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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eon文章】原來曼谷有要求大廈防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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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星期五地震觸發遠至逾千公里外的泰國曼谷都感受到強烈震動,雖然很多身在曼谷的港人或當地人都說,從未試過、想過曼谷也會有地震,但其實泰國政府是有要求曼谷的建築設計時要顧及防震考慮的,尤其是新的建築物,而泰國政府過去近20年一直有為曼谷或其他地方一旦感受到大地震,進行防災工作,制訂應緊計劃。

曼谷感受到地震並非真的那麼罕見。我網上翻查資料時,至少2023年已試過一次,曼谷以西約500公里發生黎克特制6級地震。甚至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曼谷都有震動,但曼谷在這些地震感受到的震動應該遠不及今次這麼強烈。

泰國的建築防震法規源於2004年12月南亞大海嘯,雖然泰國所受的影響主要是海嘯侵襲南部的渡假勝地,但這場天災令泰國突然發覺自己也面對地震風險,着手研究。

泰國首條加入防震要求的建築安全法規是2007年實施的「B.E. 2550」法規,按不同府的地震風險分類,對各類別的府有不同建築防震要求,其中在曼谷,防震要求適用於15米或以上的建築,需要能抵禦黎克特制7級地震。

建築安全法規此後不時更新,有試過放寬,也有試過收緊,我找到的最新一條法規應是「B.E. 2564」,理論上2021年11月正式執行,但部份條款或建築還是有過渡期,去年才全部款條都要遵守。

除了一些十分很技術性的要求(以及一些跟地震無關的要求),「B.E. 2564」跟之前法規的分別在於,把全國各府的地震風險分類稱呼改變,由原本(最高風險起)第2區、第1區和「觀察區」,變成第3區、第2區和第1區,由於原本不要求防震的「觀察區」變成第1區,而且有更多區劃入這3個類別之一,所以需要執行防震要求的府由22個增至43個【附圖】,基本上只餘下東部地區完全毋須防震設計。曼谷是列入第2區。另外,建築法規也由原本只針對建築的基礎建構,延伸至建築外牆、外掛物品等都要防震。

至於2007年前興建的建築物,政府理論上有在檢查,如果認為有很大的倒塌風險,會要求加固,例如加裝避震器,但大家應只假設政府建築物,以及曼谷較重要的高樓大廈才會這樣做,其他建築的業主應該不會這麼主動處理這個問題。

地震專家已在泰國國內辨識到14條斷層,主要在北部和接壤緬甸邊界的西部地區,所以這些地方是最高地震風險的「第3區」,理論上泰國也是處於地震帶的。

泰國的所謂斷層,完全不能跟緬甸,或者大家更熟悉的日本、台灣、菲律賓地下的斷層相比,根據近代數據,泰國的斷層平均每5年才發生一次黎克特制5至5.9級的地震,強至7級或以上的地震機會不大,所以沒有多少人會說泰國是「地震國家」。

不過,曼谷面對的地震損毀及傷亡風險其實並非低到接近零,因為曼谷以及毗鄰府北欖府(Samut Prakan)、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暖武里府(Nonthaburi)和龍仔厝府(Samut Sakhon)的地底都是以軟質黏土為主,這類地底會加劇共震效應,所以震央就算遠在四、五百公里,但如果這場地震釋放出來的能量有朝向曼谷方向傳播,曼谷也可感受到很大的震動。

所以,泰國政府其實是有做防範地震的工作和演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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