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東部薩克森—安哈爾特州(Sachsen-Anhalt)首府 Magdeburg 星期五晚發生相信是襲擊的事件,一輛汽車撞向聖誕市集的人群。
德國食物及農業部星期一(17日)發表了修例建議,改善狗隻的福祉,當中最多人討論的是,強制狗的主人要帶寵物狗散步,每週至少2次,每次最少1小時。不一定要到街上散步,在家中的花園做運動都可以。
這個新規定本意沒有問題,狗隻不能長期困在室內,需要運動,這一點沒有人反對,但實際執行時會很奇怪。德國一些狗隻事宜組織指出,很多狗主帶狗隻散步的時間,早已超出這個建議的規定,應該很少狗主會受影響。
而且,每隻狗的情況都不同,大部份健康、成年狗隻,應該要散步2小時,但年老、有疾病的狗隻,1小時散步可能太多。
有些時候,可能是狗隻自己不願做運動,養狗專家則建議狗主要鼓勵狗隻移動,例如在散步後才給食物。
最大問題是執行。如何知道狗主帶狗隻散步的次數及時間呢?另外,修例由聯邦政府提出,但這項措施最終要由16個州政府去執行,州政府不大可能會優先調撥資源執行這條法例。
這次修例是涉及多項改善狗隻待遇、防止虐狗的措施的,當中列出繁殖狗隻等跟狗隻相關的行業,對待狗隻的最低標準,指出繁殖品種時,不能把狗隻的特徵刻意改變而導致狗隻受傷害;而每名員工同一時間最多只能照顧3隻狗,在繁殖場的每隻狗每天要有4小時獲人類照顧,避免狗隻長期沒有人理會。
另外,守衛狗工作時,主人要提供足夠保障;禁止長期綁住狗隻,除非狗隻在工作;運送狗隻及其他動物時,動物每次困在車內的時間上限為4.5小時,而車內溫度不能超過30度。
德國有超過900萬隻狗,即平均每9個德國人左右,就有1個飼養狗隻,大概19%住戶在家內有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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