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傳出,中國貨船「伊鵬3」(Yi Peng 3)可能蓄意破壞了2條波羅的海海底電纜後,這艘船隻周二晚上約9時起一直停留在 Kattegat 海峽,沒有移動,軍事專家懷疑「伊鵬3」遭丹麥海軍及海岸防衛隊勒令停駛,以便迫「伊鵬3」船上人員面對調查。
4月30日晚上傳來主張北愛爾蘭「脫英入愛」的新芬黨(Sinn Fein)黨魁阿當斯(Gerry Adams)被捕的消息,立即震撼英倫三島--除了北愛與愛爾蘭關係密切外,新芬黨是同時在英國國會、北愛地方議會和愛爾蘭國會都有議員,阿當斯自己目前就是愛爾蘭國會議員(簡稱TD),因此事件對三地政壇都有很大影響。
建議可看英國《衛報》這篇報導,包括了被捕情況、涉及的1972年案件案情等。在這po只想問一個問題:為了和解,應否特赦一個國家的叛軍或武裝組織在戰鬥時期的暴行呢?
除了阿當斯是一位重量級政客,新芬黨在北愛政治中是一個重要政治組織外,外界亦已開始擔心:究竟阿當斯被捕,親愛份子會否視之為削弱他們的行動?會否被認為是動搖了貝爾法斯特《受難節協議》的兩派和解精神?
至少,來自新芬黨的北愛爾蘭副首席部長麥堅尼斯(Martin McGuinness)1日已說,調查阿當斯出於政治動機,反映北愛警察的「陰暗面」,旨在影響月底的歐洲選舉。北愛首席羅賓遜(Peter Robinson)、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和愛爾蘭政府都否認。
北愛和平進程其實仍在進行中,仍有議題在討論,BBC去年12月列了目前仍在談判的三大議題,其中最棘手的終極難題是,如何處理「過去」--即兩派互相仇殺時的罪行。首先,連哪些人應當作動盪時期受害者,已有爭拗,就算可以界定哪些人是受害者,如何處理相關案件,亦是問題。正如上述,應不應該拘捕阿當斯等這類被指涉及武裝組織的領袖呢?前線執行謀殺等的人呢?如果真的控告他們,把他們拉入獄,他們會否「狗急跳牆」,重拾武器?甚至連兩派支持者都感到不滿,支持再度武裝起來?
但如果為了政局穩定,而不追究他們,那麼,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又如何處理呢?
這令我想起哥倫比亞。去年身在哥倫比亞時,正值政府與叛軍FARC正在和談。對於外人來說,為了促成和談成功,大持赦、承諾不控告他們,似乎理所當然,但FARC戰鬥半世紀,涉及很多受害人,有的是家人被殺,有的是誤踩他們埋下的地雷而殘廢,他們對政府可能放過他們而感到不滿。詳細可看這篇文章。
究竟應該追究,還是不追究呢?一條很難解答的問題。
最後,一提阿當斯被捕事件一點有趣的情況:為何至今才就一宗42年前的案件作出拘捕?原來,因為拘捕很大部份原因是源自美國的波士頓學院一項研究計劃,該計劃是給曾捲入北愛衝突的人士作口述歷史,希望這段歷史有更完整的記載,受訪者的錄音會在他們死後才公開。2008年,其中一名愛爾蘭共和軍(IRA)前成員爆出阿當斯是該組織高層,是下令綁架並殺死麥康維太太(Jean McConville)的領導,到之後再有一名前IRA高層作同樣敘述,於是北愛警方透過英國外交部向美國提出要求學院交出錄音,作為證據。當中涉及一輪官司,最終美國的法院裁定要交出部份錄音,已拖了幾年。
不過,France 24這篇有關麥康維太太調查背後的文章強調,「波士頓錄音」只是推動調查的因素之一,還有其他因素令北愛警方認為有足夠理據立案調查。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