決定,而保護令已經寄出給這幢物業的業主——國務資政李顯龍的弟弟李顯揚,對方可在11月17日或之前提出反對。
李光耀生前講明,當他死後且再沒有後代住在歐思禮路38號,這裏便要清拆,他2010年曾去信內閣,表示這裏「不能被當作某種遺物被人走過」,這座建築沒有任何建築特色值得保育。他曾說,由於他住在這裏,鄰居不能把住宅建高,當拆了他的物業,改變規劃,這裏的地價便能升值。他在最後遺囑稱,如果未能如願拆除歐思禮路38號,便必需把這裏關閉,除了他的遺屬及後代人,任何人不得內進。
李光耀2015年逝世,他的3名孩子2年後就歐思禮路38號公開爭吵,長子李顯龍當時仍是總理,他的妹妺李瑋玲和弟弟李顯揚聯合公開在社交媒體向哥哥發炮,斥責對方為了政治利益而扭曲父親的遺願,企圖把物業留下來,他們二人要求最終應把物業清拆,表示先父不想搞個人崇拜。
李家爭拗之後變成法律訴訟,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由李顯揚妻子、本身是律師的林學芬處理,當局指控林學芳處理遺囑時未有顧及家翁的利益,並在律師專業紀律聆訊時說謊,2020年吊銷其律師執照15個月。
由於李光耀講明自己死後讓終身未嫁的女兒李瑋玲在歐思禮路38號終老,因此物業去留的爭拗暫時平息下來。李瑋玲去年10月逝世,弟弟李顯揚披露自己早在2022年已向英國政府尋求政治庇護並獲批准,正居於英國,該年11月他提出申請把歐思禮路38號拆除,政府於是啟動評估程序,評核該物業的保留價值,並在週一公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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