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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蓮勒龐挪用公款罪成 判囚2年即時DQ參選權5年 恐無緣角逐2027總統大選

【文章上載於法國時間31日中午12時48分;文章已更新,修改了瑪蓮勒龐需要辭去議員職務的錯誤內容】

法國巴黎一個法院星期一上午裁定極右國民聯盟(RN)領袖瑪蓮勒龐(Marine le Pen)等25人挪用歐洲議會公帑的罪名成立,並裁定全部25名罪成的人士褫奪擔任公職權利,其中瑪蓮勒龐被重判DQ擔任公職資格達5年,這項判罰即時生效。

瑪蓮勒龐仍可保留國會議員的職務。理論上,如果她上訴成功推翻定罪,便可立即恢復參選和議員資格,但她不足兩年內爭取上級法院改判無罪的難度很高,這次裁決等同宣佈她無緣參選2027年總統大選。

瑪蓮勒龐還被判囚4年,當中2年緩刑,餘下2年刑期可用電子手鐐來執行。另外她被罰款10萬歐元。

憲法法院上周五裁定,法院有權頒令即時禁止被定罪的人士不得參政一段時間,毋須等待終審都裁定相關人士有罪才可執行。

瑪蓮勒龐在法官宣讀判辭未夠2小時後,便在中午12時10分左右離開法院,到了RN總部,不在法院親身聽自己的判刑。

法官指出,需要向公眾展示,民選公職人員都要接受法律限制,不會獲厚待,因此要判以剝奪出任公職權利。

由於被告罪名,法官要花很長時間宣讀判辭,仍未知道瑪蓮勒龐會被禁止擔任公職多長時間。

連同瑪蓮勒龐,25名被告中有9人是現任或前任歐洲議會議員(MEP),他們被指擔任MEP期間,濫用MEP助理薪金補貼,用這筆錢支付國民陣線(FN,當時未易名RN)黨員工的薪金,儘管這些人從未協助該黨MEP的工作,包括從未在歐洲議會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辦公。

整宗案件涉及歐洲議會290萬歐元(2440萬港元)公款,其中瑪蓮勒龐2004至2019年出任MEP,她被指在2009至2016年間替4人申領共47.4萬歐元(399萬港元)薪金津貼,但4人不是她的MEP助理。

除了本身被指挪用公款,瑪蓮勒龐也被指控是整個FN/RN挪用公款案件的核心,因為期間大部份時間她都是黨魁。


其他被判刑的政要中:

* 目前為 Perpignan 市市長的 Louis Alliot 遭剝奪公職權利3年,但不用即時開始執行,以維護 Perpignan 市民選市長的權利;他被判囚18個月,當中12個月緩刑,而必須服役的6個月可用電子手鐐來在家中服刑,不用入獄


在宣判前,瑪蓮勒龐已公開向法院喊話,表示自己在上屆2022總統大選第二輪投票得票超過1100萬,如果法院禁止她角逐下屆總統大選,這是剝奪數以百萬計選民的選擇。

如果瑪蓮勒龐真的不能參選2027總統大選,RN應該會派出該黨黨魁、在去年國會選舉角逐總理的 Jordan Bardella 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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