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傳出,中國貨船「伊鵬3」(Yi Peng 3)可能蓄意破壞了2條波羅的海海底電纜後,這艘船隻周二晚上約9時起一直停留在 Kattegat 海峽,沒有移動,軍事專家懷疑「伊鵬3」遭丹麥海軍及海岸防衛隊勒令停駛,以便迫「伊鵬3」船上人員面對調查。
法國巴黎在1月13日將有反對同性戀婚姻立法的大遊行,連名字也稱為「Manif pour tous」(所有人都遊行),以與法國社會黨政府提出的「Mariage pour tous」法案(所有人都可結婚)針鋒相對。由於在去年11月的同類示威已有多達10萬人參與,而且組織者已預約了幾百輛旅遊巴及預訂多架高鐵火車,動員支持者由其他城市前往巴黎,因此外界估計,單在巴黎,13日的遊行可能有多達20萬至30萬人參與。
法國給人印象是對性方面十分開放,同志婚姻立法能成為大型政治爭拗,有點令人意外。不過,就算怎樣吵吵鬧鬧,立法應該不成問題,估計今年上半年完成所有審議工作。
同志婚姻立法是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去年參選時的政綱之一,加上社會黨又掌控國會兩院,因此除非反對陣營能動員1000萬人上街,否則奧朗德政府及社會黨議員毋須理會,法案勢將通過。
「所有人都可結婚」法案包含多條條款,撇除什麼其他法律相應要取消「丈夫」(mari)及「妻子」(femme)字眼,改為「配偶」(epoux)之外,最主要包括兩項措施:1、兩名同性的人也可進行「結婚」(mariage);2、「結婚」後的兩名同性人士可領養兒童。
法國現已有「民事結合」(簡稱PACS,詳情可看英文版維基),原意是為同性戀者而設的。不過,最終選擇PACS的絕大部份是異性戀者,而且PACS伴侶所享有的權益較「結婚」的伴侶少,因此同性戀活躍份子及社會黨認為應乾脆給予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
根據上面這幅來自法國《世界報》的IFOP民調圖表(請點擊放大),法國人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比率一直有六成左右(左圖中的黑色線;其他顏色是不同政黨支持者對同性戀婚姻的態度,由上至下為:極左左翼陣線、中左社會黨、左翼的綠黨、中間派略偏左的「民主運動」、中右的UDI、極右國民陣線,以及中右UMP),反而對同性戀伴侶可當兒童的家長的支持比率已下降至不足五成(右圖),因此目前最大懸念是法案最終會否撤回同性戀伴侶可領養兒童的條款。
另外一個相關爭議議題是人工受孕,目前的法例草案沒有提及人工受孕,而奧朗德政府的傾向似乎是不會准許女同性戀伴侶接受人工受孕,但有社會黨議員建議加入此條款。但法國人支持女同性戀者伴侶可人工受孕的比率同樣不足五成。
我認為,在法國,同志婚姻議題只是炒作、對法國政治形勢不會有大影響,因為法國社會根本早有共識批准同性戀婚姻外--甚至,所有政黨都支持給予同性戀伴侶近乎所有「夫妻」所享有的權益,UMP建議同性戀者可享有「民事聯盟」Alliance civile en mairie,除了「婚姻」一詞、領養及人工受孕外,同性戀「民事聯盟」可享有其他全部經濟及財政權益。
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法國以至全西歐,同性戀權益不是主要政治爭拗點,亦因此與目前的政黨組合是不符合的。
這在同樣打算今春通過同性戀婚姻法的英國更明顯--首相及內閣閣員支持立法,但執政保守黨有大量議員預料會投反對票。在法國,各政客對此議題的立場相對較跟「黨立場」(party line)。不過,有2點值得注意。1、在經濟及移民立場上,由極右至極左的政黨,是可以畫出一個很明顯的continuum,但從上述的圖表可看出,最反對同志婚姻的重中在中右政黨,沒有如反對新移民問題上,出現極右的國民陣線支持者較中右政黨支持者更反對的情況。因為同性戀婚姻問題更多在於與教會的認同,而天主教徒是中右政黨的票倉。
又例如,反對同志婚姻的,除了基督教,連猶太教及伊斯蘭的組織都明確表示反對立法,以及呼籲教徒參與遊行。那麼,一向批評伊斯蘭移民及伊斯蘭文化入侵法國的國民陣線,又如何與穆斯林同行呢?
2、就算UMP及國民陣線的官方立場是反對立法,但兩黨的高層及重要政治人物都不會出席「1.13」大遊行,亦不會動員支持,只表示支持者自行決定,因此反對派根本沒有出全力阻撓立法。可見反對派(尤其是UMP)只是用這議題來打擊奧朗德政府,而朝野都很清楚,最終能影響政局、國民最關心的,始終是經濟問題。
法國的同性戀婚姻爭拗還反映出宗教在法國的角色等等問題,但這在之後的post才再寫了。
法國給人印象是對性方面十分開放,同志婚姻立法能成為大型政治爭拗,有點令人意外。不過,就算怎樣吵吵鬧鬧,立法應該不成問題,估計今年上半年完成所有審議工作。
同志婚姻立法是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去年參選時的政綱之一,加上社會黨又掌控國會兩院,因此除非反對陣營能動員1000萬人上街,否則奧朗德政府及社會黨議員毋須理會,法案勢將通過。
「所有人都可結婚」法案包含多條條款,撇除什麼其他法律相應要取消「丈夫」(mari)及「妻子」(femme)字眼,改為「配偶」(epoux)之外,最主要包括兩項措施:1、兩名同性的人也可進行「結婚」(mariage);2、「結婚」後的兩名同性人士可領養兒童。
法國現已有「民事結合」(簡稱PACS,詳情可看英文版維基),原意是為同性戀者而設的。不過,最終選擇PACS的絕大部份是異性戀者,而且PACS伴侶所享有的權益較「結婚」的伴侶少,因此同性戀活躍份子及社會黨認為應乾脆給予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
根據上面這幅來自法國《世界報》的IFOP民調圖表(請點擊放大),法國人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比率一直有六成左右(左圖中的黑色線;其他顏色是不同政黨支持者對同性戀婚姻的態度,由上至下為:極左左翼陣線、中左社會黨、左翼的綠黨、中間派略偏左的「民主運動」、中右的UDI、極右國民陣線,以及中右UMP),反而對同性戀伴侶可當兒童的家長的支持比率已下降至不足五成(右圖),因此目前最大懸念是法案最終會否撤回同性戀伴侶可領養兒童的條款。
另外一個相關爭議議題是人工受孕,目前的法例草案沒有提及人工受孕,而奧朗德政府的傾向似乎是不會准許女同性戀伴侶接受人工受孕,但有社會黨議員建議加入此條款。但法國人支持女同性戀者伴侶可人工受孕的比率同樣不足五成。
我認為,在法國,同志婚姻議題只是炒作、對法國政治形勢不會有大影響,因為法國社會根本早有共識批准同性戀婚姻外--甚至,所有政黨都支持給予同性戀伴侶近乎所有「夫妻」所享有的權益,UMP建議同性戀者可享有「民事聯盟」Alliance civile en mairie,除了「婚姻」一詞、領養及人工受孕外,同性戀「民事聯盟」可享有其他全部經濟及財政權益。
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法國以至全西歐,同性戀權益不是主要政治爭拗點,亦因此與目前的政黨組合是不符合的。
這在同樣打算今春通過同性戀婚姻法的英國更明顯--首相及內閣閣員支持立法,但執政保守黨有大量議員預料會投反對票。在法國,各政客對此議題的立場相對較跟「黨立場」(party line)。不過,有2點值得注意。1、在經濟及移民立場上,由極右至極左的政黨,是可以畫出一個很明顯的continuum,但從上述的圖表可看出,最反對同志婚姻的重中在中右政黨,沒有如反對新移民問題上,出現極右的國民陣線支持者較中右政黨支持者更反對的情況。因為同性戀婚姻問題更多在於與教會的認同,而天主教徒是中右政黨的票倉。
又例如,反對同志婚姻的,除了基督教,連猶太教及伊斯蘭的組織都明確表示反對立法,以及呼籲教徒參與遊行。那麼,一向批評伊斯蘭移民及伊斯蘭文化入侵法國的國民陣線,又如何與穆斯林同行呢?
2、就算UMP及國民陣線的官方立場是反對立法,但兩黨的高層及重要政治人物都不會出席「1.13」大遊行,亦不會動員支持,只表示支持者自行決定,因此反對派根本沒有出全力阻撓立法。可見反對派(尤其是UMP)只是用這議題來打擊奧朗德政府,而朝野都很清楚,最終能影響政局、國民最關心的,始終是經濟問題。
法國的同性戀婚姻爭拗還反映出宗教在法國的角色等等問題,但這在之後的post才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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